无农的村落
羊城村的的确确已经成为一个“无农的村落”,村里早就没有以耕作、养殖、采撷为职业的“农民”了,它也没有了耕地,没有了农业。
现在羊城村的原住民,即那些出租屋的房主们,有一部分已经无所事事,丰厚的村落集体分红和家庭屋租收益足以让他们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他们的日常生活,就是玩玩鸟、打打麻将、聊聊闲天、看看光景,他们也因此被当地的市民称为“二世祖”。所谓“二世祖”,其含义就和“纨绔子弟”差不多。这是南方人流行的特有称谓,香港过去就把有钱人家的子弟称作“二世祖”,指光知道享福不思上进的孩子。
但如果认为羊城村的村民都是“二世祖”,那是有些以偏概全的,多少带有城里人的偏见或者媒体的渲染色彩。其实村里的多数人都从事着一些可以归入第三产业的工作,村里的各种事务也都是村民自己管理,且不说村里也还有少数比较贫穷或并不富裕的村民。不过村民们现在从事的工作,对于村里那些传统的老农来说,并非“正业”。
农民的传统“正业”就是务农,但这个“正业”,却很难说是他的“职业”。因为我们一般所说的“职业”,是个人选择的结果,尽管对于不同的人,选择的自由度也不同。但农民的务农,那是他的命运,并不是他的选择,或者说是他无奈的“选择”。在各种关于青年职业选择期望的调查中,还很少看到对于务农的选择。
农民的家庭通常是世代为农。从非农职业转而为农,那是特例,或者说是被动的“选择”。如中国20世纪60年代初困难时期,一些从农村走出来的职工,由于城市里缺粮,在国家精简职工的大背景下,重新返回农村务农;再比如现在的一些资源枯竭的矿产采掘业,有些下岗职工为生活所迫而返回农业。至于那些农业的专业大户,用农村社会学家的话说,他们已经变成现代的“农业劳动者”,而不再是传统的农民。
传统农民的务农,没有从业年龄、劳动时间的限制,没有最低工资,没有劳动保护法规,也没有工龄和退休。农民的子弟很早就开始帮助父辈从事一些农业劳动,我们无法准确地界定农民的从业年龄,所以农民也没有工龄问题,农民具有劳动能力的一生,就都是他的务农生涯。农民每天的工时,是季节来决定的,在抢收抢种的农忙季节,农民的劳动是夜以继日,而在农闲季节,也可能终日无所事事。传统的农民要靠天吃饭,没有什么最低收入保障,遇到严重灾害,颗粒无收和绝产都是可能发生的。农民也没有退休,他自己雇用自己,直到他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有了安逸的保证,不再需要他劳作。多数农民真正停止劳作的时间都很晚,在目前农业丧失比较收益而仅仅成为谋生手段的情况下,农村的青年纷纷到城市里打工,剩下来从事农业耕作的,被称为“386199”部队,这是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和“九九”重阳节来代指在农村劳作的人群。由于耕地的减少,家庭农业已不再是“整工”(full-time work),用不着“整劳动力”,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兼业者”。
农民的务农既然不是自己选择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那也就没有“失业”。中国目前的失业率,就是城镇失业率;而且公布的失业率,还是“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民没有“失业”,只有“就业不足”,尽管由于耕地的减少,农民每年需要耕作的时间已经算不上“整业”,因此有“一个月过年,三个月种田,八个月赋闲”的说法。但农业是季节性劳动,有农忙和农闲、耕作期和收获期,这是它不同于工商业的特点。所谓农村“剩余劳动力”,真正“剩余”的,往往不是完整的“劳动力”,而是劳动力的“劳动时间”。所以我们很难用“在调查点的上一周是否从事过几小时以上的有收入工作”这样的定义,来调查农民是否“失业”。不过,“就业不足”又是一个弹性极大的概念,很多“就业不足”的农民,其实际的生活境遇,可能远不如城市中领取失业金的失业者。
中国的农民也是一个没有社会保障的群体。他们的生活保障,就是他们的土地,这土地的富饶和贫瘠,就是他们生活保障水平的差异。农学家们为了农民生活的安定,千方百计地呼吁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强调把土地承包期延长到30年以上的重要性,因为土地是农民生活的命根子,是农民抵御生活风险的防护墙。但这种土地生活保障,已经越来越失去其生活保障的意义。在农业比较收益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单纯依靠那少量土地的农业收益,很难维持价格不断提高的“基本生活需求”。取消统购统销、合同订购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内农产品的价格,完全取决于收获季节的市场供求关系和农产品进口的数量及其价格,如今农民在面对他们熟悉的自然灾害的同时,还要面对他们不熟悉的市场波动的风险,而分散农产品生产风险的期货订购,对现在的农民还是非常陌生的事物,那些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农场主,如今也成了他们的竞争对手。
羊城村村民,应当说属于农民中幸运的一群,他们在农耕竞争环境更加残酷的时候脱离了农耕。如今,羊城村的耕地被征用完了,土地保障转化成村里的股份分红保障、家庭的租屋收益保障和储蓄保障。保障的水平提高了,但保障的风险似乎也增加了。因为保障的基础从不流动的土地变成流动的货币,土地收获的粮食的使用价值是稳定的,而货币的使用价值则完全依赖于农民所陌生的市场力量。社会保障的专家们一直在策划在农村建立一种“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障”,但这种保障的资金完全依赖农民的个人缴费,并不具有征富济贫的社会保障功能。这种保障的理论基础其实是认为保障机构比农民个人更会理财,但对农民来说,在理财问题上,他们最相信的就是自己。
农民的确是分散的,长年累月、世世代代的家庭个体经营的生产方式,使他们在现实中很缺乏自己“组织起来”的能力。真正组织他们的,往往是外在的力量。但在个人的利益要求只有通过“团体”的渠道才能真正“表达”的现代社会里,农民缺乏“业缘社团”,往往使他们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维护,他们的呼声也比较难以通过正常的渠道直接上达决策者。农村的社会冲突,也往往因为缺乏团体协议的化解机制,而经常在矛盾积累中激化。但是,随着村落的开放和农民社会交往的增多,特别是外部压力的增加,农民的“组织”和“动员”能力也在显著地增强,但农民的“业缘团体”一直受到各种限制而难以建立。我们国家有工会、妇联、共青团、工商业者联合会、个体经营者协会、私营企业主协会等,但唯独没有“农会”。“农会”往往被认为是一个不稳定的力量,“农会”的利益要求往往被假定是与工业化背道而驰的。作为现代社会重要整合力量的“非政府组织”,也往往被假定为“无政府组织”,甚至“反政府组织”。其实很多社会事务,通过政府招标、监督和提供财政支持,由非政府组织协调,是更加节约管理成本的。
学者们在描述中国村落的变迁和转型时,有两个经常使用的概念,一个是很有中国特色的概念“非农化”,另一个是很国际化的概念“城市化”。我过去一直对这两个概念的区分很不以为然,觉得这两个概念其实描述的是同一个过程。“非农化”必然要导致“城市化”,而“城市化”不可能没有“非农化”做先导。中国的学者们之所以要强调这两个概念的区别,都是我们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在作怪。“非农化”概念之所以被强调,与改革开放以后“离土不离乡”的乡镇企业的大发展有很大关系,意思是一些村落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基本“非农化”了,但却没有“城市化”。其实国际上很少有以户籍的标准来说明“城市化”的,在那些发达国家,几千人以上的聚居点就是城市。(https://www.daowen.com)
羊城村的变迁,让我真正开了眼,看到这“非农化”和“城市化”的区别,原来这里面大有学问。“非农化”是农民的主体运动,是农民主动的选择,渗透其中的,是农民选择职业自由的增加;而“城市化”是客观的浪潮,对农民来说是外在的铁律,农民几乎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非农化”是由于农民自己认为农业的比较收益过低,走向非农产业是因为农业“无利”;而“城市化”是由于城里人认为土地值钱,从事农耕是浪费,村落城市化是村落因“征地”而变得“无地”。
农业“无利”而引导的“非农化”和农民“无地”而伴随的“城市化”,在现实中的确并非同一过程。一般情况下,“无利”驱动的“非农化”过程,要大大地早于“无地”伴随的“城市化”过程。在前一个过程,“无利”是因,“非农化”是果;而在后一个过程,“城市化”是因,“无地”是果。
羊城村“非农化”和“城市化”的巨大变迁,都发生在最近二十多年。改革开放之前,羊城村是典型的农耕村落。随着改革开放后城市的发展,这个紧靠羊城的小村庄,在“非农化”之前,首先开始了“非粮化”的过程。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羊城村的村民主要种植蔬菜,是羊城的“菜篮子”。但8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发现办工业比种菜更挣钱,于是各种村办工业兴起,不过多数都是资本和技术水平低、可以凭借劳力便宜与城市工业竞争的产业,如榨油、造纸、制衣等。羊城村的第一批农民退农进厂,正是由于村办工业的发展。但对于羊城村来说,这个原始资本积累的黄金时期没有持续几年,因为竞争的激烈很快就暴露出这些村办工业在资金和技术上的不足,而且农民发现,邻近城市的地利,使得服务业更显示出“本小利大”的优势。到80年代后期,羊城村的非农产值就远远超过了其农业产值。
但彻底的“非农化”,是由于农民发现了土地的营利价值。城市扩展带来的土地价格飙升,给了拥有土地的农民发财的机会。他们推倒农舍,翻盖楼房出租,利用工业的资本积累盖起商业城、宾馆、饭店、写字楼,村落变成“物业公司”。村里人戏称原本祖祖辈辈都“种地”,现在改行“种楼”。到90年代初期,羊城村就彻底“非农化”了。
然而,村落之所以为村落,不仅因为其务农,还因为其拥有耕地。如果说由于农业的“无利”而引导的“非农化”是农民自己的理性选择,那么“无地”的城市化过程,则绝非农民自己可以左右的过程。羊城村的“减地”,导引于伴随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征地。村落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落集体,但根据法律,国家因为建设的需要有权征用土地,征用农民土地国家要给予补偿。从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中期,35年间羊城村被国家征用的土地不过400多亩,仅占全村耕地面积的不到9%。那时的耕地还没有获得其由于土地价格飙升而带来的营利价值,市民的户籍身份也还附有农民所没有的待遇,所以国家征地给予的经济补偿、户籍改变和招工机会,对于农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很多农民都把走出“农门”、洗脚上田、改变命运的期盼,寄托在土地被国家征用上。但80年代中期以后,情况为之一变,农民刚刚尝到土地赢利的甜头,正在编织依靠土地迅速发财的美梦,大规模的城市扩展圈地开始了,在此后短短的10年间,90%以上的村庄土地全部被征用,羊城村转眼间就完成了它“无地”的过程。
如今,羊城村彻底地“嵌入”城市,既“无农”,也“无(耕)地”。它几乎丧失了所有我们传统上定义“村落”和“农民”的那些典型特征。但羊城村似乎还是羊城村,人们似乎并没有因为它的“无农”和“无(耕)地”而改变对其村落属性的看法。人们在村落终结的过程中发现,由血缘和地缘关系联结的村落魂灵,在它农民和农业的载体消失之后,仍然会长时期地“活着”。我们甚至不清楚,村落魂灵融入城市,究竟是它的死亡,还是它的新生。
但现实中的“现代化”铁律,又似乎具有难以控制的摧毁力量,可以碾碎一切价值平衡和选择协调的希冀。失去了农民和农业载体的“村落”,其文化意义已经慢慢地让位于其利益共同体的意义,这个“community”,也越来越成为一种外在的符号,它的历史身躯,就像工业挖掘机下幸存的古朴瓦瓮,已经踏上进入民俗博物馆的路途。
也许相对于大多数的中国村落,羊城村的结局并不是必然的命运。“无农的村落”,也可以有另外的延续形式。例如孟德拉斯在20世纪80年代曾描述了法国乡村社会出现的惊人复兴:“在巴黎人、城市人、郊区人、小城市居民和乡下人之间,已经不像20年前那样具有系统的差别。所有的家庭都配备有浴室、现代化厨房、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机和小汽车……乡村的孩子去上学都有客车接送,在小学和中学里,他们和城里的孩子一起上课。”“10年来,一切似乎都改变了:村庄现代化了,人又多起来。在某些季节,城市人大量涌到乡下来,如果城市离得相当近的话,他们有时甚至会在乡下定居。退休的人又返回来了。一个拥有20户人家和若干处第二住宅的村庄,可能只有二三户是经营农业的。这样,乡村重新变成一个生活的场所。”(孟德拉斯,1984/1991:304—307)。中国是一个区域发展很不平衡的国家,这种乡村和城市生活同质化的过程,在沿海地区的很多乡村,特别是那些处于城市周边的乡村,都在静悄悄地发生着大致相同的变化。但是,对于更多的乡村地区来说,这还是一个比较遥远的梦。幸福的村落似乎都有同样的幸福,而不幸的村落则各有各的不幸。由于地理、资源、环境、气候等的影响,那些仍处在现代化过程之外的村落,要走出贫穷,还有非常漫长而艰难的路程。在没有其他求生手段的情况下,村落的“无农”,则无异于“无命”。
在过去的二十几年时间里,羊城村向我们展示的,是一个数千年农耕生活消失的过程,这种农耕生活,曾一直是我们古老文明的根基和脉络。它养育了我们,似乎只是为了它最终的毁灭。它走得那么悲壮,千年古风,一朝逝去,没有乡愁,也没有挽歌。从此不再有“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不再有“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也不再有“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但千百年来农民的睿智和生活哲理形成的道德规范和交往规则,仍然是我们现代社会的精神和制度财富的一部分。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但村落已不再是那个村落,羊城村从“农村”变成“工村”,又从“工村”变成“商村”,只是“村”的帽子仍难以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