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终结的冲突与整合:迁坟与迁居

村落终结的冲突与整合:迁坟与迁居

我们已讨论过,一个完整的传统村落具有高度重合的五种边界,即社会边界、文化边界、行政边界、自然边界和经济边界。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村落的边界发生分化,这种分化遵循着一个从边缘到核心、从表层到深层、从经济边界到社会边界的次序。而每一层边界的分化,都伴随着新的社会冲突和社会整合。冲突的发生,似乎也是按照这个边界分化的次序,由外围向核心推展。随着这种推展,冲突也不断升级,由利益的差异、摩擦、矛盾、纠纷上升到利益的对抗。我以前不太理解亨廷顿(S.P.Huntington)的“文明冲突”概念的意义,以为有点故作深刻,其实经济利益的冲突还是最根本的冲突,人们常说,国际关系中“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恒的友谊”,但羊城村的故事让我有了新的感受,当一种与特殊文明相联系的社会实体面临生存的威胁时,由此产生的冲突的确不同于我们对“常态社会”中“文明冲突”的理解。

羊城村面临的最激烈的冲突,是由于村落最核心的社会边界受到威胁,因为这意味着村落社会关系网络的解体,而这种解体,也就是村落的终结。

人生有两件事是很难的,那就是迁坟与迁居。如果说迁坟是历史沉淀的村落社会关系网络的解体,那么迁居则意味现实社会关系网络的解体。

迁坟和迁居如同阴间和阳界整体搬移。就像一些古老建筑由于兴修水利或城市改建而实行的异地重建,要冒很大的破坏原有结构的风险。像上海音乐厅那样的建筑结构上的整体平移,对于社会结构来说几乎还无法实现,因为我们无法重塑平移社会关系的托盘。

我在巴黎读书的时候,有一个我愿意在过度紧张之后去独自沉思的地方,那就是拉雪兹神甫公墓。它在巴黎是与凯旋门、埃菲尔铁塔、卢浮宫、巴黎圣母院、巴士底狱遗址、先贤祠、协和广场、香榭丽舍大街等齐名的历史名胜,也是巴黎最大的历史公墓。拉雪兹神甫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宗教顾问和忏悔师,据说墓地由他主持规划建造,1682年墓园落成后就以他的名字命名。300多年来,墓地的面积扩展到50公顷,先后埋葬了100多万死者的遗骸,其中有为数不少的一代名流。

我愿意去那里,是有特殊原因的。在“文革”那个无书的时代,我父母去农村干校,当时任图书馆馆长的好心邻居怕我自己在家学坏,就偷着把一些被禁的外国文学名著拿回来给我看,就这样,我接触了雨果的《悲惨世界》和《九三年》、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等小说,莫里哀的《悭吝人》等戏剧,拉·封丹的著名寓言和诗作,还有意识流开山鼻祖普鲁斯特的《追忆流水年华》、缪塞的抒情诗《露西》、巴比塞的《火线》、都德的《最后一课》,以及左拉和莫泊桑的作品。那些作品成为扭转我人生轨迹的界碑。在巴黎,除雨果和左拉安葬在先贤祠、莫泊桑长眠在蒙巴那斯公墓外,其他文学大师都沉睡在拉雪兹神甫公墓。公墓的东北角,还有1871年倒下的147位巴黎公社战士的“公社社员墙”。

先贤祠的气氛过分凝重,而蒙巴那斯公墓,由于有了存在主义反叛大师萨特和情爱写作大师杜拉斯的加入,变得不那么宁静了。只有拉雪兹神甫公墓是特别理想的沉思之处:古树环抱,绿草小径,阵风习习,宁静清幽,设计各异的墓碑和墓屋像一座座艺术建筑,墓碑上时有的警句格言使氛围充满诗意,而墓前常换的鲜花和稀疏的游客,一扫墓地常有的阴霾之气。

我在中国没有见过历史上留下的这么大型的公墓群,中国能够留下的有文化价值的墓地,都是帝王的(如十三陵)或名门望族的(如孔林)。温州一带的坟山,虽然规模浩大,蔚为壮观,但缺乏文化和历史的味道。在我调查的羊城村,有一个规模可观的“池族墓道”,占地20余亩。墓道正门有雕刻精致的石牌坊,牌坊上方与两侧都留有名家题书,四周是灰砖高墙。进入墓道大门,有一座古朴典雅的凉亭。墓道中古树参天,芳草茵茵,布满形态不同的坟茔,大大小小共有800余穴。而很多墓穴,都是数位先祖同葬,同一墓碑上刻有多人的名字,这里共安息着池氏25代、数以千计的逝者亡灵。这座池氏祖坟修建于明朝永乐年间,600年来,这一方民间墓地,叙说着历久不衰的村落氏族文化,记录着乡土社会关系的集体记忆。

据说1935年,地方当局曾想征用“池族墓道”,用以扩大毗邻的中山大学,但遭到村民的强烈抵制,并因此发生冲突,结果有村民被抓。时任中山大学首任校长的邹鲁闻讯前往视察,惊叹于“池族墓道”的历史久远与坟茔密聚,于是顺遂乡民意愿,决定放弃征用,并且愿每年接受三位村庄子弟入学,以表扰民歉意。

时光如梭,随着羊城的城市建设的扩展,羊城村成了都市里的村庄,“池族墓道”迁移的问题再次被城建部门提出。政府给出的迁移补偿方案是,“骨殖的起迁、火化费由政府负担,如果坟主对先祖遗骨要自行选择存放地点或购买墓地埋葬的,其费用由坟主负责”,“每具骨灰(骨殖)补偿坟主800元,经费由区政府负责”。

在一些媒体的报道中,“池族墓道”只不过是影响城市建设和美化的“乱葬岗”,村民反对迁移只不过是为了向政府讨价还价。而在村落传统文化中,“踢寡妇的门、挖祖宗的坟”,那是最悖人理的恶行。于是,羊城村的池氏后裔联名向政府上书《请求保留“池族墓道”报告》。报告提出保留墓道的理由是:第一,墓道的历史文化特色鲜明,文史价值不可替代;第二,墓道里边已经无处建新坟,不存在“死人与活人争地”的问题;第三,墓道位于偏静山冈,腾空他用并没有多少经济价值,墓道与都市可以和谐共处;第四,墓道坟墓的迁移劳师动众,政府与村民都要遭受经济上的损失;第五,“池族墓道”历史上一向归属羊城村池氏集体公有,600年来与社会相安无事。

然而,在城市“三年大变样”的规划思想指导下,政府迁坟的决心已定。结果围绕着迁坟,经历了长达数年的冲突,最后经过政府层层做工作,特别是村委会的从中斡旋,达成了一个村民们能够接受的妥协方案,即采取“挖上不挖下”的方式,不触动地下墓穴,而地上的墓碑牌位,政府帮助迁移他处以供凭吊,另外政府也加大了迁坟的经济补偿力度,并保证墓道原址不盖建筑物,改建为公园和绿地。

围绕迁坟的多年冲突,最后总算有了一个平静的结局。羊城的报纸为此刊登一则短讯说:羊城再次举行大型迁坟行动,位于羊城村“池族墓道”800多穴坟墓被全部迁移,该处将修建公园或绿地……此次行动得到村民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其实我们也可以设想另外一种结局,如把“池族墓道”划归毗邻的中山大学维护管理,作为该大学人类学系的民俗实物馆藏,那可能是一种更加圆满的结局。因为这样规模的民间墓道,在羊城已不多见,其历史和文化蕴涵,单从民俗旅游上看也甚有价值,何况中山大学的人类学系是中国内地最重要的一个人类学本科教育机构。

然而,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因为城市还在不断地扩展,而地方政府“为保证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用地,防止乱占乱用,实现城市规划,抑制征地补偿费用急剧上升,保证政府的土地收益,决定对已规划了的土地提前征用”,羊城村的土地过去已被征用过多次,又刚刚迁了祖坟,但这次仍不幸在土地征用范围,而且是整个村落的土地(包括宅基地)都在征用的范围,这意味着整个村庄要全部动迁。

对于羊城村来说,村落的集体迁居比迁坟更加困难。迁坟损害的是历史沉淀的村落社会关系网络,迁居损害的则是现实的村落社会关系网络。而在村民眼里,这阴间和阳界的村落社会关系网络,是他们生活安全和生活秩序的保障。

面对涉及每一个村民利益的村落动迁,这次村委会不再像对待仅涉及池姓家族的迁坟那样,担任斡旋的角色,而是代表村民集体上书政府,提出:“我们祖祖辈辈在这块土地上生活,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离不开具有浓厚感情的故土。这次征地,我们强烈要求整体征村而不分散征地。”

征地与征村的区别是,征地是政府针对每个村民家庭的行动,迁居后村民各奔东西,而征村是政府针对整个村落的行动,是村落的整体迁移。对于村民来说,他们凭经验意识到,反抗也无法扭转迁居的大局,在这种情况下,整体迁村较之迁居来说,一方面能够保持村民的聚居,另一方面有利于团结起来与政府交涉。

经过反复的交涉、摩擦、冲突和调解,政府基本接受了羊城村村民的要求,由城市土地开发中心与羊城村村委会签订了《征用羊城村土地协议书》,明确规定:“按照不少于原来村址面积划给复建用地50亩,异地复建新村。”村民们虽不情愿,但还是接受了这种制度安排。

但一波才平,一波又起,问题出在对这50亩地产权的理解差异上,并由此演绎成宪法条文之争。羊城村所在的羊城区政府和市国土局认为,根据《宪法》有关土地法,城市征用的土地,产权属国家所有,并由地方政府国土局代理,羊城村获得的50亩复建用地,只是获得居住使用权,并不包括开发权,因此决定,这50亩复建用地由羊城区城镇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与嘉润香港贸易公司共同合作,组成嘉华房地产公司,全面负责和承包羊城村的拆迁、复建和安置。而按村民的理解,“羊城村50亩复建地是《宪法》《土地管理法》赋予村民的合法权益,是市政府考虑到农民的生活出路给我们的,纯属村民集体所有……不完整地划归羊城村,任何解释都是贪官污吏的借口,而实际是贪赃枉法,存心夺去我们农民赖以生存的生命财产”。

随后,隶属国土局的市土地开发中心,与新组建的嘉华房地产公司签署了《关于羊城村搬村复建工作的协议》。协议约定:“农民复建房不能将土地分割给各家各户自建,要按规划建设多层住宅,统一分配。由此节约的一部分规划建筑面积,可用于商品房开发,所得利润用于拆迁旧村庄及复建房建设的包干费用,市土地开发中心不再承担拆迁及复建的费用。农民复建房建设过程中有些税费可以申请减免,开发的商品房则按规定交营业税、所得税等。”

这一完全把利益相关者羊城村撇在一边的复建协议,自然遭到村委会和村民的强烈抵抗,拆迁工作根本无法进行。于是市政府出面调解,经与村委会和区政府斡旋,由市政府颁布了《关于羊城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通告》。这个通告是村委会与政府妥协的产物,村委会让出了50亩地的开发权,而政府在通告中规定,凡是1992年10月以前批准的、三层半以内的房屋面积,一律按建筑面积给予房屋补偿。(https://www.daowen.com)

但村民们并不买账,因为这个规定实际意味着,1992年10月以前建的三层半以上的房屋和1992年10月以后新建、扩建的房屋,一律作为违章建筑处理,不给补偿。而实际上,虽然过去政府有农民住房建筑不得超过三层半的限高规定,但村民们都未理会,早就把住宅楼房盖到六至七层,而1992年以后的那几年又恰好是大量外来人口入村租屋时期,村民的相当大一部分出租屋是那以后扩建的,这部分租屋是村民目前的重要财源,不给补偿意味着村民家庭的重大经济损失。更核心的问题是,村民要夺回50亩复建地的开发权。

一封署名“羊城村全体村民”的上诉信摆到了市政府和更高层政府的桌面上。上诉信在陈述各种理由之后,提出三个希望政府解决的问题:“第一,要求嘉华房地产公司停止拆迁行为,并且不能再让其承包羊城村的搬迁;第二,要求政府调查50亩地的处置问题;第三,要求与过去搬迁的村落享受同样的待遇,即拥有自己的复建用地,因此要求归还村民50亩复建地。”上诉信还向政府保证:“我们有能力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高标准、高起点地重建家园,世世代代永迁。”

然而,在村民漫长的上访过程中,负责羊城村复建用地开发的嘉华房地产公司并没有停止开发工作。等到政府在村民抗争上访、要求调查的舆论和呼声越来越高以及拆迁无法进行的各种压力下,最终决定彻底解决这个经历了几年冲突的问题时,羊城村的50亩复建地已经由嘉华公司建成了大半个“南国嘉园”住宅区,已经不可能进行开发权的改变和重新安排。

当然,村民的上诉也取得了一些成果,地方政府与村委会又重新回到协商的桌面上。在经过多轮难度并不亚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的反复磋商之后,羊城区政府下达重新制定的《关于羊城村拆迁有关问题的意见》,将原划归嘉华公司负责的羊城村“拆迁补偿工作”,改划归羊城村企业集团公司负责。随后,以市土地开发中心为主拟制了《羊城村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羊城村再根据这一协议,具体制定了《羊城村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为了落实拆迁工作,政府还划拨了村民搬迁的费用,而不再是完全“从50亩地的商品房开发中支付”,这些追加的利益使得村民房屋补偿标准有了提升,特别是违建部分一般都得到补偿,而且,在等待回迁房全部落实以前,村民合法面积的搬迁费每平方米每月发20元,至少在等待回迁期间,这笔资金比起某些出租屋的收益还要高。在夺回复建地开发权完全无望的情况下,多数村民也同意接受了这个补偿方案。

可是,仍然有少数被称为“钉子户”的村民对这个方案表示强烈的不满和抵制。他们认为自己的利益被村委会出卖了,村委会无权代表他们,与政府签订的未经他们“按手印”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于是,他们开始了新一轮的上访和投诉,但这次投诉的对象,转移到羊城村村委会和羊城村企业集团公司。不过村委会的回答是:“村民的拆迁补偿与回迁安置方案,经过了村党支部、经济社理事、户主代表和村拆迁领导小组数十次会议的讨论和研究,也征询了多数村民意见,从开始制定直至最终落实,都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进行的,并且得到了绝大多数村民的认可。”

这样,一场围绕村落迁居而形成的村落与政府之间的冲突,最后戏剧性地演绎成村民与他们的村落领导之间的冲突。少数钉子户的顽强抗争和“闹事”已经无法阻碍拆迁的进行。然而,村委会和政府仍然担心,对钉子户的强行拆迁会酿成事故,所以有了拆迁之前非常具有戏剧性的一幕——在羊城村的拆迁现场举行了一场警察实战演习。

演习开始,在羊城村拆迁工地现场,一位60多岁、多次因拆迁闹事的村民,口吐白沫躺倒在地上,村拆迁办工作人员马上拨打110电话报警,警察迅速赶到,经勘查初步认定死者是服农药自杀。此时,几十名村民闻讯赶来,因有人说是拆迁办逼死老人,村民们把拆迁办与警车团团围住,要求追查凶手。不明真相的村民们情绪越来越激动,拿起棍棒围攻民警与拆迁办人员,场面顿时失控。紧接着,拆迁办的办公楼里响起爆炸声和枪声,并冒出浓烟。随后,大量警车鸣笛而来,一队队手持盾牌、警棍、防暴枪、冲锋枪的民警与武警冲进村内,投入排爆、解救人质、驱逐闹事人员、救火等工作,此时还有两架警用直升机也在低空盘旋……参加这次演习的警员达千余人,这是羊城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场警察实战演习。

经过长达数年的冲突之后,冲突的各方都已经非常疲惫,他们都不愿再谈起此事,只盼望拆迁早日结束,有一个平稳的结局。

如今,羊城村的多数村民已经入住具有欧陆风格的“南国嘉园”,其住宅市场均价每平方米7000元,在羊城是个不菲的价格,园内有小桥碧水、鲜花绿草、热带树木和古典回廊,环境清新雅致,与原来的羊城村相比,可以说有天壤之别。但羊城村的迁居村民仍然有诸多抱怨:“小区自然是很漂亮,但幼儿园和车位都贵了很多倍,住房还要交物业管理费,这哪里是我们农民住的地方。”导致村民抱怨的是迁居前后的最大差别:过去他们是具有丰厚房租收益和村集体地产分红的业主和股东,是“以房生钱”,如今变成不再有固定物业收入而且什么都要自己交费的普通市民,反过来“以钱养房”了。

羊城村的所谓复建,其实不过是复建了住宅楼房,而过去的村落社会关系网络,已在迁居过程的重新布局中彻底打破,再也难以真正复建了。

一个具有上千年历史、经过历朝历代风风雨雨的古老村落,完成了它的终结过程。从宏观上看,这也许属于历史发展的必然,但从微观上看,其中有多少值得回味和深思的坎坷与冲突。

村落的终结过程,不仅意味着搬迁和翻建,而且意味着产权如何重新界定和村落社会关系网络如何重组。羊城村的故事,恐怕也是羊城仍存在的百余个城中村此后的必然命运,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一些城中村的领导已经从羊城村的终结过程中意识到这种必然性,开始进行改造自己的城中村的经济核算。根据一位很有心计的老村长的测算,他们全村各类房产的建筑面积100多万平方米,按村民可以接受的平均每平方米2000元的补偿价格计算,拆迁全村的房产需要20亿元补偿金。以此粗略推算,要完成市中心40余个城中村的拆迁,就需要800多亿元,这将是一项耗资比“三峡工程移民”还巨大的动迁(三峡移民总投资约600亿元)。不过,与三峡移民不同的是,城中村的土地都是可以生钱的“活资本”。在很多城中村村民的家里或住宅门口,都供奉着土地神,两旁的对联就是“土可生财,地能出金”。

在城中村拆迁改造的博弈中,存在着三方对弈者:政府、房地产商和村民。城中村的最终改造方案,将是这三方利益平衡的合约安排。村民的要求是在改造中保护他们的租金收益或对损失的租金收益给予补偿,房地产商的要求是在投资改造中至少获得平均收益,而政府的要求是避免财政的压力和保证市场、社会的稳定。

在这种情况下,城中村改造的真正难点,就是改造的资金从哪里来。从纯粹开发经营的角度看,似乎问题很简单,要改变城中村为人们所诟病的建筑“过密化”和混乱无序状态,无非是开发高度空间来替代低度空间的拥挤。仅就资金来源来说,香港依靠土地批租获得财政收入和开发资金的做法,以及珠江三角洲以房屋期权置换建设资金的做法,都是现成的成功经验。

政府在这种博弈中显然处于主导的地位,可以通过另辟一块住宅地来置换城中村的地产,并通过放宽房地产商在改造城中村中建筑高度的限制和减免开发中的部分附加费用,使房地产商有能力以新建住宅的期权来置换城中村在一个规定时点的现有住房;同时,还可以通过将村民现有村落住宅的使用证变更为城市住宅产权证,使村民获得新房产的完整产权,从此可以出售和抵押房产,以此来换取村民在住宅拆迁补偿价格上的让步。为了防止因城中村的改造带来房屋过量供给和房地产市场的波动,改造显然不宜大规模进行,而要有步骤、分阶段进行,不能奢望在短期内完成。城市建设是百年大计,应切忌在“几年大变”的冲动下一哄而起。不过,对规划中必须改造的城中村,要立即确定和公布改造范围以及房屋改造补偿的建筑时点,以免进一步加大改造的成本。

但复杂的是,开发过程也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必须创造一种对弈各方共赢的合约安排,才能使开发顺利和成功。政府的担忧是,拆迁过程中的利益冲突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政府自己开发因成本过于高昂难以启动,而给予优惠政策吸引房地产商介入开发,又可能造成房屋过量供给,冲击业已趋近饱和的房地产市场,使目前房地产开发中大量的国有银行贷款无法收回。房地产商的担忧是,此种拆迁开发中的利益矛盾重重,不确定的变数很多,高昂的交易成本会吞没和消散房地产开发的正常收益,政府对楼层高度的管制会使开发最终变得无利可图。村民的担忧是,他们既得的房地产租金收益在开发中得不到保护,而且会损失市中心区域房地产升值前景的好处(过去的五年,铺面租金翻了五倍左右),所以他们最期望的是自己获得拆迁改造和新建楼盘的开发权。

这样,冲突的焦点其实并不在于村落是否要拆迁改造,因为改造的过程,从整体的核算来看,是盈利的而不是亏损的。冲突的焦点,是拆迁过程中的利益安排,即谁获益、谁受损,获益者的收益是否合理适当、受损者的损益能否得到应有补偿的问题。在冲突的过程中,尽管博弈的各方利益相关者都有讨价还价的权力,但权力格局并不是对称和均衡的,政府实际上拥有最终的制度安排的决定权。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科学民主决策、政治智慧和发展远见,就成为新型社会整合中的关键因素。

过去多数对村落城市化的研究,都把问题的焦点放在工业化、非农化和户籍制度的改革上,以为户籍制度的彻底改革会使城市化进程一路凯歌。然而我们从羊城村终结的过程中看到,这个村落早已实现了生产和职业的非农化,也已经实现生活方式和户籍制度的城市化,甚至村民的乡土观念和价值取向也已经被动摇,但村落共同体依然如故,村落的城市化并没有因此而完成,村落的终结还要经历一个艰难的产权重新界定的过程和社会关系网络的重组过程。羊城村的故事,或许有它许多超阶段发展的特殊性,但它兆示的村落终结过程中的各种摩擦、矛盾和冲突,是有普遍意义的。

一个由血缘、地缘、民间信仰、乡规民约等深层社会网络联结的村落乡土社会,其终结问题不是非农化和工业化就能解决的。村落终结过程中的裂变和新生,也并不是轻松欢快的旅行,它不仅充满利益的摩擦和文化的碰撞,而且伴随着巨变的失落和超越的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