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的成立
禁忌恰如法律中的习惯法、成文法,有些因习惯而存在,有些靠设定而发生。虽不知禁忌系何人创立,却广泛存在于大众之信念中,且长久实行。或许禁忌起源于某个事件,众人模仿而成为惯例,经年累月,代代相传,这是因习惯而存在的禁忌。或许禁忌源自君主、酋长、预言家、僧侣、巫祝等人对特定事物制定的禁讳,这便是靠设定而发生的禁忌。
禁忌依靠大众的信念而存在,依靠信念而得以实行,因此,可创立禁忌之人,通常被民众敬为半神,或者被奉为神通者,又或是被敬为志勇超凡之人,总之,此人的一言一行都具有唤起人民强烈信念的能力。因此,具备如此精神权威之人,无论何人,皆可设定禁忌,尤其是宗教领袖、预言家,一般最具有设定禁忌的能力,并能将其作为宗教上的戒律。
除国王与酋长拥有创立禁忌之权力外,僧侣等拥有社会权力、又被众人信仰之人,往往也具备创立禁忌之权力。此外,一般民众通常不具备创立禁忌的能力,但有时也可遵照习惯而设定,或者是将他人创立的禁忌用于某个事物之上。例如,遵照习惯或者国王创立的方法,以稻草绳圈住自己的椰林,那么任何人都不可进入林中。
设定禁忌之方法极其多样,其中最常见的便是宣言、标示以及接触三种。
一、宣言
禁忌最初便是依靠国王、酋长、僧侣等拥有禁忌创立权之人的宣言而得以设定。例如,国王宣布该森林为禁忌,那么它便立刻成为禁林,寻常之人不可擅入,闯入者、伐木者、捕鸟兽者都将遭受神罚。再如,当酋长宣布鹦鹉为禁忌时,那么鹦鹉便成为禁鸟,杀害、捕捉鹦鹉者将受神罚。
二、标示
有许多禁忌是通过在禁讳的物体或者场所上附加符号来设定。例如,在新西兰,人们制作独木船需要木材时,便在树干上系上稻草,如此一来,此树便成为禁忌,他人不可砍伐。当人们想对芦苇地设定禁忌时,便在棍子上系上稻草并竖立在塘中。还有个习俗,外出时家中若无人看守,可在门扉上系上麻绳,以此表示该住所为禁忌,便可防止盗贼入侵。(R.Taylor,Te Ika A Maui,or New Zealand and Its Inhabitants,1870.pp.167,171)马来群岛的帝汶岛上有极多与之相似的习俗,例如,将椰子的树叶作为禁忌的符号;在树干上雕刻符号;在棍子上系上竹叶或者白布,竖立在禁讳的场所,以此作为不可侵犯的标记。
日本的注连绳[1]便是大和民族通行的禁忌标识。注连绳在《古事记》中写作“尻久米绳”,在《日本书纪》中写作“端出之绳”,这两者都训读成“シリクメナハ”。在《古语拾遗》中又写成“日御网”,但后世通常写作“注连绳”,也有使用“绳标”“七五三”“镇”等字。
注连绳在古史中的初次登场,是在有名的天照大神隐于天磐户的文字里,《古事记》中对这件事有如下记载:
天手力男神,取其御手引出,即布刀玉命,以尻久米绳控度其御后方,白言从此以内不得还入。
《日本书纪》中如此记载:
手力雄神则奉承天照大神之手引而奉出,于是中臣神、忌部神则界以端出之绳,及请曰:勿复还奉。
关于“尻久米绳”之意,贺茂真渊曾说过:
“尻”乃后方之意,“久米”为界限,“尻久米绳”便是天照大神后方所引之界绳。(古事记传八)
本居宣长有如下论述:
尻久米绳(シリクメナハ)便是如今所谓之志米绳(シメナハ),约而言之,“リク”自然被略,仅余“シメ”。(中略)尻为麦秆之尾,久米为米,断麦秆之尾而置米其中,则成尻久米绳。《日本书纪》中写作“端出之绳”,读作“斯梨俱梅傩波(シリクメナハ)”,所谓“端出”,乃出现不断的麦秆之尾,即后世的志米绳之状。
又思之,志米(シメ)意为标结(シメユフ)之标(シメ)乎?若然,与尻久米为同一物而有别名乎?但标(シメ)本为此尻久米所出之言乎?若然,活用成志牟(シム)为稍后之事乎?
天照大神隐于天磐户之时,从后方拉起尻久米绳,是依照当时普遍存在的习俗方才有此事,并非当下新创之事,这点无须置疑。因为尻久米绳最初出现在古传说及古史中,便以这些古事作为尻久米绳的起源,这是古学者中屡屡所见之误断。有学说认为尻久米绳的名称以及拉绳的习俗始于此时,这便是将初见误当作起源了。
为了获知标(シメ)以及标绳(シメナハ)之词在中古被用于何种意义,如今检索出《万叶集》中与标相关之诗歌,再根据鹿持雅澄的《万叶集古义》之解说,便可知道其意义。《万叶集》卷二,敕穗积皇子遣近江志贺山寺时,但马皇女作御歌:
留作后方恋,宁追君去;
且在路转处,
为侬设标识。[2]
歌意:与其被恋人留下而苦苦思念,不如紧随恋人足迹而去。在所经之路上,在各个容易迷路的路口,请为我结标绳以作记号。
根据这首诗歌的意义,可见标(シメ)在此表示目标或者标识。在《万叶集》卷三的譬喻诗中,有一首“大伴坂上郎女宴亲族之日吟歌”:
不知山已有人守,
入山结标识,
丢了丑。
歌意:不知大伴骏河麻吕已有盟约之妻,却强将骏河麻吕作夫君,如今回想不觉羞耻万分。(https://www.daowen.com)
另外在同卷有一首大伴宿祢家持之诗:
山岩峭险,菅草根深;
欲拔难上难,
且结标识存。
歌意:岩石根部之草坚韧而难拔,为防他人下手,先结标识为记号,用此意来表达,虽然佳人不易得,但终归为我所有。
由上述两首诗歌可见,做上标(シメ)之记号,是为了标识出此物为己所占,或者归己所有。依照此例之说明,注连绳写成“标绳”可解释为占有之标识。
此外在《万叶集》卷二的挽歌中,有一首石川夫人歌:
乐浪守山人,
为谁结起绳,
大王他,驾幸已不成。
歌意:为让君王观赏红叶,特设守山人,以防闲杂人等闯入。而君王驾崩后依然固守此山、结上标绳,究竟是为何人而守?天皇如今已不在人世,此山也成无用之物。
在《万叶集》卷七问答歌中,有一首寄稻歌:
石上布留,早稻田;
纵然未出穗,
且将标绳栓,看管。
歌意:稻未出穗,未到收割之时。虽不可收割,但要引标绳作记号,此稻为我所守,他人不可收割。以此喻来表示,虽然幼女尚不可娶,但若长成美少女,怎可让他人得去?遂向仲媒言,先立一契约,此女为我之所有,他人不可得。
由此可见,做标绳记号,是为了彰显某物归属某人的权力,使他人难以任意侵犯。而神社前之注连绳,则是不可侵犯之意义中最为严格的标识,此用法可在《万叶集》卷七[3]的譬喻歌中可获知。
祝部祭祀神社;
红叶也,标绳若越过,
散落。
歌意:祝部[4]虔诚地祭祀神社,庄重的神社前的注连绳,任何人都不可翻越。然而,神社的树叶于秋日之时,也触犯了庄严的注连绳,越过注连绳而散落。我之所思,若是在大多事情上,必是守制禁、慎人目而止;若是在如落叶那样的模糊小事上,如何能止?
《古事记》与《日本书纪》中的“尻久米绳”与《万叶集》中的“注连绳”在名称上有何关系,我们暂且不论,不过两者在性质上则完全相同。无论是天磐户悬挂的尻久米绳表示“禁止入内”,还是《万叶集》中众多诗歌中的“标(シメ)”表示“禁止他人任意侵入”,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标识。由此可见,自古以来就有一个习惯,悬挂注连绳来标示出神圣之物、崇敬之物、敬畏之物、禁忌之物。
在朝鲜,人们相信神栖宿在树木上或森林中,于是就在这些地方悬挂注连绳。制作方法也与日本相同,将秸秆向左搓捻,再挂上稻草、纸、麻等物。家中若有人产子或是有喜事,便在门上悬挂注连绳,表示参加葬礼、探访病人、屠宰动物、身上出血等人不可越过注连绳,触犯者必遭报应(鸟居博士著《日本周围民族的原始宗教》)。这也是用注连绳来表示神圣不可侵犯之标识的一例。
以注连绳或类似物体来作为神圣不可侵犯之标识的习俗,在世界各地都寻常可见,既存在于南洋诸岛的民族间,也存在于印度桑达尔人(Santhals)中,他们将稻草束捆绑于竹子上,然后竖立在森林、竹林、田野等处,表示任何人不得进入。此外,若是将稻草束捆绑在老树上,则表明这是神圣之树,斧钺不可触。(Westermarck,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Moral Ideas ⅲ.p.64)在马达加斯加,人们在竹竿上悬挂草束,以此作为禁止通行、保护收获之标示。(Gennep,Tabou et Totémisme àMadagascar.p.184.et seq)东非的乌桑巴拉人(Wasambara)在竖立的竹竿上卷上香蕉叶,以此表示禁止过界。(Steinmetz,Rechtsverhältnisse.S 263)南非的巴罗策人(Barotze)将稻草绑在物体上,以此表示禁止触摸。(Decle,Three Years in Savage Africa.p.77)南美的库马拉人(Cumanas)、尤里斯人(Juris)将拉上棉线作为禁忌的标识。(Martius,Rechtszustaende unter den Ureinwohnern Braziliens.S 37.ff)如上所述,与悬挂注连绳形式类似、效用基本相同之习俗数量庞大,遂不一一列举。
三、接触
身体的接触是设定禁忌的原因之一。具有最强禁忌性之人或物,往往皆带有传感性,而接触便成为了设定禁忌的理由。国王的身体为神圣之物,国王接触的物品悉数成为禁忌,这是最盛行的习俗。君主的宫殿被称为“禁廷”或“禁里”,宫门被称为“禁阙”,庭院则是“禁苑”,严禁闲杂人等入内。君主行幸、行在之所,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君主身体接触过之场所,因此成为禁讳之地,严禁他人进入,这类习俗在许多民族中极为常见。例如,在塔希提岛,国王行过之处都是禁忌之地。在新西兰,酋长旅行途中休息之地也悉数成为禁忌场所,周围环绕竹箭,严禁他人入内。此外,君主之衣物、饮食、车架等君主身体接触过的器物,皆被当作禁忌,这也是极为普通之习俗。上述的禁忌之场所或器物,都是设定者自身拥有的禁忌性的延伸,因接触而将禁忌传染给他物。
[1] 注连绳:用稻草、秸秆编成的草绳,也称“界绳”,在日本用来阻止恶神入内而在神前或在举行神道仪式场所周围圈起的绳。——译注
[2] 书中有关《万叶集》诗歌的中译文,皆来自赵乐甡译本的《万叶集》(译林出版社)。——译注
[3] 日文原文中写的是“卷七”,实际上这首诗歌的实际出处是卷十,此处应该是作者的笔误。——译注
[4] 祝部:日本的神职人员。——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