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2 《法律进化论》自序(《法律进化论第一册》收)

附录2 《法律进化论》自序(《法律进化论第一册》收)

法律进化论,法之时观。法现象有静态与动势两种,论究其静态原理者,为法律静学,论究其动势原理者,为法律动学。法律进化论属于法律动学,纵向观察法律,不视其为一时之现象,而是持续之现象。换言之,一定时期内之法律,并非瞬间一蹴而就,而是由过去数个世纪之社会势力积聚而成。

著者年轻时便对此研究法怀有兴趣,意欲作为学问上之终身事业,然研究之困难与资性之不敏使得难收其效,论资之收集与断案之构成又经历几多荏苒岁月,既近颓龄,仍尚未成稿。学友诸氏怜之,劝说以分册出版法,随稿之成而渐公刊之,著者亦为此深厚友爱之情所动,一旦决意依此方法而行,便通知早已决意出版本书之穗积奖学财团。然而,难得之终身事业,最初只得断片之小册,实令人惋惜,复思之,至少第一卷应以成形之态问世,至去年秋,幸得脱稿,即为本书。

本论全部之体系,于第一卷绪论中已定,其论资亦尽己所能收集,其中,有于脱稿或近脱稿时所得之资料,有仅为第一草案而起稿之资料,亦有不少尚未到手之资料。如今年已古稀,将至老耄,全部六卷之计划中,唯有第一部上卷二册得以公刊,功程迟缓,想来生前或无法完成计划之一半,今更愧于过去之怠慢,又自悔因立法事业等不能专注于纯学术,徒叹日暮而途远。故不得已,将剩余部分不拘顺序,随稿之成而别册出版,标示出各自体系中之所属,期许可侥幸成其一卷。

本书得穗积奖学财团出资而刊行。此财团乃于明治三十九年设立,为纪念著者于东京帝国大学任职二十五年。其事业之一,便是出版拙著英文版《祖先祭祀与日本法律》之第二版及第三版、《隐居论》、《五人组制度论》及《五人组法规集》数书,今又多额出资,刊行此《法律进化论》。著者借此机会,更对财团设立者一千余名之先辈及友人诸君,表达无尽莫大之谢意。尤其决议出版拙著之财团评议员诸君,并任此事之施行,常对著者之研究寄予甚深之情。对著者多有援助之财团理事冈野敬次郎博士、山田三良博士及志田钾太郎博士,其深厚友谊,感佩于心。纪念财团之设立,已是著者身后之荣光。况且财团自设立以来,数次斥巨资公刊著者之研究成果。此实为对学者至大之友爱表露,著者能以学者之名身处如此温暖友情之氛围中,何等幸运。

在本论起草过程中,感谢先师詹姆士·布莱斯先生、亨利·布鲁内尔先生、畏友文学博士高楠顺次郎君、法学博士春木一郎君等前辈及学友诸君,时常直接或间接赐教,多有援助。其中法学士诸井六郎君作为公使长驻罗马及雅典时,因著者之恳请,亲往意大利国立博物馆,拍摄馆内之古代审判壁画以及雅典卫城旧墟,并赠予著者,判事尾佐竹猛君将多年收集珍藏的日本法律史之参考品慷慨相借,著者在此深表感谢。尤其学友植木直一郎君与著者多年深交,在本书起草上给予有益之批评以及珍贵之建议,并专注监督出版之事,因此,著者今日得以公刊终身事业中之部分、乞教于读者,皆为植木君对著者之友谊所赐。(https://www.daowen.com)

本书起草,著者虽力求慎重,然浅识寡闻,恐结论或举证中多有谬误。庶几俟读者之严正赐教,当虚心反省。纵使老后不能得修订以公谢读者之机会,著者尚且乐得朝闻夕死。

穗积陈重

大正十三年五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