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版序
2026年02月08日
原版序
梅因担任牛津大学科珀斯(Corpus)法理学教授期间所做的两个课程讲座已经分别以《东西方村落共同体》和《早期制度史》之名出版。本卷内容出自他在牛津大学任教期间所做的讲座,但其部分形式已做相当程度的修订。(https://www.daowen.com)
作者在本书中延续了他此前著述的研究思路。他致力于将既有制度与人类的原始习惯或极其古老的习惯,以及与这些习惯相联系的观念相连通。在前四章中,他试图借助由马克斯·穆勒(Max Müller)教授指导翻译的极有价值的《东方圣书》(Sacred Books of the East)阐释早期法律与古代宗教之间的密切关系,研究者发现就对现代文明产生了重大影响的数个社会而言,其法律制度于诞生之初均与古代宗教相遇。在此后的章节中,他探讨了对早期法律产生有力影响的因素——国王的权威。在本书的后续部分,他仔细考察了一些财产(property)和保有权(tenure)类型,以及一些法律概念和法律分类,它们存留至今,但其起源似乎可以回溯至远古时期。在本书第七章的开头,作者简要解释了他在后续章节之前插入讨论一些“原始社会的理论”的理由。
第五、六、九、十一章的内容以及第八章的主体部分已经发表于《双周评论》(Fortnightly Review),作者就期刊所有人允许其再度出版这些文稿致以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