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长效厕所维护管理的监管机制
农村厕所改建工作是长期工程,先期完成的工程就是样板,能成为后续工作推进的参考,需要重视管理工作,后期维护关系“厕所建设” 成效。完善建厕验收标准和监管机制是保障农村“厕所建设”多中心协同治理运作模式有效运行的关键。验收标准和监管机制对协同治理的全过程加以约束,出现偏差及时纠正,防止事后监管而导致资源浪费。
建厕后期,建立一套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维修服务机制。在保质期和质保范围内,可采用中标企业维修模式,进行无偿维修或更换零配件;在保质期和质保范围外,可在县域内设立维修服务网点或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维修服务站,县财政予以适当补贴,确保维修服务及时便捷。二是完善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利用措施。根据农户厕所类型、自来水供应与下水管道等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污水管网处理系统,或者分散处理,或者集中处理。基于厕所现有无害化处理效果的基础上,采取综合运用、就近消纳与农牧循环等主体形式,结合农村农业绿色发展与农户家庭经济现状,多种形式推进农村厕所资源处理与利用模式。同时,还应考虑到有一小部分农村厕所不能就近消纳粪污的情况,可以采取多个农村建立联合蓄粪池统一集中处理,以防粪污随意倾倒及其对生态环境的污染。鼓励支持专业化企业和个人进行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的有偿服务,实现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三是地方政府要探索市场化管理运营模式,鼓励相关企业和个人进入市场,对厕所的维修、粪渣清运、资源重复利用等后续工作进行市场化运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与担保补贴等途径,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厕所建设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积极推进环保服务型企业、基础设施生产型公司与公益型组织等参与农村厕所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并采用“认养、托管、建养一体”等机制展开厕所改建后的管护工作,保障农村厕所的维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