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高寿传统中药文化

*潘高寿传统中药文化

申报地区或单位: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图示

广州潘高寿药厂,最早为潘百世、潘应世兄弟于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在高第街创设的“潘高寿长春洞药店”,后一直由家族传承,已有100余年历史。上世纪30年代研制了止咳化痰新药,并定名为“潘高寿川贝枇杷露”,此后即树立“潘高寿药行”招牌,以专营枇杷露而迅速驰名,先后在韶关、香港、澳门、新加坡设厂扩大经营。50年代组成公私合营潘高寿联合制药厂,90年代初转制为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至今。

潘高寿地处我国南方的通商贸易都会广州,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激烈的商业竞争,形成了其独具特色的传统中药文化。潘高寿针对岭南炎热多雨,冬春气候变化无常,人们易患伤风咳嗽的常见病,近百年间坚持以开发治咳化痰药物为主,形成了以蛇胆川贝枇杷膏为头牌的药品系列,体现了其独到的品牌文化。潘高寿坚守诚信为本的传统道德规范,上世纪30年代末,当市场上仿制、假冒药品充斥时,其传人潘郁生毅然变卖所有房产,将所得用于改换药品包装,并特意在新包装上印上“劝人莫冒潘高寿,留些善果子孙收”的劝世警句,凸显了存真积善的经商理念。潘高寿还善于利用报纸、电台、电影及车站、码头乃至马路电灯杆做宣传广告,甚至在街道摆摊设档,免费向过往行人提供药剂冲饮,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营销策略,其药品很快便家喻户晓。(https://www.daowen.com)

受气候变化、环境污染、原料质量下降、西药的强势竞争及新技术制药的兴起等因素的影响,潘高寿传统制药工艺已被边缘化,并严重威胁到其中药文化的传承,如不加强保护,将有失传的危险。

潘高寿传统中药文化已于2008年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