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需求对贸易模式的影响

需求对贸易模式的影响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后,欧盟先后对十余种中国纺织品启动了设限调查,并于5月27日,决定对来自中国的亚麻纱和T恤衫提出正式磋商请求。欧盟一直谋求通过双方的磋商来友好地、妥善地解决双边的贸易关系,而不像有些国家试图采取单方面的行动来解决问题。

需求对贸易模式的影响

放弃禀赋差异和偏好相似的假定,我们将看到禀赋相似的国家仅仅因为偏好差异也能产生贸易。瑞典经济学家林德(S.B.Linder)第一个从需求角度考察了国际贸易的产生,于1961年提出了偏好相似理论(Preference similarity Thesis)。

首先,一种产品的国内需求是其能够出口的前提条件。企业之所以生产某一产品是因为消费者对该产品有需求,为了满足国内市场,生产者会不断改进技术扩大产量,结果当产量增加的速度超过了国内需求增长的速度时,生产者才会想到扩大销售市场,将产品出口以赚取利润。所以,企业不可能生产一个国内不存在需求的产品。但它对国外市场不可能像对国内市场那样熟悉。因而,企业的技术改进、新产品推出也是基于国内消费的信息反馈。出口只是产品国内生产和销售的延伸。

其次,两个国家的消费偏好越相似,则其需求结构也越接近,或者说需求结构的重叠部分越大。这样一来,一国生产很容易与另一国的需求相适应,两国之间开展贸易的可能性就越大,贸易量也就越大。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命题,即影响一国需求结构的最主要因素是平均收入水平。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其需求结构是不同的。高收入国家对技术水平高、加工程度深、价值较大的高档商品的需求较大,而低收入国家则以低档商品的消费为主,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所以,平均收入水平可以作为衡量两国需求结构或偏好相似程度的指标。故两国的人均收入水平越接近,其需求结构也越相似,相互需求就越大,从而两国间的贸易量也就越大。

以这三个基本命题为基础,林德从需求的角度解释了发达国家之间日益上升的产业内贸易生产的原因。由于发达国家的人均收入水平较高且相接近,根据恩格尔定律,它们对工业制成品等高档商品的需求比重较大,并且工业制成品间存在的差异性使其相互需求也较大,这样相似的需求结构促使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日益密切。

案例

中欧纺织品贸易争端解决

一、事件起因

2005年2月,欧委会发布了基于“242”条款制定的《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行动指南》,规定了欧盟对来自中国纺织品进行设限的条件和程序。随后,欧盟先后对十余种中国纺织品启动了设限调查,并于5月27日,决定对来自中国的亚麻纱和T恤衫提出正式磋商请求。按照有关程序,中欧双方应在15日的期限内(即6月11日前)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否则欧盟将采取设限措施:欧盟就将从这天开始对中国产的T恤和亚麻纱实行增长不超过7.5%的数量限制,而这两种纺织品2005年一季度出口欧盟的增长率分别为164%和51%。

二、贸易争端的解决

经过约十小时的漫长谈判,中国商务部部长与专程来华的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11日凌晨就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问题签署备忘录,欧盟承诺对源自中国的棉布、T恤、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床单、女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十类纺织品终止调查。

中欧双方同意,在2005年6月11日至2007年年底期间,对上述十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照每年8%~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

欧盟承诺在2005~2007年,对于上述十类产品之外的2005年实现一体化的中国纺织品克制使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报告书“242段”条款;2008年,对所有2005年实现一体化的中国纺织品克制使用“242段”条款。2008年欧盟市场将对中国纺织品全面开放。(www.daowen.com)

商务部部长在签署协议之后表示,双方就纺织品贸易问题达成协议表明中国与欧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是一句空话,协议将为中国纺织品企业创造稳定的和较长时间的出口环境,也为欧盟纺织品企业创造了稳定的进口环境,中国政府赞赏欧盟解决中欧纺织品贸易争端的诚意。欧盟一直谋求通过双方的磋商来友好地、妥善地解决双边的贸易关系,而不像有些国家试图采取单方面的行动来解决问题。

曼德尔森也表示,达成的协议会为双方行业提供一个可确定的、可预见的贸易环境,也会为发展中国家向欧盟出口和相关行业提供一个呼吸的空间,这是一个符合各方利益的协议,是一个双赢的协议。曼德尔森还表示,2005年4月欧盟制定的《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行动指南》将为中欧所达成的协议所取代。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就中欧达成纺织品贸易协议发表声明表示欢迎,认为这体现了中国政府为最大限度地保障我国纺织企业的利益、积极磋商、解决贸易摩擦的诚意,有利于为中国和欧盟相关企业创造积极、稳定、可预见的贸易环境,促进中国纺织品对欧出口有序增长。声明说,双方同意对今后纺织品贸易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磋商予以解决。这为新形势下解决纺织品贸易摩擦开创了良好的先例,对于全球纺织服装业向新的贸易格局过渡具有重要意义。

附:242条款(本次美国和欧盟对中国纺织品设限的依据就是242条款)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签订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纺织品特殊限制措施)》,即242条款,主要适于纺织品和服务产品贸易。

根据242条款的规定,如一个世贸组织成员认为《纺织品与服装协定》所涵盖的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自《世贸组织协定》生效之日起,由于市场扰乱、威胁阻碍这些产品贸易的有序发展,则该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以期减轻或避免此市场扰乱。

磋商将在收到磋商请求后30天内进行。双方将在收到这种请求后90天内,尽一切努力就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达成协议,除非双方同意延长该期限。如在90天磋商期内未能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则磋商将继续进行。提出磋商请求的成员可对磋商涉及的一个或多个类别的纺织品或纺织制成品实行限制。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签订的议定书有3个条款,即《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的反倾销反补贴条款、第16条的特保条款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纺织品特殊限制措施)》。242条款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案例分析题

1.根据国际贸易理论分析,中国向欧盟国家出口纺织品的贸易模式是什么?

2.中国纺织品出口的比较优势是什么?3.如何看待中欧达成纺织品贸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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