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深入探讨研究背景与进展

深入探讨研究背景与进展

时间:2023-07-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以上背景,技术因素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日益明显。表9-11962年美国进出口产品包含要素资料来源:克鲁格曼,奥伯斯法尔德:国际经济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77页。观察表9-1中数据可以得出,1962年美国进出口产品数据符合“里昂惕夫之谜”,即进口产品所含资本高于出口,劳动低于出口。

深入探讨研究背景与进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全球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技术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曾预言:“一个高技术的社会必然也是一个高文化的社会,以此来保持整体的平衡”(陈伟雄,2010)。文化产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背后有其深厚的经济意义与现实意义。从需求角度来讲,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人民对精神文化的需求愈益旺盛,这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市场。从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我国经济正处在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型的重要过渡时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面临的重要问题。文化产业作为无污染、低消耗、高效益,且与现代高技术高度融合的新兴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是我国优化产业结构的战略选择。从国际竞争来看,目前世界竞争格局已从原有的军事竞争与经济竞争,逐步向文化竞争转变,因此大力繁荣我国的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是目前我国所面临的迫切需求。

近年来,我国对文化产业发展越来越重视,在国家“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中都明确将文化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2015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联合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等五部门联合认定了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其中包括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等16个基地。这些相关的政策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16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30 785亿元,比上年增长13%,几乎相当于GDP增速的2倍。这其中,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文化产品形态的不断发展变化,使得文化生产的标准化、批量化、工业化成为可能。因此,通过科技引领、培育创新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也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这是中国全面增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战略之一。”

2016年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中央财政下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44.2亿元,支持项目944个,为中国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基于以上背景,技术因素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日益明显。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就必须以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为核心。

学术界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有大量研究讨论。Hirsch(1972)在提出文化产业生产、流通过程中涉及的企业组织结构对文化产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佛罗伦萨文化发展委员会(2001)提出,文化产业的发展取决于文化产业政策,政策的核心内容是文化投融资政策,因为它决定了文化市场准入程度等;Pratt(2005)认为生产因素、消费因素、社会条件等会影响文化产业的发展,其中政策因素更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我国对文化产业发展影响因素的研究起步较晚,花建(2005)提出产业整体创新、市场拓展、成本控制、资产环境、产业结构等因素是影响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江奔东(2008)根据国民经济增长的分析思路,提出文化产业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劳动、资本、规模经济创意和技术进步;霍步刚(2009)提出生产因素、市场因素、关联产业以及政府行为是影响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实证分析方面,赵彦云等(2006)提出文化资源、公共消费、人才竞争力等因素都会影响文化产业发展,并运用统计正态标准化的方法,对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03年的文化产业发展能力进行了实证评价;王家庭和张容(2010)在比较我国东中西部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后,通过2005—2007年各省文化产业发展数据进行实证分析,验证了人均消费能力、文化产业机构数目及财政支出对文化产业的影响作用;赵喜仓、范晓林(2012)也提出了与上述类似的包含资源、生产、消费在内的六个文化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

技术密集度在学术界的地位可见一斑。保罗·克鲁格曼(Paul R. Krugman)曾成功利用技术密集度解释了“里昂惕夫之谜”(又称为里昂惕夫悖论,Leontief paradox)。“里昂惕夫之谜”由创建了“投入产出”分析方法的美国经济学家里昂惕夫(Wassily W. Leontief)于1951年提出,他在采用美国1947年200个行业的资本—劳动统计数据考察美国的对外贸易结构时,发现美国作为资本和技术领先的国家却在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资本密集型产业,但与H-O模型预测的方向恰恰相反。此后,学术界包括里昂惕夫本人都试图对“里昂惕夫之谜”给出解释,这些差异化的解释中涉及质疑数据的代表性、美国的关税制度设计、国人对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偏好以及劳动力异质性等,但都无法完美地回答这个问题。直到新国际贸易理论的代表者保罗·克鲁格曼利用技术密集度的概念成功地解决了悬亘在学术界的这一谜题。克鲁格曼在其与莫里斯·奥伯斯法尔德(Maurice Obstfeld)合著的《国际经济学》一书中用美国1962年进出口产品包含的要素给出了详细的解释(见表9-1)。

表9-1 1962年美国进出口产品包含要素

资料来源:克鲁格曼,奥伯斯法尔德:国际经济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77页。

观察表9-1中数据可以得出,1962年美国进出口产品数据符合“里昂惕夫之谜”,即进口产品所含资本高于出口,劳动低于出口。但是,仔细分析表中的后两行就可以看出,如果以工人平均受教育年数以及劳动力中工程师和科学家的比重作为衡量技术密集度的指标,美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密集度高于进口品的技术密集度,美国的贸易模式与H-O模型预测的方向恰好一致。

技术密集度解决了悬亘在学术界用劳动密集度与资本密集度都无法解释的“里昂惕夫之谜”,在该问题上良好的解释能力体现了技术密集度的实质,即一国人力资本和技术实力的反映,是其垄断性的财富与比较优势(王允贵,2002),在现实经济问题中,技术密集度比劳动密集度和资本密集度有更高的解释价值,王允贵(2002)还提出,技术密集度取决于一国的研究与开发费用、教育和科研体制、职业培训制度、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等。事实上,学术界关于技术密集的概念由来已久,但直到现在都没有得出一个统一明确的概念定义或计算方法。虽然无法考证到具体信息,但20世纪60年代已有学者提出了劳动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以及技术密集型这三个术语。以往的研究文献并没有为技术密集度给出非常明确的定义,最近的文献中也只是把技术当作与劳动、资本一样的生产投入,定性地提出技术密集这一说法,但也并无明确概念或衡量指标。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技术密集度的指标体系建立及计算过程中付出了很多的努力。1964年其编撰的《为调查研究与发展(R&D)活动所推荐的标准规范》(Frascati Manual)中统一了24个成员国对科技调查统计的定义和标准,随后在20世纪80年代发表的《国际竞争能力报告》中提出了300多项指标,对科技进步及竞争能力进行排序比较,这可视为较早的关于技术密集程度的指标系列规定。1997年,OECD秘书处尝试收集数据并用多项指标来计算一个产业的技术含量,但由于数据统计的不完善而未标准化(Hatzichronoglou, 1997),因此只能将R&D强度作为标准。为保证指标计算的可靠性,OECD提出同时采纳两个直接R&D强度系数(R&D经费与增加值之比和R&D经费与产值之比)与一个间接强度系数(投入产出系数乘以直接强度系数)来计算10个成员国1980—1995年22个产业部门的技术密集度,并根据计算结果把制造业划分为高技术、中高技术、中低技术和低技术四个组别。在2001年发布的《科技和工业记分牌》(OECD, 2001)中,对13个OECD国家1991—1997年R&D强度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用ISIC第3版R&D经费与产出数据制订出一个最新的技术分类。在2003版的《科技和工业记分牌》中这一分析再次得到拓展(OECD, 2003)。

此外,英国著名学者牛津大学经济学家桑加亚·劳尔(Sanjaya Lall)也根据多年的研究经验提出了一套自己的技术密集度计算方法。Lall(1999)从R&D比重、规模经济、进入壁垒、学习效应等多方面考虑衡量技术密集程度,并以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为例,划分出高技术、中技术、低技术和以资源为基础等四个产品类别。其分类结果与OECD在1996年提出的技术密集计算及分类有相似之处。

我国也有很多学者都试图对技术密集度的计算方法进行定义。刘仁毅等(1985)整理了学术界对于技术密集度的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技术因素既体现在资本中,也体现在劳动中,技术密集与非技术密集从另一个角度来描述产品的构成情况”,另一种则坚持“把技术因素从资本与劳动中抽离成为单独并列的生产要素”,刘仁毅等(1985)采用了前一种观点,并列出了三种比较普遍的计算指标:研究开发费用/销售额,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就业人数,研究与开发费用/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研究人员人数,并通过计算日本1979—1981年统计数据得出这三个指标之间的相关性较大的结论。马阳(1987)根据投影代数(布尔代数)的原理,从理论角度提出测定技术密集度的主要步骤:首先确定技术等级及技术等级重要系数;其次是确定对某种技术的依赖程度;最后根据加权方法汇总求得技术密集度。谷兴荣、谷太(1992)在借鉴OECD发布的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提出衡量技术密集度的三大指标体系,即科技投入密度、科技产出密度和科技的经济效应。同时这三组指标体系又分别包含6个具体指标,并对这18个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建立模型计算综合技术密集度。

在技术密集度的应用研究方面,Smith(1997)采用社会创新调查方法研究证明了所谓低技术产业中也存在显著的知识基础,启发政策制订者应该对产业中所蕴含的技术知识基础有一个明确的认识;Sargent & Matthews(2008)对中国的贸易竞争力是否强迫边境加工区退出低技术、劳动密集产业,转而投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密集度的产业这一命题给出回答;Mittal & Nault(2009)通过研究得出:在高信息技术密集度的产业中信息技术的间接效应发挥主导作用,而在低信息技术密集度的产业中其直接效应发挥主导作用;毛日昇、魏浩(2007)采用随机前沿分析方法,从所有权特征、行业技术密集度、外资企业特征等方面考察了外商直接投资对内资行业的技术效率外溢,得出外资对全部内资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显著的正向技术外溢效应。该篇文章提出了一个较为简单的计算我国制造业技术密集度的方法。本章将在该方法的改进基础上提出对于文化产业技术密集度的计算方法并对其进行分类。

目前能够找到的学术界最早关于技术与文化产业之间关系的描述,体现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书中的一段话:“自由主义的工业国家之所以能够产生文化工业体系,是因为其成功地制造出来一切先进的文化手段,如电影、无线电广播、爵士乐和杂志等。”(Benjamin, 1936)。然而,Horkheimer & Adorno(2002)从艺术与哲学价值评判的双重角度,对与技术结合的文化流水线生产进行了否定性的批判,并痛斥其为“文化工业”。另一个质疑技术与文化产业关系的命题是著名的“鲍莫尔病”(Baumol's cost disease),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威廉·鲍莫尔(William J. Baumol)提出。Baumol(1967)建立了一个两部门宏观经济增长模型:进步部门(progressive sector,主要指制造业部门)与停滞部门(stagnant sector,主要指服务业,尤其是文化产业部门),假设劳动为唯一要素投入,生产率保持不变,两部门工资随着进步部门生产率的提升同方向增加。根据这一模型,鲍莫尔得出四个主要结论:①进步部门中工资的上涨会被生产率的提高而抵消,但停滞部门不会。这一现象导致的结果是进步部门单位成本保持不变,但停滞部门的单位成本无限增加;②假设存在需求价格弹性,那么停滞部门产出会逐步减少,最终退出市场;③如果假设两部门实际产出比例保持不变,那么将会导致生产率增加的进步部门把劳动力无限转移到停滞部门,使其就业不断增加;④实现均衡增长的条件是相对劳动力增长速度、总体经济增长率逐步下降,直到最终趋于停滞。“鲍莫尔病”的观点在提出初期被很多学者认同,美国学者富克斯(Victor R. Fuchs)便是其中一位。服务业的生产率相对于制造业而言提高得过于缓慢,具有鲍莫尔提出的“停滞部门”特征,其低增长率是美国服务业比重快速增加的原因。这就是著名的“鲍莫尔-富克斯假说”(Fuchs, 1968)。此外,Kravis(1983)和Leveson(1985)等人分别从不同角度对这一假说进行检验支持。Schel(1997)经过计量分析研究得出在整个经济中服务业比重提高会导致经济资源由高生产率向低生产率转移的结果。(www.daowen.com)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很多学者在研究的基础上纷纷提出观点来驳斥这一学说(如Colonna et al., 1993;Griliches,1994;Caves,2000)。理论界的争论开始偏向正面积极作用的时候,我们也可以从实际生产过程中看出一丝技术对文化产业促进作用的端倪。20世纪80年代,在音乐界出现了很多原本泾渭分明的高科技企业与文化企业的联姻,几大唱片公司一夕之间成为高科技企业的子公司,如宝丽金之于菲利普、WEA之于华纳通讯、CBS之于索尼等(戴安娜·克兰,2001)。这些大公司的行为无疑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风向标。自此,很多学者就技术对文化产业各细分行业的生产效率影响进行了定量分析。帕夫利克(Pavhk, 1998)建立了一个从四个角度研究新媒体技术对传媒产业的影响机制,即技术变革对传播从业人员的工作方式的影响,新技术对传播产品和内容自然属性的影响,技术变革对传播产业结构的影响,新媒体对媒介受众和社会自然属性的影响;StemPel et al.(2000)对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普及对媒体使用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研究;Shaver(2003)研究了数字技术进步对图书出版产业发展产生的一系列影响;Bates(2004)对美国和欧洲互联网环境下音乐共享及产权保护方面的差异进行了比较研究;Scott(2004)对文化产品的生产以及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Vang & Chaminade(2007)研究了电影制作过程中世界各产业集聚地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

我国对文化产业的重要性认知较晚,较国外而言,对技术与文化产业综合研究的文献近几年才开始出现,且都以定性为主。周振华(2003)在技术融合的大背景下,结合电信广播电视和出版三大产业的融合这一产业融合典型案例对信息化与产业融合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并讨论了产业融合的可能性及内在推动力;焦斌龙(2004)从资本、劳动、技术和市场约束角度探讨了我国文化产业在工业化时期的发展规律;苗明杰、巫景飞(2005)基于MP3技术兴起这一音乐产业最近的一次技术革命,研究了技术创新对音乐产业的影响,在侧重于整个产业生态描述的同时,着重强调了技术标准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李枢平(2007)探讨了数字技术的产生与创新对我国电影产业的影响;刘开云(2007)指出技术进步对书画艺术创新会产生蝴蝶效应,进而推进我国文化艺术产业的发展;尤芬、胡惠林(2007)通过回顾研究文化产业的产生与发展,得出文化产业发展存在长波周期,且其波动在本质上是由科技革命带来的一系列技术发明与创新推动形成的,周期受经济长波的影响;陈伟雄(2010)研究了技术进步视域下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通过实证数据分析我国文化产业技术进步贡献率;潘皓(2010)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研究了技术创新对文化产业的促进作用。技术与文化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还可以从另一次侧面得到佐证,这便是三次技术革命中涉及文化的部分及其对文化产业的影响(见表9-2)。

表9-2 三次技术革命与文化产业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从表9-2中可以看出,每一次技术革命的发生都伴随文化产业相关技术的诞生及发展。原始社会时期受限于传播技术,文化很难通过产业化途径实现其价值。进入第一次技术革命后,机器大生产催生了造纸术印刷术以及排版术,这些技术的产生使得文化传播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为报纸、出版行业在这一时期中的发展提供了技术可能,也正是在这一时期,英国《每日电讯报》,法国《新闻报》,美国的《纽约时报》等大众报刊纷纷出现,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此外,很多国际知名的专业出版公司,如英国的朗曼公司(1724年),美国的约翰·威利父子公司(1807年),德国的施普林格公司(1842年),还有专门的工具书出版公司英国的柯林斯出版公司(1819年)等也都出现在这一时期(蔡尚伟和温洪泉,2006)。

第二次技术革命有两个显著的标志,一个是动力学的发展;另一个是电的发现与通信手段的运用。电报和电话的发明推进了文化的传播进程。这一时期也是现代文化产业各细分行业形成雏形的过程,留声机录音机的发明代表着唱片业的产生,将人们带入音乐的殿堂;黑白默片标志着电影业的出现,这一产业的出现大大改变了人们的文化生活方式,随着技术的发展,有声电影和彩色电影等一次让人们感受到了图像与声音结合的魔力;世界上第一个广播电台——美国KDKA电台的落成使用开启了广播业的文化传播之路。

学术界关于第三次技术革命的发生与否还存在争论,但目前比较普遍的观点是认为人类自20世纪四五十年代步入第三次技术革命时期。在这一时期,文化产业相关高新技术的革新带领人类经济发展模式走入“创新驱动阶段”,文化产业开始成为融合多种技术群因子的产业形态。电视、电影、广播以及唱片行业都得益于新技术的产生从而进入飞速发展阶段,这一现象尤其表现在电影产业中,《大白鲨》《外星人ET》《侏罗纪公园》《泰坦尼克号》《珍珠港》等一部部的经典作品在获得巨大商业成功的同时,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点就是技术发展对视像文化的创新,带给全世界观众与众不同的感官体验。第三次技术革命带给文化产业最重大的变革来源于英特尔公司研制的微型计算机与摩托罗拉公司开发的手机,这两大产品的出现从根本上彻底改变了现代人类的生活方式。此外,数字技术、网络传输技术的出现直接影响到了教育产业的实现形态并带来新变革,并催生了一系列新兴文化产业,如动漫产业、网络游戏、手机游戏等,大大丰富了文化产业的结构形态。

企业选择进入文化产业需要从宏观、中观与微观这三个层面进行考虑,其中,宏观层面是指企业在考察国家经济的大环境、对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等因素后决定是否进入文化产业;中观层面指选择文化产业后企业需要决定进入其中的哪一个生产环节,并了解与之相匹配的技术要求;微观层面是指企业在前两项决定的基础上选择对企业的投入应该偏重于哪个领域。

基于以上观点,本章试图站在企业的角度上,从中观与微观层面入手,分析技术因素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影响作用,并将利润及其相关指标——如人均利润、企业平均利润等作为考察企业发展表现的基础标准。由于文化产业同时包括第二与第三产业,因此为了获取更精确的研究结论,在具体分析的过程中,本章将文化产业分为文化产品制造业与文化服务业。在实际研究中,更偏重于在微观层面研究企业的技术投入,同时也从中观层面分析文化产业的技术链。

本章数据来源包括中国经济普查年鉴,文化产业统计年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等相关公开信息源,以及上海市科技型企业现有数据统计。2012年7月,国家统计局提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以下简称《分类2012》),其中对“文化及相关产业”进行了清晰的界定。新的界定弱化了文化产业的娱乐功能,更强调其产业特点。在全新的分类中,文化产业被分为10个大类,这一分类也是本章研究的主要依据(见表9-3)。

表9-3 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整理。

本章主要聚焦于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①提出技术密集度的计算模型,并通过计算结果对十大文化细分产业进行分类;②将技术因素及技术合作伙伴所在区域这一区位因素一并作为影响因素引入文化产业的实证回归中;③提出文化产业技术链的一般表现形式;④重点研究上海市文化产业在技术链的价值分布,研究结论可用于指导文化产业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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