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体育法导论:社会体育的法律地位

体育法导论:社会体育的法律地位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民体质是国家综合国力的一部分,社会体育是人类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二)发展社会体育是国家责任《宪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从发展体育事业的宪法依据来看,社会体育是体育事业的重中之重,是国家履行体育事业发展责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家提倡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增进身心健康。

体育法导论:社会体育的法律地位

(一)社会体育是我国体育事业的基石[18]

社会体育在我国体育事业中的基石地位,一方面体现在它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国民素质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另一方面则体现在它对竞技体育的支持作用。社会体育为竞技体育发展塑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提供了发展的沃土与动力,形成广泛的体育参与者、爱好者和支持者群体。社会体育开展得越好越快,竞技体育的基础就越扎实,社会体育和竞技体育构成普及与提高的关系。

社会体育的发展是实现体育现代化和体育强国的重要标志。国民体质是国家综合国力的一部分,社会体育是人类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社会体育的规模与水平是社会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社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做好社会体育工作,不仅是现代社会生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是满足人类生存、享受与发展的需要。(www.daowen.com)

(二)发展社会体育是国家责任

宪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从发展体育事业的宪法依据来看,社会体育是体育事业的重中之重,是国家履行体育事业发展责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宪法的这一定位,在《体育法》得到具体明确,比如: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国家提倡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增进身心健康。社会体育活动应当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遵循因地制宜和科学文明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扶助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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