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天聪新政》:明末清初大变局及其影响

《天聪新政》:明末清初大变局及其影响

时间:2023-08-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天聪元年,皇太极实行了满汉分居、将汉人编为民户的政策。天聪三年,后金重新颁布了《离主条例》。天聪三年正月,皇太极与三大贝勒议定,对四大贝勒按月分掌政事的惯例予以取消,将值月之事改由诸弟侄贝勒代理。天聪五年七月,皇太极仿照明朝官制设立六部,每部由一名贝勒主管,下设承政、参政、启心郎等官位。六部分理政事,直接对国汗负责,从而使得汗权得到很大提高。

《天聪新政》:明末清初大变局及其影响

皇太极即位之初,面临许多重大的问题:阶级矛盾尤其是民族矛盾相当尖锐;汉族奴隶大量逃亡,满族人不断遭到汉人的袭击;更为严重的是,武装暴动震撼着后金在辽东的统治。

经济面临崩溃。清太宗即位才半年,第二年春就遇到了大荒年,“国中大饥”,粮食奇缺,物价飞涨,社会秩序混乱,盗窃盛行,牛马成了盗窃的主要对象,凶杀、抢劫到处发生。皇太极叹息说:“民将饿死,是以为盗耳。”可以说,经济已到了破产的地步。

军事上接连失利,使整个局势充满危机。

面对这样的境况,为了解决内部危机,皇太极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抚汉联蒙。皇太极知道,汉官汉民备受虐待是祸乱之源,因此对努尔哈赤歧视汉人、压迫汉人、杀害汉人的措施适时做出调整,提出“治国之要,莫先安民”。皇太极宣布:凡国内汉官汉民即使从前想逃跑的及“奸细”往来的,事属已往,不再追究,结果“逃者皆止,奸细绝迹”。他强调“满、汉之人,均属一体,凡审拟罪犯、差徭公务,毋致异同”“满洲、蒙古、汉人视同一体”“譬诸五味,调剂贵得其宜。若满洲庇护满洲,蒙古庇护蒙古,汉官庇护汉人,是犹成苦酸辛之不得其和”。他采取具体步骤,从多方面来改善汉人的政治、经济状况,调和满、汉之间的矛盾。皇太极优待汉官,笼络汉族士人,说“士为秀民,士心得,则民心得矣”,下令对汉儒实行两次考试,选拔428 名秀才,发挥他们的作用,起用一部分人到文馆中工作。皇太极这样调整政策的结果,“民心大悦,仁声远播”。这些调整政策,顺应民心,得到了汉族人民的认同。

同时,皇太极十分重视学习汉族文化。他认为明罗贯中所著 《三国演义》 含有丰富的战略、战术思想,对于指挥打仗很有借鉴作用。他命令翻译这部书为满文,使之培育了一代又一代清朝将领。与对待汉族不一样的是,皇太极主要着力于笼络蒙古贵族,与他们进行联姻,以达到合作结盟的政治目的。

在农业生产方面,皇太极采取了一些列有成效的措施:停止妨碍农业生产的建筑工程,禁止屠杀牲畜,禁止满人擅取汉人财物,禁止放鹰糟蹋庄稼,实行“三丁抽一”政策:一家三丁,一人出去打仗,两人留下从事生产,以保证劳力。这些措施,发展了农业生产,使后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

天聪元年(1627),皇太极实行了满汉分居、将汉人编为民户的政策。早在天命时期,努尔哈赤就曾经下令将汉人全部编入一种叫作“拖克索”的农庄。努尔哈赤按满官的品级大小把汉人整庄整庄地赐给满族官吏做奴隶,备御官各赐一庄。那时,满人、汉人“同处一屯,汉人每被侵扰,多致逃亡”。皇太极决定对这一编汉人为奴的政策进行改革,他下令每庄的13 名汉人壮丁中只留8 人,其余5 名壮丁编为民户,与满人分屯别居,并选择清正的汉官对之加以管辖。这样一来,便使得相当一部分的汉人摆脱了奴隶的地位,恢复了编户齐民的身份。从此,一度紧张的满汉关系得到了一定缓和,同时,这一改革也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后金的生产发展水平。(www.daowen.com)

天聪三年(1629),后金重新颁布了《离主条例》。所谓离主条例,就是指奴隶可以控告主人,如果审讯得实,主人将被按有关规定治罪,而奴隶则可以离开主人。新议定的 《离主条例》 一共六款,其规定除八旗旗主外,满族贵族及各级官吏如犯有擅杀人命、私行采猎、奸淫属下妇女、隐瞒部下战功不报等罪状,属下均可向有关方面告发。《离主条例》 中所指的奴仆或奴隶当然也包括汉人在内,包括留在原田庄中的8 名汉人壮丁在内。如果说满汉分屯别居的政策使得部分汉人奴隶得以获得解放的话,那么 《离主条例》 的主旨就是要对包括汉人在内的奴隶的生命财物安全加以保护,这两者都有利于满汉关系的改善。

第二,巩固政权。

皇太极继汗位时,是和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三大贝勒按月分值,轮流执政的。这三位贝勒对皇太极处处施以掣肘,在这样的情况下,皇太极虽然名义上是大汗,“实无异于整黄旗一贝勒也”。这种群龙无首的状况是非常不利的,而且以皇太极的个性,他也是不会容忍这一局面继续下去,一场围绕权力进行的争夺必然会发生在大汗与诸贝勒之间。天命十一年(1626),一项决议被皇太极与诸贝勒通过,即每旗设总管旗务大臣一名,该大臣直接掌管旗务,他们可以与旗主贝勒一道参与国政。不久,他又让所有贝勒都参加议政会议,并让每旗增派3人议政,这样,就在一定意义上使得各旗主贝勒的权力和势力受到分散和牵制。而在对八旗大臣重新进行任命的同时,皇太极又将自己在继汗位之前所领的正白旗改为正黄旗,镶白旗改为镶黄旗,而阿济格、多尔衮、多铎3 人直接从努尔哈赤手里继承下来的镶黄旗则被改为正白旗,正黄旗则被改为镶白旗。到这时,皇太极便和努尔哈赤一样,也直接拥有两黄旗了,后金国的大汗再度与两黄旗旗主合二为一。

天聪三年(1629)正月,皇太极与三大贝勒议定,对四大贝勒按月分掌政事的惯例予以取消,将值月之事改由诸弟侄贝勒代理。这一决定的做出名义上是怕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三大贝勒操劳过度,实际上是皇太极借此来削弱他们的权力。四月,皇太极又命文馆文臣分为两班,一班专门翻译汉文书籍,以便对历朝的治国经验加以借鉴;另一班对本朝政事加以记注,以利对政治得失加以总结。文馆是清后来内阁的雏形,在当时实际上是汗的辅政班子。

天聪四年(1630),二贝勒阿敏弃守滦州、迁安、永平、遵化四城,败回沈阳,皇太极借此机会大做文章。他与诸贝勒集议,定阿敏16 大罪状,将其所属人民、奴隶和财产尽数剥夺,并将其本人幽禁。从此,这位专横跋扈、实力雄厚的二贝勒就再也不能试图与国汗平起平坐了。

天聪五年(1631)七月,皇太极仿照明朝官制设立六部,每部由一名贝勒主管,下设承政、参政、启心郎等官位。六部分理政事,直接对国汗负责,从而使得汗权得到很大提高。八月,正蓝旗主三贝勒莽古尔泰与皇太极发生争执,两人越吵越烈,莽古尔泰一气之下握住佩刀柄,对皇太极怒目相向,对此,皇太极自然是衔恨在心。两个月以后,经诸贝勒议定,莽古尔泰被革除大贝勒身份,降为一般和硕贝勒,并罚银万两,夺五牛录。十二月,后金召开会议对朝贺仪制一事进行讨论,在皇太极的授意下,诸贝勒决定取消大贝勒与国汗并坐的旧例,由皇太极一人南面独尊。南面独尊对皇太极来说,是其汗权取得极大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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