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诚沟通 实现共赢

第二节 坦诚沟通 实现共赢

在度过早期艰苦创业阶段后的几年中,蓉胜超微的发展是比较平稳、顺利的,也已经有了一定的积累。但在2000年要实施“6.29”技改扩产计划,添置新装备进行新技术改造、组织新产品的产业化生产,资金方面有较大的缺口。基于企业当时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和融资的时效性考虑,蓉胜超微不得已才决定引入外部资本。客观地说,蓉胜超微原股东在当时基于对自身企业的信心和对未来盈利能力的确信,是存在明显的惜股心态的。虽然有引入风险资本的意愿和迫切的实际需求,但控股股东并不想让风险投资机构长期占有较多的股权。基于这样的考虑,蓉胜超微控股股东在与粤科集团商谈合作时提出,希望能在企业度过资金紧张阶段后,在原股东有支付能力的条件下,用其通过分红或其他方式筹措的资金再回购部分股权。

作为投资方的粤科集团,当然希望这项投资既能有预期的收益,又能及时、有效地规避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因而原则同意了蓉胜超微原股东提出的这一要求。粤科集团根据当时蓉胜超微实施技改扩产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决定以增资扩股方式投资人民币1 000万元,以解企业筹措资金的燃眉之急。

之后,双方在投资作价和股权比例的协商上又有了一些小的分歧。蓉胜超微提出,因其商誉、技术储备、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并没有在财务报表中充分体现出来,希望粤科集团考虑这一因素,适当溢价进入。在这一商务谈判过程中,粤科集团给蓉胜超微提出了两种备选方案:一是共同聘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的中介评估机构,对蓉胜超微整体资产进行专业的资产评估,然后再根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新股东所投资金应占的股权比例;二是以现有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作价入股的基准,确定新老股东的股权比例,同时充分理解蓉胜超微原股东的惜股心态,同意控股股东提出的在一段时间之后回购部分股权的要求,但回收股份时应给予新投资方一定的增值收益。

由于资金需求的紧迫性,蓉胜超微及其控股股东决定选取后者,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粤科集团投资人民币1 000万元,持有蓉胜超微25%的股权,但允许蓉胜超微原股东在一段时间后回购部分股份,回购时支付给粤科集团的收购价款对应的增值收益率为每年的12%。这样,双方达成了一致,很快就办理了签署合同、拨付投资款、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应的法律文件并完成投资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