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日太阳破产重整案例

第八节 超日太阳破产重整案例

表7-21 超日太阳连续亏损以及无法兑付债券

1.总体重整方案——破产重整+资产重组

面对公司近60亿元的债务窟窿,长城资产成为此次超日太阳不良资产处置的牵头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采用破产清算的方式,经测算大部分的债权清偿率仅为3.95%;因此,长城资产决定采用“破产重整+资产重组”的方案组合:

①破产重整一次性解决债务问题;

②引入重组方和财务投资者帮助其恢复经营,保证2014年净资产为正、利润为正,满足2015年恢复上市的基本要求;

③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实现可持续盈利模式。

2.引入合适的重组方

超日太阳的债务近60亿元,可偿债的资产却寥寥无几,要完成这样一家濒临破产的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长城资产为超日太阳引入了实力强大的产业重组方——江苏协鑫。

江苏协鑫是协鑫集团境内投资平台;协鑫集团作为中国最大非国有电力控股企业、全球最大的光伏材料制造商、多晶硅材料供应商,是光伏行业全产业链布局的龙头;其资产体量超过千亿,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更有光伏行业的经验与资源积累。协鑫集团对于超日太阳来说是很理想的投资人,能够帮助超日太阳尽快摆脱财务困境、恢复正常运营。

最终,此次不良资产的重组方由江苏协鑫、嘉兴长元、上海久阳等9方组成;其中江苏协鑫将成为未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负责生产经营并提供部分资金,并承诺:

①使超日太阳2015年恢复上市;

②2015年、2016年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亿元、8亿元,并将以现金就未达到承诺部分进行补偿;

而其他8方则为财务投资者,主要提供资金支持。

3.以破产重整解决巨额债务问题

超日太阳的债务规模大,牵涉方面广,重整方案中重组方投资人对债务的清偿方案是重中之重。江苏协鑫拿出了如下债务重整方案:

图7-15 超日太阳破产重整中的债务清偿方案

参考《破产法》中的破产清偿顺序和相关规定,债务重整方案对于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全额受偿;有财产担保债权按照担保物评估价值优先并全额受偿,未能就担保物评估价值受偿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受偿;而普通债权20万元以下部分(含20万元)全额受偿,超过20万元部分按照20%的比例受偿。

归还债权的资金则来自于两部分:超日太阳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6.8亿股,由超日太阳的现有全体股东无偿转让,并由协鑫等9家投资人有条件受让,9家投资人受让上述转增股份的对价为14.6亿元;再加上超日太阳通过处置境内外资产和借款等方式筹集不低于5亿元。以上合计筹资不低于19.6亿元,用于清偿债务、支付重整费用和后续经营流动资金。

在该破产重整案实际操作中,则是9家投资人先将资金作为免息借款借给超日太阳,破产重整完成后,再用于认购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对价,而超日太阳全体原股东将自己持有股票的资本公积转增为公司股本,无偿让渡给9家投资人。

事实上,债权人对重组和重整方案的接受并非一帆风顺。如果重整方案无法通过,根据《破产法》的规定,超日太阳就必须强制进入破产清算。

为了能让重整方案通过,在债权人大会召开前,长城资产及协鑫分头与债权人沟通,与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商谈;在普通债权组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11超日债对应的债权,长城资产、久阳投资决定出具保函,承诺如果方案在债权人会议通过,将提供不超过8.8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即保证超日债的持有者能够收回全部本息。(注:普通债权组超过20万以上部分应按20%受偿,11超日债规模10亿元,因存在大量中小投资者,两个“国家队”担保人保证了该公募债券的本息刚性兑付)

最终,普通债权组通过的人数占比98.84%,通过的债权金额为31.65亿元,占普通债权总额的69.89%,超过2/3,重整计划草案得以通过。

4.以恢复上市为目的的“保壳”行动

经过多方努力,2014年12月24日,*ST超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更名为*ST集成。为保住这家上市公司“壳”,公司必须达到201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净利润净资产均为正数的条件,否则*ST集成很可能会退市,各方的努力也将前功尽弃。2014年下半年,*ST超日主要资产均已被冻结,大部分生产线停产,开工率低;为了快速达到财务方面的要求,公司采取“自产+代工”模式,主要向协鑫集团旗下的保利协鑫能源采购硅料等原材料,委托外部工厂加工成电池组件,再向协鑫集团旗下的协鑫新能源销售

凭借与协鑫集团相关公司签订的约32.8亿元的采购与销售的关联交易,2015年4月29日发布的2014年年报显示,*ST集成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26.99亿元,扣非净利润为1.46亿元,总资产为31.08亿元,净资产为3.24亿元。公司实现扭亏为盈,解除了退市风险。

5.资产重组——协鑫集团正式入主

2015年6月4日,*ST集成发行股份购买江苏东昇和张家港其辰100%的股权,这两家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协鑫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为1元/股,配套募集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为1.26元/股。

2015年8月3日,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8月12日,公司复牌(同时股票简称改为“协鑫集成”),收盘价为13.25元/股,当天涨了10倍。

2015年10月22日,此次资产重组方案得到证监会核准,该次发行股份后,协鑫集成的股东结构如下:

表7-22 协鑫集成完成资产重组后的前十大股东情况

6.超日太阳破产重整案例总结

超日太阳不良资产问题的顺利解决,是最典型的通过盘活企业存量资产、行业整合提升产能、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并最终通过在资本市场转股获取回报的方式。这样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基本实现了多方共赢:

①超日太阳的债权人获得了相对较高的受偿率。

②超日太阳通过重整变更为协鑫集成重新上市,股东持有的股票重新获得了价值。

③对于当地政府来说,超日的产能盘活、行业整合,避免了当地居民的失业问题。

④对于协鑫集团来说,作为国内光伏企业的龙头,以略高于1元/股的价格拿到了一个A股的“壳”,还获得了行业的资产,再加上长城资产的一路协助,完成了一项低成本、低风险、高回报的破产重整企业投资。

⑤对于其他8家投资人来说,股价的上涨都将带来不菲的回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协鑫集成(002506.SZ)的收盘价为4.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