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人群社区艾滋病管理和治疗
一、成立课题专家组
(一)专家组组成
在省级和各县级示范现场分别成立专家组。各县级示范现场的专家组由当地课题组承担艾滋病防治任务的负责人牵头,由当地长期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定点医院专科医生/感染科医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人员共同组成,且成员应具有副高级或高年资中级职称。
(二)专家组职责
建立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病例讨论会,讨论艾滋病综合预防措施、疑难病例救治等关键问题。讨论的病例资料由课题组、专科医院/门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会议形成的结论应及时反馈,以指导诊疗。
二、诊断标准、社区处理、治疗及转诊原则
(一)感染者诊断标准、社区处理和转诊
1.诊断标准
(1)HIV感染急性期①患者近期内有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结合实验室HIV抗体由阴性转为阳性即可诊断;②或仅实验室检查HIV抗体由阴性转为阳性即可诊断。
(2)HIV感染无症状期①有流行病学史,结合实验室检查HIV抗体阳性即可诊断;②或仅实验室检查HIV抗体阳性即可诊断。
2.社区处理
(1)定期由社区责任医生对HIV感染者进行电话随访,随访内容包括专项档案登记表中的症状体征模块、抗病毒治疗模块中的内容,并及时在专项档案登记表中更新;同时,介绍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督促其定期进行检测,并提倡安全的性行为。若出现艾滋病相关症状,则及时将其转送至本辖区指定医院就诊。
(2)每年一次由指定医院的专科医生对HIV感染者进行面对面随访,随访内容包括专项档案登记表中的症状体征模块、抗病毒治疗模块以及实验室检查模块中的内容,并及时在专项档案登记表中更新。CD4检测由当地县级指定单位参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5年修订版)完成。
3.转诊原则
发现阳性即转介至定点医院就诊。
(二)患者诊断标准、社区处理和转诊
1.艾滋病诊断标准
(1)有流行病学史、实验室检查HIV抗体阳性,并具有下述各项临床表现中的任何一项,即可诊断为艾滋病:①原因不明的持续不规则发热38℃以上,时间>1个月;②腹泻(大便次数多于3次/d),时间>1个月;③6个月内体重下降10%以上;④反复发作的口腔假丝酵母菌感染;⑤反复发作的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或带状疱疹病毒感染;⑥肺孢子菌肺炎(PCP);⑦反复发生的细菌性肺炎;⑧活动性结核或非结核分枝杆菌病;⑨深部真菌感染;⑩中枢神经系统病变;
中青年人出现痴呆;
活动性巨细胞病毒感染;
弓形虫脑病;
青霉菌感染;
反复发生的败血症;
皮肤黏膜或内脏的卡波西肉瘤、淋巴瘤。(https://www.daowen.com)
(2)HIV抗体阳性,且CD4+T淋巴细胞计数<200个/μl,也可诊断为艾滋病。
2.社区处理
(1)定期由社区责任医生对艾滋病患者进行电话随访,随访内容包括专项档案登记表中的症状体征模块、抗病毒治疗模块中的内容,并及时在专项档案登记表中更新;同时,介绍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督促其定期进行检测,并提倡安全的性行为。若出现艾滋病相关症状,则及时将其转送至本辖区指定医院就诊。
(2)每半年一次由指定医院的专科医生对艾滋病患者进行面对面随访,随访内容包括专项档案登记表中的症状体征模块、抗病毒治疗模块以及实验室检查模块中的内容,并及时在专项档案登记表中更新,督导教育提高其抗病毒治疗的依从性。CD4检测由当地县级指定单位参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5年修订版)完成。
3.转诊原则
发现阳性即转介至定点医院就诊。
(三)项目考核要求
1.社区责任医生须将每次随访结果录入艾滋病专项电子档案(见附件16“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专项档案登记表”),同时负责日后随访信息的在线录入(见附件17“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随访登记表”)。
2.为示范区常住户籍的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建立艾滋病专项电子档案,并及时上传至国家传染病专项示范区项目信息平台,且建档率大于95%。
三、示范区项目实施艾滋病早期抗病毒治疗方案
示范区项目可参照《中国艾滋病诊疗指南》(2018版)和《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手册》(第四版)(以下简称第四版治疗手册)实施艾滋病早期抗病毒治疗方案,同时结合国内外相关艾滋病治疗的最新研究进展和示范现场工作的实际情况拟定治疗方案。
(一)目标
1.在示范区研究现场开展艾滋病早期抗病毒治疗,抑制病毒复制,控制传染源,联合行为学干预,以减少HIV通过性接触、共用针具等进行传播,降低新发感染率。
2.提高治疗依从性,保护患者免疫功能,延缓其疾病进展,降低机会性感染及肿瘤等相关疾病的发生率,降低病死率。
(二)治疗人群
1.治疗对象
通过示范区全民开展含HIV抗体检测的健康体检发现的感染者和患者;示范区范围内尚未纳入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患者;已接受抗病毒治疗的阳性人群。
2.治疗的入选与排除标准(B组可向A组转化)
(1)A组入选标准①确诊的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有治疗意愿,能够接受抗病毒治疗;②经过依从性教育,能接受规范随访管理,并签署知情同意书;③任何CD4细胞计数和病毒载量水平均可入选;④有严重机会性感染或合并其他疾病者,经治疗病情好转且稳定者。
(2)B组入选标准(此组主要对依从性差的阳性者,通过社区责任医生定期上门随访,提高依从性)①首次抗病毒治疗转诊失败;②依从性难以保证,难以完成规范随访管理。
(3)排除标准有严重的机会性感染和既往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未得到控制的患者。
(三)治疗方案
1.建议采用替诺福韦酯/齐多夫定+拉米夫定+依非韦伦/奈韦拉平。
2.备选方案为替诺福韦酯/齐多夫定+拉米夫定+洛匹那韦/利托那韦。
3.若患者出现耐药,则应根据耐药检测结果,可参照第四版治疗手册第八章“治疗失败的确定与二线治疗方案”中的原则调整用药。
(四)治疗随访监测和路线图
1.根据第四版治疗手册的要求开展随访,经抗病毒治疗后,在治疗的第1年监测患者的体重、血常规、生化(肝肾功能、血脂、血糖)、CD4+淋巴细胞、HIVRNA、胸片。自治疗的第2年起,每3个月检查一次体重、血常规、肝功能,每半年检测一次CD4+淋巴细胞,每年检测一次HIV-RNA(见图3-1)。

图3-1 治疗随访监测和路线图
2.抗病毒治疗毒副作用监测:抗病毒治疗开始后密切观察患者的消化道反应、肝肾功能、骨髓抑制、皮疹、神经系统反应等毒副作用出现情况,并给予必要的处理。若患者不能耐受,则可以考虑更改抗病毒方案甚至退出研究队列。

3.抗病毒治疗的耐药监测:耐药监测条件参照第四版治疗手册的要求选择。若患者出现持续性体重下降、CD4+淋巴细胞计数降低、病毒载量反弹和(或)机会性感染,则应进行耐药检测。
(五)加强行为学干预等预防措施
1.对于未受HIV感染的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性伴侣,应定期开展随访干预;提倡固定性伴侣,了解有关性行为及安全套使用情况,督促其每次性行为均使用安全套;每半年进行一次HIV抗体检测,并做好随访记录。
2.对于未受HIV感染的静脉吸毒者,每半年开展一次随访干预,了解针具共用情况,督促其减少及避免针具共用,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提倡安全性行为;定期随访,了解阳转情况,并做好随访记录。
3.若发生HIV抗体阳转,则及时为其提供HIV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咨询,并按照相关的感染者管理流程进行随访。
4.为HIV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优质的安全套和咨询服务,指导正确使用安全套,鼓励其每次性行为均坚持使用安全套,减少针具共用等高危行为发生(每3个月随访干预一次)。
5.在治疗开始前后都应提供关于免费治疗、抗病毒药物和依从性基本知识的教育。
(六)考核管理
1.病死率
病死率包括队列艾滋病病死率和接受抗病毒治疗病死率。
2.单阳固定配偶阳转率
单阳固定配偶阳转率是描述抗病毒治疗人群的阴性配偶阳转百分率。该指标分别对常规治疗队列和早期抗病毒治疗队列进行统计。
计算公式:

其中,分子为“艾滋病患者随访登记表”中本年度内艾滋病抗体检测结果阳性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配偶人数,分母为本年度单阳固定配偶中统计的人数。
四、建立队列,为其他专题综合干预研究提供现场
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单阳家庭或固定性伴综合干预,HIV抗体阳性、海洛因成瘾者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对阳性孕产妇感染者实施母婴阻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