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1 学会去爱

Chapter 11

学会去爱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新约 · 哥林多前书》13: 4-8

古希腊人对爱有三种表述:

第一种是情爱(Eros)。这是一种浪漫之爱,充满激情却转瞬即逝,就像是被丘比特之箭射中。我们太容易沉浸于浪漫之爱而忽略其他的情感和关系。如果浪漫之爱能够持久,就会发展为第二种更持久的爱。

第二种是友爱(Philos)。这是亲人之间的爱:兄弟姐妹之间的爱、家庭成员之间的爱以及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也包括朋友之间的爱。一旦形成婚姻或者其他长久伴侣关系,这种爱也会包含有性关系。但与浪漫之爱只是一味索取不同,这种性关系融入到了更深沉和复杂的情感之中。

第三种爱是博爱(Agape),也可称为普世之爱。只有自我潜力完全实现的人才能拥有这种爱。博爱之人一个最重要的体验是,压制他人者无法释放自己的全部潜力。这种爱是广博的,不局限于人类,还包括所有生命。

然而,古希腊人没有表述出第四种爱——自爱。现在我们已经意识到,没有自爱,其他的爱都无从谈起。爱自己意味着能够宽恕自己的错误,滋养自己的身心。自爱是健康自尊的源泉,而健康的自尊则是心理健康的基石。

◎爱的阶段

对他人之爱是逐渐发展而来的。人在成长中发展爱和道德伦理,需要经历六个阶段。一旦理解了这些阶段,父母就可能以赞赏之心感受孩子各阶段的思维模式,对他们的行为更具包容、更少纠结。宽容孩子的不成熟行为也不再如此艰难,父母可以指导孩子如何发挥潜力并静待其成长。父母可以很容易判断孩子正在经历哪个阶段,并帮他们为发展到下一阶段做好准备。在看下面的内容时,也请你判断一下自己正处于哪个阶段。

非常感谢让·皮亚杰定义了孩子在学习爱的过程中所需要经历的阶段。

阶段一:自我

阶段二:取悦他人

阶段三:公平

阶段四:法律和秩序

阶段五:伦理道德

阶段六:普世价值

阶段一:自我(0~ 4岁)

在这个阶段,孩子发育出自我的概念,他们学会去爱(或者恨)自己,他们还不懂取悦他人,他们最感兴趣的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们会想“我就是要这样做”,他们对一切反对都表示强烈不满。因为不懂给予所以也不愿分享,他们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我”的概念,因而也不知何为慷慨。这个阶段的孩子最容易受到伤害。他们唯一想要的就是立即满足当前的需要,除此之外别无所求。并且,他们尚不能考虑过去和未来。

这个阶段的孩子在学习生存技巧。他们表现“好”就能避免惩罚并得到奖励,他们生来就懂得寻求快乐躲避伤痛。他们还不会取悦他人,只在意在当前的环境中如何能感到舒适。与稳定的、爱他们的抚养者保持亲密关系对他们异常重要,温柔的拥抱和关爱会让孩子对抚养者产生依恋。

毫无疑问,孩子在这个阶段的收获将影响其一生。孩子无从评估他们获得信息的好坏,只是不加辨别地全部吸收。

因此,如果孩子受到粗暴对待或者基本需求没有得到及时满足,他们就会生出这种想法:“我表现不好,我不值得被爱。”在这个阶段,孩子重要的“自爱”概念要么受到损害,要么得到强化。

最新研究表明,婴儿的思维能力发展速度惊人。两岁之前,孩子的大脑已经为未来的学习和发展做好了准备。充满爱意的多感官刺激对于孩子的发展至关重要。我们对年幼的孩子就可以说完整的句子,咿呀儿语是他们发展语言能力的开始。这个阶段,他们的语言理解能力大大超过表达能力。

这个时期,孩子对周围的人也逐渐建立了情感。他们不理解自己是独立于抚养者之外的个体,他们认为其他人都是自己的延伸。如果妈妈伤心,他们也会不高兴;如果爸爸不停地发出声音逗他们,他们就会咯咯地笑。

父母或者其他抚养者在这几年,已经为孩子的一生发展奠定了基础。如果父母视这个阶段孩子的自利行为是不良的、自私或者娇惯,那就大错特错了。父母理解这个阶段孩子的发展特点非常重要,因为没有对自我健康和爱的认同,孩子未来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人生。

大多数儿童发展方面的专家认为,孩子的基本人格在3岁之前已经形成。这个阶段的孩子渴望知道:“我是谁?”“我是笨还是聪明?我是友好的吗?我是难看还是好看?我穷还是富?”

当这个阶段结束,孩子会了解自己住在哪里、身处何种文化。因为孩子仍然处于表象思维水平,还不会对事物进行深入解读。让·皮亚杰将这种现象称为“具象思维”。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对事物的认识非黑即白,他们认为要么“有”要么“没有”,只了解“行”或“不行”。他们的世界中不存在“灰色地带”和“或许”。因此,明智的父母会精心在家庭中创造充满关爱的环境,表扬孩子的优点,帮助孩子对自己建立积极的认同。

如果父母为孩子建立起这种充满关爱的环境,就会更倾向于为孩子打上“好”“值得爱”和“成功”之类的标签。孩子同样会为自己贴上各种标签,显然,孩子也可能给自己贴上负面的标签。所以这个阶段,父母务必要给予孩子理解、支持和爱。

反社会人格

有些人终其一生,都生活在这个只知自爱的阶段。这样的人即使成年后,仍会和小孩子一样总是说“我,我,我”。他们的想法、感受和行为都出于自私自利。他们不了解第二阶段的“取悦他人”,但是他们总会让别人产生错觉,因为他们很善于用第二阶段的语言达到目的。

当他们年龄不大仍然惹人喜爱时,人们会亲切地称其为“小骗子”。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越来越遭人厌恶。许多这样的人很有魅力,但同时深谙操控他人之道。他们知道怎样说能让别人打开钱包、请他们吃顿大餐、让他们免费住宿、借车给他们,或者其他任何他们想要的。这样的人被认为具有反社会人格。

反社会人格的人善于说“借给我吧,我很快就会还你的。你真好,我会永远爱你”之类的话。他们有无数种甜言蜜语让别人乖乖答应其要求。但是,所有给予都是单向的——总是别人不断给予他们。反社会人格的人想方设法让别人感觉“给予”这件事很好,这样他们就能够不断索取。最终,当别人没有利用价值时,所有的承诺都烟消云散。借的钱还不了,工作拖着没做完。当别人对此感到愤怒时,他们就会溜走寻找下一个猎物。

你认识这样的人吗?我们身边都有这样的人。反社会人格的人没有“开明的自利”。他们只有“自利”,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而不在乎其他人。这个阶段对孩子成长影响深远,但正常情况下他们会脱离这个阶段。

大部分人遇到反社会人格的人,通常会忽略他们只会“自利”的重要特征。他们没有同情怜悯之心,也没有道德良知,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会怎样影响他人。他们并非拒绝给别人爱,而是根本就不知道如何去爱,尽管他们会给别人这种假象以满足私利。

反社会人格的人几乎无法改变。因为骗术屡屡得逞,他们看不到改变的需要。他们的信条里只有“我想要的事情一定要实现”,根本没有“公平”的位置。对他们来说,法律和规则只是用来满足私利的工具。他们不是拒绝帮助他人,而是根本不知何为给予。人们懂得越多就会做得越好,但他们永远不会懂得更多。

人们一定要明白,奢望反社会人格的人“变好”是不现实的。如果不幸遇到这样的人,只能接受现实,千万不要祈求他们有所转变。如果你懂得这一点,就能保护自己免受欺骗。

反社会人格的人并非心理失常的精神病患者,他们通常没有攻击性,而是通过各种小花招满足私利。如果你对他说“不”,他就会转而寻找下一个目标,反正社会上不缺潜在受害者。因为有太多善良和愿意献爱心的人,他们总能得逞。对这样的人,唯一正确的回应就是说“不”。满足他们的需求对施与者是一种伤害。一旦你坚定地对他们说“不”,他们就会通过喋喋不休的抱怨让你感到愧疚,然后找其他的受骗者。他们的人生很好地诠释了什么是受害者综合征。

如果孩子在最敏感的生命早期没有和任何成年人建立亲密关系,他们就难以建立起给予爱和接纳爱的能力。年幼的孩子需要稳定的住所和充满爱心的抚养者不间断的呵护。这样可以塑造健康的亲子连结,帮助孩子顺利度过第一阶段。孩子只有感受到别人对他的同情,才能产生出对他人的同情心。如果孩子在幼儿时期未与任何抚养者建立足够的心理连结,或者有亲密连结的人突然离世,他们都很有可能成长为反社会人格的人。他们会固执地认为谁都无法信任。年幼的孩子需要与很多人建立稳定关系,而非只与一人。

阶段二:取悦他人(5 ~ 7岁)

在第二阶段,孩子会明白事情是大人说了算,自己最好听大人的话。他们意识到让别人高兴就能得到更大的实惠。他们的动机仍旧这么简单,但已经被打磨得更加精致。

因为他们的行为还是为了获得外部奖励,所以他们仍然是外在驱动。他们很乐意分享自己的小成就,例如:“妈妈,看!爸爸,看我做的是什么!”对父母来说,这个阶段最重要的一个任务就是对孩子每个小成就给予认可和欣赏。孩子或许记不起他迈出人生第一步时你是否在场,但他们不会忘记那时你对他是否关注。

孩子一生中会经历许多的第一次,每一个都应得到认可。这个阶段,父母要用孩子的画笔和创作来装饰冰箱和家里的墙壁。还要为孩子的舞蹈、弹琴、表演、游泳以及任何人生首演留下照片和视频,让他们知道你对他们是感到多么骄傲。如果孩子表现出色,告诉孩子他们很棒;如果表现不如人意,也要让他们知道你的爱不减分毫(无条件的爱)。

请所有父母记住:成功乃成功之母,而失败乃失败之母。不要总是盯着孩子的缺点不放,这毫无疑问会伤害他们的自尊。要将错误看作一种重要和有益的学习途径。犯错是人类学习的必由之路,要经过多次失利才能找到正确之道。教会孩子如何更聪明地思考和行动以避免未来犯错。这个阶段,对于孩子发展思考能力和学习爱他人至关重要。父母正向的、充满爱的示范是他们最好的学习榜样。

在这个阶段,孩子会试图通过“帮助”别人去感受自己是家庭一员。他们会观察并模仿父母或抚养者的一举一动。“我想和爸爸妈妈一样。”他们会做自己认为该做的事情以免造成麻烦。

父母需要通过积极的、有益的方式向孩子传达期望。你或许希望这个阶段永不结束,但实际上它转瞬即逝。如果父母很好地帮助孩子度过前两个阶段(自我和取悦他人),就会和孩子建立健康的亲子关系,未来也能对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产生更大影响力。

相互依赖型的人

很遗憾,许多人一直没能脱离取悦他人的阶段。他们认为,如果帮助了别人和让别人高兴,自己也会感觉良好。你也许会问:“这有问题吗?”问题太多了!如果一个人陷入第二阶段不能自拔,他就无法成长到第三阶段,不会去关心什么是公平和规则。 取悦他人者都是外在驱动,天生只知为他人“服务”。他们错误地通过他人定义自己,而他人的帮助和爱也会给他们带来困惑。

如果父母是取悦他人者,他们的“服务”精神可能会阻碍孩子成长为独立和负责任的成年人。他们实际是通过鼓励别人依赖自己而剥夺他人正常发展的机会。他们不仅不能为孩子做出独立的表率,还会通过包办孩子的一切来压制孩子的自立。他们的孩子被剥夺了独立学习的机会。

现在有一些团体帮助有这种问题的人,比如嗜酒者匿名互助会或者父母嗜酒青少年互助会。在这些团体中有一种说法:“取悦他人者临终前,别人的生活会在他的眼前熠熠闪光。”如果你是一个陷在第二阶段的成年人,你一定不会后悔通过治疗进入到第三阶段:了解公平的意义。

猜一猜谁会在人群中寻找取悦他人者?对了,就是反社会人格的人!前者一味给予,后者则照单全收。当反社会人格的人感到不开心,取悦他人者就会自责做得不够好,然后给予更多。

我曾经看到过许多这两者的奇异结合。还有一些家庭中,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也不正常,他们的心理都没有真正成熟。有些父母不断为孩子摆平不负责任的行为带来的祸端,还为他们寻找借口,这实际上是在限制孩子的独立,将他们压制在幼稚的行为失调的状态。

8岁的安东尼在学校欺凌其他男孩,而他的妈妈则认为是其他孩子首先惹的事。

13岁的丽萨被发现考试作弊,但她的妈妈却对老师发飙,认为老师根本不知道怎么教孩子。

18岁的布拉德偷了一辆车,他的父亲花重金找了律师来帮他脱身。

23岁的金柏莉总是刷爆自己的信用卡,而她的妈妈则一次次帮她给银行还款。

这样的家庭永无幸福可言,并且无人知晓症结何在。真正的问题在于,没人知道如何做到公平,如何在给予和接纳间做到平衡,以及如何尊重他人的边界。

许多成年人一直没有走出取悦他人的阶段。他们取悦老板、同事和家庭其他成员,他们是心软的父母。取悦他人的小孩子惹人喜爱,但对于需要过充实的、有责任感的生活的成年人,则应该在取悦他人和满足自己的需求之间做到更多平衡。

阶段三:公平(7 ~ 12岁)

在这个阶段,孩子开始意识到规则可以帮助他们实现更多目标。现在他们会想“我也有自己的权利”。虽然他们最基本的诉求仍是“我想什么时候要什么就要得到什么”,但对通过谈判获得利益的兴趣日益增加。孩子在第二阶段可以免费帮助做家务,但现在要“收费”了。这个年龄的孩子喜欢讨价还价,会不断质疑和检验规则,这可是一件大好事!这意味着他们已经懂得规则的存在,并希望成为规则制定的一分子。

父母不应一味居高临下发号施令,而应尽可能让孩子参与到家庭事务的决策中。因此,你可能会发觉已经约定俗成的事情需要重新讨论一遍。比如,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睡觉时间需要推后,因为他们不再需要之前那么多的睡眠时间。另一个例子是,是否允许孩子天黑后出去玩。随着环境变化导致原有的约定不再适用,父母有大量机会让孩子学习如何处理人际关系中的给予和收获。总之,新的约定需要建立起来。

这个阶段对孩子发展非常重要,因为他们对参与决策的兴趣远高于自己完全控制。当他们一脸怨气地抱怨“不公平”时,请父母不要烦恼,应该积极和他们讨论怎样做才是公平的。这样不仅可以让孩子更深入地了解环境,还可以理解其他人的想法,同时锻炼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这个阶段,父母与孩子在达成公平方面花费的精力越多,孩子青春期时与他们的争论就越少。

聪明的父母在达成公平的约定时会考虑各方的利益。这个年龄段孩子的心理是“我要考虑自己的利益,但是对那些对我公平的人,我也应该对他公平”。他们对公平的理解是“打要还手骂要还口”,这是市场上通行的规则。他们不会尊重采用不同规则的人,也对中途改变规则的行为嗤之以鼻。“如果你不想这样玩,那就拿着你的玻璃球走开。”

这个阶段初期,孩子热衷于为包含创造性活动的游戏制定规则,例如过家家。他们会观察人们对待规则的态度。当他们开始接触更正式的活动,比如棋盘游戏、扑克和体育活动,他们会继续体会什么是规则。这时父母会经常听到孩子说“妈妈,他耍赖”或者“我告诉爸爸去”。

最终,孩子们都会明白最好按规则行事,因为这样公平,而公平对每个人都是最佳选择。他们还会从老师或教练那里体验竞技体育中规则的重要性。孩子在这个阶段懂得公平非常重要。没有父母希望孩子今后只凭自己的好恶行事。这个阶段,孩子心中会形成内在自我。“我按规则做事情。我是公平的。我能分辨是非。”

错位的公平

如果一个人止步于这个阶段,他就无法理解法律的重要性。他只接受自己制订的规则或自认为公平的事情。

许多罪犯具有反社会人格。在第二阶段,他们狂热仰慕并模仿他人,或渴望取悦他人、寻求归属,在家庭不能完全满足其需求时尤其如此。“老牌流氓”则在第三阶段达到自利目的。他们按自己的意愿制定规则,他们的口头禅是“我说公平就公平”。老牌流氓制订规则,年轻无知的仰慕者要么狂热模仿,要么被迫服从。

如此一来,社区被分割成不同地盘。特定社区、学校、公司和机构用特定颜色(例如红色或者蓝色)标示。那些制订“规则”的人现在可以在自己的地盘立起牌子,警告那些衣服颜色不对的人,一旦踏入就要小心自己的脑袋。这完全是目无法纪的文化。

另一个“公平”错位的极端例子是,一群人罔顾公平而将恶的规则狂热推广。街头帮派、邪教分子和种族主义者都是例证。

有些这样的组织甚至享有盛誉,例如一些拒绝接纳其他种族、宗教和性别的乡村俱乐部和社会组织。他们严格维护组织的“纯洁”,绝不容忍任何差异。这类歧视在现代社会已经大大减少,但如果我们对之掉以轻心,它们就很容易在这个变革时代卷土重来。

孩子参与游戏、体育和其他竞赛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感受预定规则。如果一切顺利,孩子会从原来“我想怎样就怎样”的态度转为尊重共同规则,参与活动时听从作为更高权威的教练或者父母的指示。

父母需要花时间扩展孩子对公平的认识,因为无论对孩子的现在还是未来的人生,有些事情比自己的需求更重要。只要权衡一下未来得失,倾注爱心陪伴孩子一路成长并非难事。如果孩子在早期阶段停止心理成长,特别是没有学会尊重和遵守法律,父母未来的日子将成为梦魇。

我曾经有一个叫瓦莱丽的客户,欠了一大堆账却根本没打算还。她还因此进过监狱。她对我说:“小时候妈妈告诉我,‘瓦莱丽,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规则,但你不用去管它们’。”她妈妈允许她制订自己的规则,最后的结果是,她认为自己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瓦莱丽已经42岁了,但是为了过正常的社会生活,她不得不重新学习如何思考并克服妈妈以前灌输的错误观念。

阶段四:法律和秩序(12 ~ 15岁)

在这个阶段,孩子开始对事情做深入思考,他们渴望获得归属。他们的关注点不再局限在家里,学校和社区发生的事情开始吸引他们。他们遵从自己认同的团体以求获得社会认同。他们会按照自己喜欢的人的期望做事并模仿这些人。

但此时的父母则焦虑不堪,他们感到自己对孩子的影响力正慢慢消退,在这方面他们正让位于孩子的同龄人。父母或许还认为孩子是属于“家庭”的,但在孩子心目中,“家庭”只是他们迈向更广阔未来前的一个驿站。每一代人都会经历这个历程走向独立,都拥有属于自己这个时代的时尚、习惯用语和音乐,并去寻求、固化自己的社会身份。

孩子在这个阶段的另一个特点是具备更抽象的思维。他们不再只是浮于表面地用真假、对错、是非来看待事物,还能够看到两个极端之间的区域。原先简单的讨论现在升级为对原则没完没了的辩论。辩论的重点也不再是公平,而是关于公正和正义。“你凭什么告诉我该怎么做?你那一套已经过时了!”这个阶段的孩子会坚持自己认为“公正”的事情,并告诉你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他们在这个年龄段日益变得内在驱动。他们在心中千万次地问自己,“我是谁?”

在之前的阶段,孩子已经对规则和法律的区别有所了解。有些重要的规则被固化为法律,每个人都必须遵守。大部分青春期的孩子都明白法律不可或缺,否则秩序和安全就无从谈起。他们知道如果人人撒谎、欺诈和偷盗,社会将无以为继。他们目睹过遭受不公待遇的人,自己也有过受伤害的经历。他们大部分人都理解付出和收获的价值,也能和别人和谐相处。

许多十几岁的孩子已经有了政治认同,至少在某些事情上如此。他们了解种族主义、性别歧视、对儿童的虐待和忽视、堕胎、工业对环境的影响以及许多其他有争议的话题。为了解决心中的疑惑,他们会参加各种团体学习并形成自己的信念。他们要么热衷于政治,要么对政治强烈排斥。在尝试践行一些成年人的观念时,他们表现得义无反顾,可是一旦发现其他听起来更好的观点和做法时,他们改变起来同样迅速。也正是在这个阶段,他们会从更加理想主义的视角看待世界,为发展到下个阶段做好准备。

具有强烈的第四阶段特征的人是社会的中流砥柱,他们遵纪守法、按时纳税、维护社会秩序。他们有很强的家庭观念,在国家和社区遇到危险时也会挺身而出。

每个父母都希望孩子具备责任感,行为符合社会规范,所有这些特点都在第四阶段得到强化。孩子们也学会除了小我,还应该有对家庭、同龄人群体、社会事业和国家的大爱。

利用法律对付他人

如果一个人到了第四阶段就停步不前,也会出现几个问题。其中一个是过于教条,即使法律条文有违正义也坚持绝对执行。“如果这是法律,就必须遵守——没有任何例外。”他们不理解法律也是需要被解读的,有些人严厉,有些人宽容。他们只是僵化地看待法律条款,就像有些政治和宗教团体就鼓吹严格的道德主义和绝对化观念。

允许孩子探讨争议话题将帮助他们从更宽阔的视角看待世界,理解法律是为增加而非降低人类福祉,时代与环境的变迁有时也会要求法律做出改变。局限在第四阶段的人不关心法律是否对社会有益。法律就是他们的最高信念,而公平与否不在考虑之列。

阶段五:伦理道德(15岁以上)

在最理想情况下,年纪稍大的青春期孩子会接受公正、公平、合作这些帮助人们和谐相处的道德原则。例如,他们会懂得诚信是伦理道德的重要一环。威尔·罗杰斯[1]曾经说过:“应当总讲实话,这样也就不需要什么好记性。”这个阶段,人们意识到自己应该对社会和国家承担责任,这不光是耍耍嘴皮子那么简单,而是体现在道德伦理指引下的具体行动。

美国大部分青少年都在学校上过公民课,学习《宪法》和《权利法案》。在其他国家,许多孩子也会在学校学习本国法律和社会规范,或者通过长辈讲传统故事代代传承。他们会意识到遵守法律和秩序是社会良性运转的基石。他们会关心公平是否得到贯彻,人权是否得到保护。他们乐见大多数人的福祉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经历了诸多心路历程,他们从原来“我想要的是公平”变为 “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得到公平对待”。

在这个阶段,对家庭和更大的社区承担责任,将帮助孩子提升内在驱动的自尊。他们做事不再随波逐流,而是听从内心良知的召唤。尽管在我们的社会中也有不同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他们还是可以看到所有人都因为统一的秩序凝聚在一起。我们各具特点,但对国家的爱让我们并肩伫立。对国家的认同是一种强烈的身份认同。在他们心中,自己的祖国是最好的国家。

在历史上,军队招募年轻人的年龄都在18岁左右,这正是最具理想主义和愿意服从命令的年龄。军队满足年轻人第五阶段渴望归属更大组织的需求,并利用他们的民族主义倾向和报效国家的愿望。

孩子要到20岁才能建立起高水平的伦理道德思维,但是,如果缺乏健康的生活原则、没有超越小我的大爱,这些就不可能发生。出于各种原因,许多孩子内心没能树立这种高水准的社会准则,也没有形成对祖国的强烈认同。

要想知道一个人是否达到第五阶段,可以观察他在多大程度上对那些奉行不同伦理标准的人抱有同情心。

我们的国家是最好的

与在第四阶段止步不前的人相比,停留在第五阶段的人会在更广阔的层面上表现出固执。他们认为:“我的国家是世界上最好的,其他国家的人远逊于我们。”这种狂热并且盲目的爱国主义具有排他性,其追随者会歧视来自其他国家甚至来自同一国家不同阶层的人,认为这些人不值得尊重、不值得被公平对待。

持这种观念者态度固执,看不到世界上不同地方的人具有许多相通之处,这也导致国家之间无休止的冲突。这些民族主义者坚持本国政府的施政原则和社会体系优于其他国家。父母有责任让孩子明白,人们可以有不同想法。理解文化和人生经历的差异,会让孩子更宽容并欣然接受社会的多元性。

阶段六:普世价值观(成人)

当美国宇航员爱德华·怀特系着一根救生索跨出飞行器进入太空,地球上成千上万的人屏住呼吸为他担忧,生怕他永远消失在浩瀚的宇宙。而他的注意力则在其他地方。他后来描述了自己在静寂、漆黑的太空中自由飘浮时的感受。在他眼前是一颗巨大的钻石——地球。闪闪发光的巨大水体、大块陆地和螺旋状的白云美得令人窒息。他知道,自己深爱的一切都存在于这个被他称之为家的神圣星球。

他也意识到,国与国之间并无所谓边界,他的眼里是所有生命和人群的息息相通。他说,这是他此生的巅峰体验。

当第一张地球照片从太空传回地球,人们第一次意识到我们实际是一个整体——一个星球、一个人类、一个生物圈、一个宇宙,这是我们共同的家。这个悬浮于无垠宇宙的“巨大蓝宝石”的图片,引导我们上升到普世思维,让我们升华并帮助我们理解真正重要的事情——那幅真正的大图景。

成年人才可能进入到第六阶段。成熟的人才可能拥有普世观念,认识到我们属于同一个世界、同一个人类。随之而来的观念就是每个人都同样重要,都应公平对待。“无论其他人是多么不同,我都视其为同胞,尊重他们,并对他们的尊严表达敬意。”这个阶段的人会倾力清除世界上不公平的现象,为他人改善生存环境而努力。例如,他们支持每个人都能受到联合国《人权宣言》的保护。

这个观念已经超越了人类本身。达到这个阶段的人认识到所有生物都息息相关,认识到所有生命体的相关性会让人类反对任何针对动物的残忍行径,并关爱我们赖以生存的脆弱的生态环境。

这个阶段的人认为人类不应过度开发包括动植物在内的一切地球资源。他们要保护环境和臭氧层,避免温室效应,保护水资源的洁净,让野生动物有栖息之地。他们认为拯救亚马逊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那里的雨林被称为地球之肺。如果雨林被蚕食,人类的生存质量也将堪忧。

他们仍然爱国,但并不狭隘,他们自称世界公民。他们有责任感、良知和爱心,并且有信心(R=TLC)采取行动让世界变得更美好。在全世界的宗教和文化中,都能找到黄金定律“以待己之道待人”与普世之道“以律人之准则律己”。这些道德定律应当成为我们个人行为的准则。达到第六阶段的人最可能获得自我实现。

从第一阶段一路走到第六阶段,并不意味着我们抛弃了先前的各个阶段,实际上我们已将所有阶段的特点都整合到了日常行为中。只要情况需要,某个阶段的特点就会发挥作用。比如,如果你生病了,第一阶段照顾自己身体需求的功能就开始发挥作用。

现在,你还想要什么随时就要什么吗?多数人仍会说“是”,但是这样对我们大家真的有益吗?有人曾经说过:“只有在地狱才能想要什么就马上得到什么。”你是否曾经有事后幡然醒悟的经历?有时候帮助他人让我们感觉良好,因为那样做是对的。因为我们是有良知的人,所以我们遵守法律并为公平抗争。行事公平让我们心中愉悦。

如果达不到第六阶段呢?

大部分人终其一生都未能踏入第六阶段。实际上,只有很少人能真正具备普世观念,普世观念之花只有在精心呵护下才能盛开。我们必须了解第六阶段的存在并努力向其接近。父母和老师只能在年轻人心中埋下普世观念的种子。只有很少人最终能真正接受普世观念,这也回答了为什么我们这个世界还有这么多环境危机和战争,还有千百万人仅能维持温饱,甚至还有更多人生活在温饱线之下。

“普通人”会停留在第四阶段,尊重法律和秩序。即使最顽固的反叛者也明白导致高额罚金和被关进监狱的违法行为不值得做。大部分人都会遵守法律,他们知道违法将受到惩罚。例如,酒驾会被吊销驾照,拒付罚单会遭到逮捕,偷盗不仅要进监狱还要进行赔偿。

法律保护我们免受那些无视他人权利者的伤害,否则社会将一片混乱。如果人们的心智都停留在幼儿阶段,想要什么就必须要马上得到,不管他人的利益,这样的社会对任何人都是梦魇。最邪恶的匪徒将主宰一切,而其他人的生命则岌岌可危。托马斯·霍布斯[2]称这种社会为“野蛮、肮脏和不长久的”。

绝大多数人都明白有序社会的重要性。但不幸的是,仍有许多人除了自己,谁都不关心。他们虽已成年,但心理年龄与儿童无异,分析心理发育停顿在每个阶段的特点,可以让我们对人和现在种种社会问题获得更为深入的理解。

只有在第六阶段,人们才能摆脱狭隘心理,获得真正广阔的视野。他们眼中的世界鲜艳多姿,不再是非黑即白。“我和你”“对和错”的差异更为微妙。人生丰富多彩,对每个人提供足够的施展空间。接纳世界多元特色的人,他们的字典里没有“无聊”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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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理解了孩子如何看待世界,意识到他们不同年龄段的行为都有其正当性,就会对他们的行为更加宽容。父母也会明白如何鼓励孩子发展到更高阶段。有些父母也会评估自己处在哪个阶段,还应在哪些方面做出提升。第六阶段的父母对自己和孩子都会更加满意。那些内心安宁平衡的人——其内心也是其力量源泉——可以凭借自己的人生感悟和同情心,提高人类福祉。

[1]威尔·罗杰斯:美国著名幽默大师。

[2]托马斯·霍布斯:英国政治家、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