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中的“物”
2025年10月13日
一、中国文化中的“物”
“物”在中国文化中是个重要的词,基于“物”构成的词语也数量众多,如“物体”“物质”“物种”“物性”“物色”“事物”“唯物”“物我两忘”“超然物外”“物是人非”“物竞天择”等,“物”在其中分别作为动词或者名词存在。
《说文解字》里面的“物”指的是世间万物。《诗·小雅·无羊》中有“三十维物,尔牲则具”,句中的“物”指的是杀牛。除了杀牛这个本义外,作为动词的“物”还有主宰、操纵、选择的意思,如《庄子·外篇·山木》中有“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作为名词存在的“物”,指的是世间一切东西。《荀子·劝学》中“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的“物”就是这个意思。而公孙龙《指物论》中的“物”指的是物质或存在。[1]
王庆节认为,老子的“道-物论”或者“自然物论”、庄子“齐物论”和公孙龙的“指物论”是中国比较早的物论。[2]
冯友兰认为,在《指物论》中,公孙龙用“物”来表示具体的事物,以“指”表示抽象的“共相”。而庞朴说公孙龙所谓“物”,就是物质或存在(庞朴《公孙龙子研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