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的基本类型
国防的性质是由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政策所决定的。国家的社会制度不同,制定的国防政策不同,追求的国防层次目标也就不同,从而导致国防的类型也各不相同。目前,世界各国的国防类型大致有以下四种:
第一,扩张型。某些奉行霸权主义侵略扩张政策的国家,往往打着“安全防卫”“人权”的幌子,对别国进行侵略、颠覆和渗透。其特点是把本国的“安全”建立在使别国屈服的基础上,把“国防”作为侵略别国主权和干涉别国内政的代名词。
第二,自卫型。在国防建设上以防止外敌入侵为目的,主要是依靠本国力量,广泛地争取国际同情和支持,以达到维护本国安全及周边地区和世界和平与稳定的目的。(https://www.daowen.com)
第三,联盟型。以结盟的形式联合部分国家进行防卫,以弥补自身的不足。联盟型中又有自卫和扩张两种。另外,从联盟国之间的关系来看,还可以分为一元体系联盟和多元体系联盟,前者有一个大国处于主导地位,其余国家则多从属于这个大国,如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简称北约)和以前的华沙条约组织(简称华约);后者则是结盟国家的自立联盟,相互是伙伴关系,如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和苏联解体后的独立国家联合体(简称独联体)。
第四,中立型。有些中小发达国家,为了保障本国的繁荣和安全,严守和平中立的国防政策。其中,有的采取完全不设防的形式,如圣马力诺等一些小国家;有的采取全民总体防御和寓兵于民的武装中立,典型的国家是瑞士。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对外关系方面一贯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我国的政治制度和国家政策决定了我们采取自卫型国防。我国向世界公开承诺,永远不称霸,不做超级大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或以核武器相威胁,不对无核国家和地区使用核武器,不侵略别国;以反对侵略、维护世界和平、保卫国家的安全与发展为国防的根本宗旨。因而,我国的国防是积极防御型,即自卫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