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密切协同,主动配合
“密切协同,主动配合”是指战斗中必须严格遵守协同动作原则,认真执行上级协同动作的计划和指示,为完成统一任务,按照战斗目的(目标)、时间、地点准确行动,步兵分队与各兵种分队之间、步兵分队之间、分队内部之间相互主动支援和配合,协调一致地打击敌人。协同动作的原则是:诸兵种之间的协同,通常以步兵为主,有时以上级明确的其他兵种为主;步兵各分队之间的协同,以执行主要任务的分队为主。进攻时要积极支援最前方的分队,防御时要积极支援处于要害部位或处境最困难的分队。未来信息化条件下的作战方式,使协同的内容、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分队贯彻运用这一原则时,应强化整体意识,严守协同纪律,以确保协调一致的行动贯彻战斗始终。(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