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会功利型

四、社会功利型

这种观念由来已久,培育于“性恶”论的土壤中。古代希腊人的“个体人格”,近代边沁·密尔的“功利主义”,都是社会功利型交往者的鼻祖。学生之间的社会功利型交往方式是社会上一些不良的风气在学生中的折射。持这一交往方式的人往往把友情看作交易,认为“友谊”无所谓真情实意的情感交流,只是人与人之间的彼此利用,是对双方都有好处的代名词。这类人往往没有目的不做事情,即所谓的“不吃亏”。因此,其“友谊”好时可以“天长地久”、“称兄道弟”,而当利益转移,便可能“移情别恋”,与他人续前缘;常常表面恭恭敬敬,背地里另有打算。虽然这在学生中占少数,但依然污染了校园空气。

这样的人将个人利益置于首位,将物质利益看得过重。他们应该一方面注重个人道德修养,另一方面将“小我”放到“大我”中,使自己融入集体。

自然,对于具体的人际交往现象绝不可以简单武断地归之于哪一种交往类型。人是复杂的,分析人的问题千万不可简单化。正是因为人是复杂的,各人价值取向也会各不相同,所以很难、也没有必要千人一律。但就每个人而言,自己在人际交往中一定要提醒自己不要做个人反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