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观察法
2025年11月18日
第三节 教育观察法
一、教育观察法定义。
教育观察法属于科学观察法的范畴。它是研究者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感官和辅助仪器,对处于自然状态下的教育领域内的研究对象进行系统地考察并客观地描述教育现象的方法。
二、教育观察的类型。
(一)自然观察法和实验观察法。
(二)直接观察和间接观察。
(三)参与性观察和非参与性观察。
(四)结构观察和非结构观察。
三、教育观察的设计。
(一)明确观察的目的、意义、对象、内容、方法、时间、地点等。
(二)选择观察方法。
(三)编制观察记录表。

四、做好观察记录。
尽可能详尽地记录客观事实,避免主观性记录。观察时要注意这6个方面的记录:
1.谁:行为者或行为对象;
2.何地:行为或事件发生的场景、地点;
3.何时:日期、时间;
4.何事:什么行为或事件;
5.怎样:行为或事件的具体表现及过程;
6.为什么:行为或事件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