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符号及其功用

第四节 标识符号及其功用

关于简帛文献中的标识符号问题,王国维在《流沙坠简》中已有论及。其后,陈槃在《汉晋遗简偶述》等文中也有过精彩论述。他们的研究材料,主要集中在早期出土的敦煌汉简及居延汉简,较为有限。20世纪70年代以来,更大批量的简帛材料相继出土,其内容除行政文书之外,还有大量法律文书及文化典籍。随着这些材料的陆续刊布,关注其中标识、符号的研究者日益增多,迄今已发表论文近二十篇,基本厘清了先秦两汉时期简帛文献中各种“标点符号”的使用情况及其发展脉络,为汉语史研究作出了贡献。其中以薛英群、李均明、张显成、蒋莉、林清源、程鹏万、刘信芳、骈宇骞等人的成果最具代表性。[62]

放马滩秦简大致抄写于秦始皇推行“书同文字”政策的时代,其中出现的各类标识符号对于后世抄本文献的誊写格式,乃至标点符号的发展应有一定影响,值得学界重视。又,放马滩秦简中绝大部分内容属于“日书”,此类文献的文本有其自身的独特性。近年来日书出土较多,有些尚在整理之中,厘清放马滩秦简中各种标识符号的使用规律,对其他类似文献的整理也会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