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厄姆·格林及其《布赖顿棒糖》
对更广大的世界而言,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布赖顿代表着一个富有魅力的海边度假胜地的面孔。但在这面孔背后,存在着另一个布赖顿:大片大片劣质材料建造的房屋、乏味的购物区和荒凉的工业郊区。这“另一个”布赖顿滋生不满和犯罪,犯罪活动大多数集中于赛马及其丰厚的利润。
格雷厄姆·格林多次前往布赖顿,意在体验其气氛和收集材料,以便写小说。这方面的研究,首先被用于《一支出卖的枪》(1936)。在小说中,一个向赛马赌注登记人勒索保护费的黑帮首领铁拳头凯特,遭敌对黑帮科里奥尼帮割喉。
《布赖顿棒糖》(1938)便是从凯特谋杀案发展出来的,原本只打算写成另一本容易被改编成电影的犯罪小说。小说开始时,被科里奥尼帮用作线人的记者弗莱德·海尔遭凯特帮追杀。在一次未加描述的行动中,凯特的手下、一个叫作宾基·布朗的青年杀了海尔,也许是用一支被称为“布赖顿棒糖”的红白硬糖糖棒从口中插入喉咙。尸体没有留下伤痕:验尸的医生认为海尔是死于心脏病。
如果不是因为艾达·阿诺德和罗斯,该案件原就可能这样结案了。艾达·阿诺德是一个为人随便的风尘女子,在海尔生命的最后一天认识他;罗斯则是一个不经意披露了宾基不在犯罪现场证据之漏洞的年轻女侍应。小说的情节因而朝着两条汇合的线索发展:宾基企图封住罗斯的口,先是跟她结婚,继而说服她签署自杀协约;以及艾达的寻根问底,先是追查海尔猝死这个谜团的真相,继而把罗斯从宾基的阴谋中救出来。
宾基是“另一个”布赖顿的产物。父母双亡;为他提供教育的不是课室,而是有着权力等级制和兴之所至的施虐狂的校园。黑帮人物凯特是他的养父或老大哥,凯特的黑帮则是他的替代家庭。对布赖顿以外的世界他一无所知。
宾基是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人物,不分是非、无魅力、古板,积压着对“他们”和对被“他们”利用来铲除他的“恶鬼”(警察)的满腔怒火。他不信任女人,在他看来她们脑子里除了婚姻和孩子之外什么也没有。一想到性他就厌恶:自己的父母星期六晚上在床单下扭打的记忆一直纠缠着他,他总要被迫在自己的床上听他们的声响。虽然凯特死后由他管辖的一帮手下都与女人有些暂时关系,但他却把自己关在童贞里,既感到羞耻又不知道如何逃走。
罗斯进入他的生活,她是一个无姿色、怯生生的女孩,随时准备崇拜任何注意她的男孩。宾基与罗斯的故事,从宾基的角度看是一个挣扎的故事,挣扎着要禁止爱情进入他的心坎;从罗斯的角度看则是不理会一切顾忌坚持不懈地去爱她的男人的故事。为了防止她在他一旦被告上法庭时指证他,宾基以非宗教仪式与罗斯结婚,尽管两人都知道这样做会冒犯圣灵。宾基不仅娶罗斯,而且抑郁地忍受完婚的痛楚;他还在他那块厌恶女人的仇恨和鄙视的面纱再次落下前,发现做爱并不太糟糕,发现他可以带着某种乐趣、某种骄傲回望它。
宾基只需要再忍受一次,他那颗饱受锤打、备受围困的心就可解脱了。他开车载罗斯来到一个僻静地点,如果他的计划顺利,她将在这里开枪自杀,但他突然感到“一阵汹涌的情绪……像某种强行想闯进来的东西;巨大的翅膀撞击玻璃的那种压力……如果玻璃破了,如果那头野兽——不管它是什么——进来,天知道它会做什么。”[1]
使宾基与罗斯难分难离的,是一个事实,也即他们是“古罗马人”,是“真教会”的孩子,“真教会”的教义他们只知皮毛,却赋予他们内心一种不可动摇的优越感。他们最严重依赖的教义是恩典的教条,该教条体现于一首他们两人都记忆尤深的无名氏诗中:
我的朋友别判断我,
你知道我不判断你:
在马镫与地面之间,
我求仁慈,得仁慈。[2]
在天主教的教义中,上帝的恩典是不可知、不可预料、神秘的;依靠它来得救——暂缓悔改,直至马镫与地面之间的时刻到来——是一种深重的罪,一种骄傲和放肆之罪。格林在《布赖顿棒糖》中的一项成就,是把他笔下不可能的恋人——少年流氓和焦虑的少女新娘——提高至这样一些时刻:既滑稽却具有恶魔般可怕的骄傲。
宾基下地狱了吗?在该小说的范围内,这个问题没有意义:当宾基在小说结尾时从悬崖上跌落,他的灵魂怎样了,我们毫不知情。不管怎么说,我们是谁呢,哪有资格宣称某些情况下对上帝的仁慈的依赖不可能出自某种真实的灵性直觉,凭这直觉而能知道恩典的神秘性如何显效?然而,格林的一席话我们姑妄听之:他在晚年公开表示,他不接受永世惩罚的教条。他说,世界的苦难已够多了,本身已是一个炼狱。
《布赖顿棒糖》是一部没有英雄的小说。但在艾达·阿诺德这个人物,这个在绝望的弗莱德·海尔生命最后一天偶然结识的女人身上,格林创造了不只是一个敏锐、坚持不懈、非同一般的侦探,而且是一个顽强的意识形态对手,抗衡宾基和罗斯的天主教轴心。宾基和罗斯相信善与恶;艾达相信较现实的对与错、法治,当然私底下也有一点儿玩乐。宾基和罗斯相信得救与下地狱,尤其是后者:在艾达身上,宗教冲动被驯化、琐碎化,并仅止于灵应牌。就艾达满怀母性的关切,试图使罗斯脱离其恶魔般的情人而言,我们看到两种世界观的基础,一种是末世论的,另一种是世俗和物质主义的,彼此无法理解,互相对抗。
虽然艾达的观点最终好像胜利了,但格林较微妙的成就之一,是对这个观点置疑,把它视为也许是受蒙蔽和专断的。最终,故事不属于艾达而属于罗斯和宾基,因为他们准备直面终极问题,尽管他们是以青少年的方式,而艾达却不打算直面。
罗斯对其情人的信心从未动摇。她始终把艾达而不是宾基视为更巧妙的诱惑者,视为坏人。“她应该下地狱……她对爱一无所知。”(第267页)如果发生最糟糕的情况,她,罗斯,也宁愿与宾基一齐在地狱受苦而不愿与艾达一齐得救。由于我们对宾基的灵魂的命运完全不清楚,因此我们永远不知道罗斯的信念能否抵挡得住宾基死后对她讲的那番憎恨的话,这番话保存在一个黑胶磁盘里:“天罚你,你这小婊子。”(第193页)
格雷厄姆·格林属于那一代人,他们对现代都市生活的看法都深受T.S.艾略特《荒原》的影响。格林本人是一位绝非差劲的诗人,他以充满严肃的表现主义力量的意象,赋予布赖顿生命:“巨大的黑暗把湿唇压在窗玻璃上。”(第252页)在后期著作中,格林倾向于约束诗意,避免诗意过于突兀。
他小说中更显著的,是电影的影响。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是英国电影工业增长的时期。法律规定,电影院必须放映一定比例的英国电影。尚有一个资助制度,奖励有质素的影片。一个反映英国生活现实的真正具有英国特色的电影流派逐渐壮大,格林欢迎这种发展。1935年,他成为《旁观者》的影评人。在接下去的五年间,他写了约四百篇影评。后来,他开始把自己的小说改编成电影,包括《布赖顿棒糖》,它于1947年由卡罗·里德执导,在美国发行时改名《疤脸青年》。
早从《斯坦布尔列车》(1932)开始,格林的小说就烙着电影的印记:喜欢不加评论地从外部观察,利索地从一个场面剪辑到另一个场面,给予重要和不重要的事物以同样的强调。“描写一个场面时,”他在一次采访中说,“我用摄影机那种移动的眼光而不是照相师的眼光——使其凝固的眼光——来捕捉它……我用摄影机工作,紧跟我的人物和他们的活动。”[3]在《布赖顿棒糖》中,可以感到作者在处理赛马场的暴力时受霍华德·霍克斯[4]的视觉风格的影响。巧妙利用四处游走的摄影师来推进情节,则令人想起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的手法。有些章节结束时,往往把焦点从人类演员身上撤退,呈现更广阔的自然场面——例如城市和海滩上空的月亮。
格林写《布赖顿棒糖》时,也在改善他的叙述技巧,把亨利·詹姆斯和福特·马多克斯,福特[5]当作师傅,以及把珀西·卢勃克的《小说的技巧》当作教科书。虽然《布赖顿棒糖》算不上技术完美——在宾基的内心叙述遭到叙述者的评论和判断的入侵时,存在着缺陷——但它显然属于詹姆斯流派,尤其是在集中描写亲密关系引发的邪恶时。
这部小说还有其他缺点。虽然格林的同情明显是站在灰心丧气者和失业穷人的一边,但是他可以对他们生命的实质好好加以利用的唯一大场面——探访罗斯的父母——其冲击力与其说是令人不安,不如说是怪诞。另外,在临结尾时,情节的步伐也松弛下来了——太多篇幅用于描写宾基帮派成员的个人命运。
鉴于格林的人物都有缄默性格,因此他在《布赖顿棒糖》中没有机会展露他作为对话的作家的技巧。律师普雷维特是个例外,他能言善辩,完全可以充当狄更斯笔下的人物。
在1970年出版作品集时,格林对原文作了一些润色。在1938年他不感到使用诸如“女犹太人”和“黑鬼”(有着“垫子般”的双唇的“黑鬼”)这类措辞有什么不妥。在他当时出入的圈子中,这类种族主义称谓是可以接受的流行语。战后,情况就不同了。因此,他相应地把“黑鬼”改为“黑人”,把“女犹太人”有时改为“女人”有时改为“母狗”。科里奥尼的“老犹太脸”变成“老意大利脸”。那垫子般的双唇维持不变。
格林觉得这类侮辱话可以用寥寥几笔勾销,这个事实表明在他心目中它们无非是小说的文字表面,而不是背后潜在的态度和想法。
格雷厄姆·格林1904年生于一个有点书香背景的家庭。母亲娘家是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亲戚。父亲是一所公学的校长;他一个兄弟成为英国广播公司的总裁。
他在牛津大学读历史,写诗,曾短暂地加入共产党,并曾动过从事间谍生涯的念头。毕业后,他在《泰晤士报》当夜间编辑,日间则写小说。他第一部小说出版于1929年;《布赖顿棒糖》是他的第九部小说。
1941年,在担任一阵子空袭警报员之后,格林加入军情六处,其直接上司是后来被揭发秘密替俄国人服务的基姆·菲尔比。战后,他在出版业工作,直到他的著作版税、电影编剧和电影版权使他不必再维持一份正职为止。
战后,格林继续非正式为军情六处服务了多年,报告他广泛旅行的见闻。在一定程度上,他只是一个玩票的秘密特工。然而,他提供的情报受到重视。
《布赖顿棒糖》是他第一部严肃小说,所谓严肃是指他写作时有严肃的理念。有一阵子,格林曾把他涉足的严肃小说与他所谓的娱乐加以区分。在他1991年逝世前,他还出版了另外二十余部小说,其中《权力与荣耀》(1940)、《问题的核心》(1948)、《恋情的终结》(1951)、《一个自行发完病毒的病例》(1961)、《名誉领事》(1973)和《人的因素》(1978)最受批评家注意。
在这批作品中,格林划出一片属于自己的领土“格林国度”。在这里,与任何人一样不完美和各不相同的男性们的人格完整和信仰基础都受到最大的考验,而上帝,如果他存在的话,则继续隐而不露。有关这些靠不住的男主人公的故事,都讲得惊心动魄和细致详尽,抓住了百万读者的心。
格林喜欢引述罗伯特·勃朗宁诗中布劳格拉姆主教的话:
我们感兴趣的是事物的危险边缘
诚实的盗贼,温柔的杀人者,
迷信的无神论者……
他说,如果他必须为自己的全部著作选择一段题词,就是这段。虽然他敬畏亨利·詹姆斯(“其在小说史上的独来独往如同莎士比亚在诗歌史上的独来独往”),但是他直接承袭的是写《特务》的康拉德。至于他的传人,则非约翰·勒卡雷莫属。[6]
格林经常被当成天主教徒小说家,从一个明确的天主教观点审视其人物的生活。他显然觉得没有宗教意识,或至少没有意识到可能存在原罪,小说家就无法公平对待人类状况:这是他对弗吉尼亚·伍尔夫和E.M.福斯特的批评的实质,他觉得他们的世界是“薄如纸”的、用脑筋的。[7]
格林是直到晚年,才描述他如何从一个天主教徒和一个小说家变成一个天主教徒小说家的,因此我们不应照单全收。根据他的描述,虽然他年轻时就皈依天主教,[8]但是宗教依然是信徒与上帝之间的私事,直到他在墨西哥目睹教会所受的迫害,并看到宗教信仰如何占据和圣化整个民族的生活。
他的描述中没有道及的,是天主教对他产生的吸引力,这是一种本质上浪漫并在他早期小说中得到证明的吸引力——也即意识到天主教徒得天独厚,可以接触大量的古代智慧,并因此成为天生的局外人,作为一个曾受迫害的教派的成员的英国天主教徒尤其如此。
不管格林笔下的宾基·布朗多么没有教养(然而,其教养并不是差得不能用拉丁文造句),他对自我的意识仍包含着拥有一种对普通民众来说难以置信的秘密知识,也即意识到尚有一种更高的命运留待他去顺应。格林很多人物共有的这种被选中的意识,招来了诸如乔治·奥威尔这样的人士的批评:格林“似乎也有这样一个看法,一个自波德莱尔以降就一直在传播着的看法,认为下地狱也有某种颇高尚的东西”[9]。但这类批评并不完全公平:如果格林某些时刻似乎来到了认可宾基的天主教浪漫概念的边缘上,把他这概念当作拜伦式局外人的信条,并站在这边缘上发抖的话,我们也不能忽略另一些时刻,也即宾基的末世论机器无非是一道虚弱的栅栏,竖起来遮挡世界的嘲弄——嘲弄他的衣衫褴褛、他的笨拙、他的工人阶级言谈、他的年少、他对性的无知。宾基尽管竭尽所能要把他的行为提高至原罪与下地狱的境界,但对于大义凛然的艾达·阿诺德来说,这些行为根本就是应受法律制裁的罪行;而在这个世界,在我们仅有的这个世界,往往是艾达的观点占优势。
(2004)
[1] 《布赖顿棒糖》(纽约:企鹅出版社,2004;伦敦:温塔奇出版社,2004),第261页。
[2] 意为即使骑马时摔死,在摔下与跌到地面的那瞬间,仍有忏悔和获救赎的机会。
[3] 玛丽-弗朗索瓦丝·阿兰《另一个人:格雷厄姆·格林谈话录》(纽约:西蒙与舒斯特出版社,1983),第125页。
[4] 霍克斯(1896—1977),美国电影导演。
[5] 福特(1873—1939),英国小说家、诗人、批评家。
[6] 《亨利·詹姆斯:私人宇宙》(1936),见《随笔集》(哈蒙兹沃思:企鹅出版社,1970),第34页。
[7] 《弗朗索瓦·莫里亚克》(1945),见《随笔集》,第91页。
[8] 在1926年“我开始相信很可能有某种我们称为上帝的东西”,格林写道。《某种人生》(伦敦:博德利头像出版社,1971),第165页。
[9] 《问题的核心》书评,见乔治·奥威尔《随笔集》,第四卷(伦敦:塞克与沃伯格出版社,1968),第4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