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尔·贝娄:早期小说
在二十世纪下半叶的美国小说家中,索尔·贝娄是其中一个突出的巨人,也许他才是真正的巨人。他的鼎盛时期从五十年代初(《奥吉·马奇历险记》)延续到七十年代末(《洪堡的礼物》),尽管迟至2000年他仍在推出值得注意的小说(《拉维尔斯坦》)。2003年,当他还健在的时候,“美国文库”把他纳入其经典丛书,重新刊行他最早的三部小说《晃来晃去的人》(1944)、《受害者》(1947)和《奥吉·马奇历险记》(1953),并计划陆续推出其他作品。[1]
《晃来晃去的人》和《受害者》给贝娄带来好评,但这两部小说是文学性较强的努力,其灵感是欧洲式的。使贝娄赢得广大读者的,是那部喧闹、枝条蔓生的《奥吉·马奇历险记》。
《奥吉·马奇历险记》的同名人物大约于1915年——贝娄本人也是在这一年降世——出生于芝加哥一个波兰人聚居区的犹太家庭。奥吉的父亲没有在书中出现,他的缺席也几乎未被提及。他母亲接近失明,是一个忧伤的、幽灵般的人物。他有两个兄弟,其中一个弱智。一家人靠多少有点瞒骗的福利和靠一个俄罗斯出生的房客劳希奶奶(不是亲属)接济度日。年轻的奥吉常常替劳希奶奶跑图书馆借书(“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是言情小说我就不要?……老天!”)并从她那里零零碎碎学点文化。(第392页)
马奇兄弟们实际上是由劳希奶奶带大的。当她最大的希望变成失望——她希望他们当中有一个能够变成天才,其事业能够由她来管理——她便把目光锁定于把他们变成好文员。当他们长大,变得粗鲁和没教养,她很灰心。更糟糕的是,事实上:像街坊其他男孩,奥吉开始干些小偷小摸的事。但他太有良心,不适合终生干犯罪勾当。他第一次有组织的盗窃使他痛苦不堪,遂退出帮会。
三十五六岁时,奥吉开始把我们正在读的这个故事记录下来,他回顾童年,不禁纳闷到底他不在诗人们的“牧羊人-西西里”中长大而在“深重的城市苦恼”中长大对他有什么影响。(第477页)他不必为此操心。他这本关于自己的生活的书的最有力的部分,都来自逼真地重现城市童年生活,充满各种奇观和社会经验,那是今天美国儿童没几个有机会享受到的。
作为大萧条时期的青年,奥吉继续在犯罪活动的边缘盘旋。他从一个专家那里学会偷书的艺术,并把偷来的书卖给芝加哥大学的学生。但他基本上保持心灵纯净,把偷书合理化,视为一种特例,视为盗窃的一种善良形式。
也有一些抵消性的影响,包括一位父亲般的雇主,他送给奥吉一套轻微磨损的“哈佛古典丛书”。奥吉把这些书保存在床底的木箱里,兴致来了便找出来埋头细读。后来他成了一位富裕的业余学者的研究助手。因此,虽然他从未上过大学,但他的阅读历险却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继续着。而他读的,都是严肃著作,即使以芝加哥大学的标准来衡量:黑格尔、尼采、马克思、韦伯、托克维尔、兰克[2]、布尔克哈特[3],更不要说希腊人、罗马人和早期基督教会的作者们。没有言情作家。
奥吉的哥哥西蒙胃口大,外表行为惹人注目。虽然西蒙不是市侩者,但他直指奥吉的阅读是他一个计划的主要障碍,这个计划就是奥吉应找个富家女来做老婆,到夜校读法律,然后成为他的煤炭生意的合伙人。为了顺应西蒙的要求,奥吉有一阵子过双重生活,白天在煤场工作,然后穿上盛装出入新富们的沙龙。
在西蒙的指导下,奥吉首次有机会品尝美好生活,尤其是昂贵酒店丝绸般的温暖舒适。“我可不想就这样被它的豪华压垮,”他写道。
但是……最后,它们(酒店那些附属物)才是伟大的——一个个有着从未间断的热水的浴缸,一台台巨大的空调机和精致的装置。不允许有相反的伟大,不以物尽其用来侍奉这伟大或不希望享受因而不用的人,才真叫人不安。(第656页)
不允许有相反的伟大。奥吉头脑够清醒也够实际,能认识到无论是谁,若否定伟大的美国酒店所体现的力量就会有使自己边缘化的危险,不管他可以从“哈佛古典丛书”中求助什么权威来支持他。奥吉以他正在写的东西并非一生的总结而是一份中期报告为理由,不愿站在某个立场来支持或反对芝加哥的酒店,支持或反对这些酒店所代表的那种未来。他还为这种相当于法律上的“无行为能力”辩护:“话说回来,任何一个人又如何做出某个反对并反对到底的决定呢?我们反而要问,他何时选择,他何时被选择?”(第656页)
奥吉的谨慎立场与亨利·亚当斯[4]在面对1893年芝加哥博览会时的态度差不多;亚当斯本人颇具反讽意味地求助于面对罗马废墟的爱德华·吉本的鬼魂:“芝加哥在1893年首次提出美国人民是否知道他们正朝着哪里前进的问题,”他写道。在他看来,答案似乎是他们不知道。然而,他们仍有可能朝着某个点“无意识地前进或漂流”,这样他们就可以好好搞清楚目标。一个观察者最明智的立场——尤其是一个本人是美国人的观察者——是完全没有立场,仅仅是拭目以待。[5]
另一个近在奥吉咫尺的鬼魂——这可以从不祥的沉思冥想和无实质的语言的骤增看出来——是贝娄记录芝加哥生活的伟大先行者西奥多·德莱塞。在诸如嘉莉·米贝(《嘉莉妹妹》)和克莱德·格里菲思(《美国的悲剧》)这类人物身上,德莱塞为我们描绘简朴、充满渴望的中西部灵魂,天性既不好也不坏,像奥吉一样被吸入大城市奢华的轨道,并很快就发现来这里并不需要文凭,不需要古老血统,不需要教育,不需要口令,除了钱什么也不需要。
克莱德·格里菲思是一个德莱塞意义上的漂泊者:他没有选择他的命运,他的美国版悲剧,而是漂入其中。奥吉也有成为漂泊者的危险;一个讨人喜欢的青年,有钱女人都巴不得资助他在消费世界的冒险。如果使某个奥吉不同于某个克莱德的那一点儿差别——略为涉猎俄国小说和“哈佛古典丛书”——不足以抵挡大酒店的诱惑力,那么是什么使奥吉的故事不同于他那个时代任何别的孩子的故事呢?
对这个问题,贝娄仅提供一个普鲁斯特式的回答:这个以“我是一个生于芝加哥的美国人……卖力做我兴之所至让自己去做的事情,并将以我自己的方式做如下记录”(第383页)这段话来开始其故事,并以回忆他如何写这段话然后拿自己与哥伦布比较——“哥伦布也觉得自己是一个失败者……而这并不能证明美洲不存在”(第995页)来结束其故事的青年,并不是一个失败者,哪怕他想不出任何相反力量来对抗美国盲目的巨人症,他也不是失败者,因为已完成的回忆录本身已构成了这样的力量。贝娄断言,文学阐释生命的混沌,赋予生命意义。奥吉最初随时准备要被现代生活的各种力量拽着走,后来通过他“兴之所至”的做人宗旨来重新参与这些力量。我们从小说中了解到,奥吉这种随时奉陪的状态是用来反对漂泊生活方式之诱惑的装备更精良的状态,甚至比他自己所知道的更精良。
德莱塞的一个未被贝娄承接的元素,是决定论的命运机制。克莱德的命运是昏暗的,奥吉则不。克莱德经不起一两次不小心的滑倒,就终结在电椅上;奥吉则能够从他周遭种种险境中安全而完好地脱出。
当读者明白《奥吉·马奇》的主人公将过上总能逢凶化吉的生活时,小说便开始为其缺乏戏剧性结构、实际上还缺乏推理组织而付出代价。随着情节的推进,小说逐渐变得不够吸引人。小说的创作方法是逐个逐个场面描写,每个场面都以生动的场面布置的绝技开始,但渐渐显得机械化。用来描写奥吉有一阵子在墨西哥沉迷于一个试图训练一只鹰来抓鬣蜥的疯狂计划的大量篇幅,并没有增添多少东西,尽管作者在这些篇幅中大肆挥霍创作资源。奥吉在战时的主要越轨行为——遭鱼雷袭击后与一个疯狂的科学家被困于非洲海面的一艘救生艇上——简直就是漫画书的玩意。
这并不是说奥吉本人是一个知识上的低能儿。可以相信,他是一个哲学上的唯心主义者,甚至是激进的唯心主义者,对他来说世界是一个由互相联结的关于世界的理念构成的综合体,这些有关世界的理念千千万万,就像人类的头脑那么多。他相信,我们每个人都试图推行他或她自己的独特理念,并通过招揽其他人类在其中扮演一个角色来推行。奥吉在这半辈子中总结出来的法则是拒绝被招揽进别人的理念。
他自己的世界模式形成于那种想简化的迫切性。在他看来,现代世界以其劣质的无限性使我们不胜负荷。“一切都太多……太多历史和文化……太多细节,太多新闻,太多榜样,太多影响……该由谁来解释?我?”(第902页)他对一切都太多的反应是,首先,“成为我所是的”;(第937页)其次,买地、结婚、安顿下来、教书、在家中做些木匠活、学修车。就像一位朋友所说的:“祝你好运。”(第905页)
按贝娄自己的说法,他写作《奥吉·马奇》时非常投入,而从开头数百页看,他兴奋的创作状态是可感可触的。读者被那大胆、高速、旺盛的散文所激动,被那一个个随手拈来轻易抛出的传神字眼所振奋(“卡拉斯,穿着一套雪克斯金细斜纹呢西装,上衣双排纽扣,其外貌表明在剃须和梳头上的种种难度都被他绝妙地智胜”)。(第498页)自马克·吐温以来,未见过有哪位美国作家以如此的热情处理俗语。该小说以其多样性、其骚动的能量、其对规矩的不耐烦而赢得读者的好感。尤其是,它似乎向美国大声说“是!”
如今,回顾起来,可以看出那个“是!”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批判意识的代价。《奥吉·马奇》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贝娄那一代人趋于成熟的故事。但奥吉在多大程度上代表那一代人呢?他与左翼学生一块混,他读尼采和马克思,他成了工会组织者,他甚至动过在墨西哥当托洛茨基保镖的念头,然而世界更广大的画面几乎未引起他注意。战争爆发时,他惊呆了。“砰!战争爆发……我疯了,我恨敌人,我想赶快去打仗。”(第905页)他对当下的迷恋是在什么时候变成蠢行的呢?
美国文库这个版本,提供了十五页由詹姆斯·伍德[6]执笔的注释。这些注释对《奥吉·马奇》特别有用,因为这部小说充满五彩纸屑似的人名和典故。伍德澄清了奥吉众多一笔带过的指涉,但仍有众多指涉未被伍德触及。例如那个被其哭泣的姐妹们推上马,奔赴波哥大学习希腊语的人是谁?(第477页)利马那个把虫胶吹入水管除锈的大使是谁,以及是哪一国大使?(第658页)
贝娄在差不多早十年的战时所著的《晃来晃去的人》是一部以日记形式写的中篇小说。日记作者是一个叫作约瑟夫的芝加哥青年,一个待业的历史系毕业生,由其有工作的妻子供养。约瑟夫利用日记来探讨他怎样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尤其是用来阐述他约一年前放弃正在撰写的哲学文章而开始“晃来晃去”的缘由。“晃来晃去”这个词,在当时的俚语中,是指处于等待征兵局通知的悬着状态,但贝娄赋予它一种更丰富的存在主义的意义。
日记作者约瑟夫现时的情况,与他过去那个热忱、纯真的自我之间的鸿沟似乎如此大,以至他有时候觉得自己是早前那个约瑟夫的替身,穿着他弃用的外衣。早前那个自我仍能在社会上活动,仍可以在旅行社的工作与学术追求之间维持平衡。然而即使是那时,就已有一些令人不安的征兆,感到自己疏离这世界。他常常会从窗口审视城市景观——烟囱、货仓、广告牌、停泊着的车辆。难道这不是扭曲心灵的环境吗?他会问自己:“哪里有一丁点儿人类在别处或在过去被称道的东西?……要是歌德从这个窗口望出去,他会说什么呢?”(第55页)
日记作者约瑟夫说,在1941年的芝加哥,有人竟会沉浸于这类堂皇的考索,似乎有点滑稽,然而我们大家身上都含有一个怪人的元素。把这类哲学思考讥为滑稽,他实际上是在否定自己那更好的自我。
虽然在理论上早前的约瑟夫准备接受人的天性是进攻性的,但是当他凝视自己的内心他能够觉察到里边只有温柔。他的一个较不切实际的抱负,是创立一个乌托邦殖民地,在那里怨恨和残暴将被禁止。因此,最使后来的约瑟夫感到失望的一个发展,是他发现自己正被一阵阵突如其来的,与其天性相悖的暴力接管。他对其青春期的侄女发脾气,打她的屁股,使她的父母震惊。他粗暴地推搡房东。他对银行职员大喊大叫。他觉得自己“像一个人肉手榴弹,保险栓已拉开”。(第107页)他到底怎么了?
一位艺术家朋友试图说服他相信他周围这座怪兽城市不是一个真实世界:真实世界是艺术和思想的世界。理论上约瑟夫准备尊敬这个立场,以及正视它有利的作用:通过与其他人分享他的想象力的成果,艺术家使孤独个体的总和变成某个社群。但他,约瑟夫,不是艺术家。他的潜能是做一个好人。然而,像他现时这样生活,“孤立、疏离、怀疑”,他也完全有可能是在坐牢。(第65页)在牢房里做一个好人有何意义?善良必须在与人为伴时实行;善良必须得到爱的照料。
在一个强有力的段落,他把自己暴力的爆发归咎于现代生活令人难以忍受的重重矛盾。我们被洗脑,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具有无可估量的价值的个体,有自己的命运,相信我们可以获取的东西是无限的,于是我们每个人都出发去追求个体的伟大。不可避免地,我们都找不到它。接着,我们开始“无节制地憎恨和惩罚我们自己,无节制地彼此惩罚。对落后的恐惧追随着我们,使我们疯狂……它制造一种黑暗的内心气候。时不时总会有一场憎恨和伤害的风暴从我们体内倾巢而出”。(第63页)
换句话说,启蒙运动,特别是启蒙运动的浪漫主义阶段,通过把人推上宇宙中心的宝座而对我们施加不可能的心灵要求,这些要求自己生效,不仅见诸像他自己这样的一次次小发作的暴力,或像通过犯罪来追求伟大这样的一些道德偏移(例如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拉斯科尔尼科夫),而且可能见诸吞噬世界的战争。这就是为什么,日记作者约瑟夫在一次具有悖论意味的行动中,终结他的反思,搁下他的笔,应征入伍去了。他相信,倍增的孤立——个人主义意识形态的孤立,然后是自省的孤立——已使他濒临疯狂的边缘。也许战争将使他学习到他从哲学学习不到的东西。他以这样的呐喊来结束他的日记:
为规定时间欢呼!
为精神监督欢呼!
兵营化万岁!(第140页)
约瑟夫把仅仅是自我迷恋的个体例如他这种跟自己的思想做斗争的人,与艺术家区别开来,后者通过想象力那造物主式的天赋,把个人的小麻烦变成普遍性的问题。但是,尽管约瑟夫私底下的斗争被伪装成仅供他自己看的日记记录,其真面目却昭然若揭。因为,在日记中有很多篇幅——大部分是城市风景的描绘,或对约瑟夫遇见的人的勾勒——其强烈的措辞和隐喻方面的发明,都暴露了它们是富有诗意的想象力的产品,不仅大声呼唤读者,而且把双臂伸向读者和创造读者。约瑟夫也许会伪装他希望我们把他视为一个失败的学者,但我们知道,如同他也一定觉得的,他是一个天生的作家。
《晃来晃去的人》省思的多,行动的少。它在正式的中篇小说与个人随笔或自白之间占据一个不确定的位置。各样人物上台与叙述者交谈,但是恰当地说,除了粗略体现于约瑟夫身上的两重角色外,几乎没有人物。在约瑟夫这个人物背后,可以辨认出果戈理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那些思考如何复仇的寂寞受辱的小职员;萨特《恶心》中那个经历一次离奇的形而上学危机并因此与世界疏离的学者洛根丁:还有里尔克《马尔特手记》中孤独的青年诗人。在这本薄薄的处女作中,贝娄仍未发展一个合适的载体来写他正摸索要写的那种长篇小说,那种长篇小说将提供长篇小说典型的满足感,包括描写令人觉得如同发生在真实世界中的真实冲突,却又使作者可以无拘束地利用他对欧洲文学和思想的阅读来探讨当代生活及其不如意。在贝娄的演变中,这一步要等到《赫索格》(1964)才抵达。
中篇小说《受害者》中的阿萨·利文撒尔也许是,也许不是受害者。他是曼哈顿一份小贸易杂志的编辑,在工作时必须忍受人们漫不经心的反犹主义带给他的刺痛。他深爱的妻子则不在城里。
有一天,利文撒尔在街上感到自己正被注视。一个男人走近他,跟他打招呼。他模模糊糊想起这个男人的名字:阿尔倍。为什么他迟到了,阿尔倍问道——难道他忘记他们约好见面?利文撒尔根本想不起有这回事。那为什么他会在这儿呢?阿尔倍问道。(一而再地,阿尔倍用这类符合逻辑的柔道袭击利文撒尔。)
阿尔倍骗倒了利文撒尔之后,便开始讲述一件冗长的往事:阿尔倍安排利文撒尔接受他的(阿尔倍的)上司面试,在面试期间利文撒尔的行为举止(刻意地,阿尔倍说)侮辱了阿尔倍的上司,导致阿尔倍丢掉工作。
利文撒尔模模糊糊地想起这件事,但否认这次面试是一次针对阿尔倍的阴谋。他说,如果他拂袖而去,那也是因为阿尔倍的上司显示出没兴趣聘用他。
然而,阿尔倍说,他现在失业,无家可归,睡在供流浪者投宿的廉价客店。那么,利文撒尔打算怎样了结这件事呢?
于是开始了阿尔倍对利文撒尔的迫害——或者说利文撒尔觉得是迫害。利文撒尔顽强地抗拒阿尔倍的指控,后者宣称自己被冤枉,因此前者欠他一个说法。这抗拒,都是从内心进行的:作者没有给予我们任何有帮助的暗示,暗示他站在谁一边,两人之中谁是受害者,谁是迫害者。作者也没有给我们发出道德领域的指引。利文撒尔是在谨慎地抗拒被骗上当吗,抑或他是在拒绝接受我们每个人都是我们的兄弟的看护人?为什么是我?——这是利文撒尔的唯一呐喊。为什么这个陌生人怪罪我、憎恨我、想从我这里得到补偿?
利文撒尔宣称他双手是干净的,但他请教朋友时,他们都不那么肯定。他当初为什么跟一个像阿尔倍这样的讨厌鬼胡混呢?他们问。他在对待自己与阿尔倍交往的动机时,是否完全诚实?
利文撒尔想起他第一次与阿尔倍在一个派对上相遇。一个犹太女郎唱了一首民谣,阿尔倍跟她说,她应当试试唱赞美诗。“要是你天生不会唱(美国民谣),努力去唱是没用的。”(第174页)他,利文撒尔,在那一刻是否无意识地把阿尔倍视为反犹者,并决定还他颜色?
利文撒尔带着沉重的心,提出让阿尔倍在他寓所暂住。他们的共居是一场灾难性的失败。阿尔倍的个人习惯很邋遢。他偷看利文撒尔的私人文件。(阿尔倍:要是你不信任我,为什么不锁好抽屉?)利文撒尔忍无可忍,猛击阿尔倍,但阿尔倍一再向后跃。
阿尔倍教导利文撒尔,他说利文撒尔应该明白尽管自己是犹太人,也即我们都必须悔过然后重新做人。利文撒尔怀疑阿尔倍的诚实,并坦白告诉他。你怀疑我是因为你是犹太人而我不是,阿尔倍答道。但为什么是我?利文撒尔追问。“为什么?”阿尔倍答道。“有很多好理由;世界上最好的……我是在给你一个公平的机会,利文撒尔,让你做正确的事。”(第328页)
有一天晚上回家,利文撒尔发现门锁死了,阿尔倍和一个妓女在床上——不仅是在床上,而且是在利文撒尔床上。利文撒尔的怒气令阿尔倍觉得很逗,“如果不是在床上,还会在哪里?也许你有某种别的方式,更精致,不一样。你们这类人不是老宣称你们与别人一样吗?”(第362页)
谁是阿尔倍?一个疯子?一个深藏不露的先知?一个施虐狂,随便挑选其受害者?
阿尔倍有自己的说法。他说,他就像那个大平原印第安人,在铁路到达时预见他那古老生活方式的终结。他决定加入新制度。犹太人利文撒尔,新优等民族的成员,必须为他在未来的铁路上找到一份工作。“我要从马背上下来,去做一个列车长。”(第329页)
由于妻子即将回来,利文撒尔命令阿尔倍另找住处。半夜里,他醒来,发现寓所充满煤气。阿尔倍试图在厨房用煤气自杀未遂。
阿尔倍从利文撒尔的生命中消失。多年过去了。利文撒尔渐渐摆脱了自己“做错事而未受惩罚”的感觉。(第372页)他自忖,不需要有任何内疚感。阿尔倍无权嫉妒他的好工作,他的快乐婚姻。这类嫉妒是基于一个虚假的前提,也即我们大家都得到一个承诺。但上帝或国家都未曾给予我们大家这样一个承诺。
接着,有一天晚上,他在剧院碰见阿尔倍。阿尔倍正在殷勤伴护一个过气的女演员;他身上散发酒味。我已在火车上找到工作,阿尔倍告诉他,但不是做列车长,而是做乘客。我已能顺从“无论谁指挥”。“你说的谁指挥是什么意思?”利文撒尔问道。(第379页)但阿尔倍已消失在人群中。
贝娄的柯比·阿尔倍是一个极有创意的人物,滑稽、可悲、令人厌恶,而且叫人害怕。有时候他的反犹似乎因其率直坦荡而显得亲切;有时候他似乎被他自己对犹太人的丑化接管了,一个反犹者现在就生活在他体内,通过他的口说话。你们犹太人正在接管世界,他嚷道。我们穷苦美国人无事可做,只能为自己找到一个寒酸的角落。为什么你们要如此加害于我们?我们可曾伤害过你们?
阿尔倍的反犹主义还有一个突然转折,冒出一个美国贵族。“你知道吗,我的一个祖先是温斯罗普总督[7],”他说,“难道这(也即难道目前这局面)不荒唐吗?这实际上就是卡利班[8]的后代在统管一切。”(第259页)
尤其是,阿尔倍恬不知耻,病菌似的,不干净。就连他巴结时也惹人厌。让我摸摸你的头发,他恳求利文撒尔——“它就像动物的毛发。”(第323页)
利文撒尔是一个艰难环境下的好丈夫、好叔叔、好兄弟、好职员。他开明,他不惹是生非。他想成为美国主流社会的一分子。他父亲不在乎非犹太人对他有什么看法,只要他们还账。“那是他父亲的观点。但不是他的。他不接受这观点,避之唯恐不及。”(第232页)他有社会良心。他意识到,尤其是在美国,一个人是多么容易沦为“迷途者、社会弃儿、失败者、微不足道者、没落者”。(第158页)他甚至是一位好邻居——毕竟,阿尔倍的非犹太朋友们都不打算收留他。对这样的人,还要他做什么呢?
答案:一切。《受害者》是贝娄最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小说。情节取材自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永恒的丈夫》,小说中一个男人曾与一个女人偷情,多年后女人的丈夫突然走过来跟他搭讪,其含沙射影和要求愈来愈难以忍受地强烈。但贝娄不止在情节上承袭陀思妥耶夫斯基,也不止讨厌鬼这个主题相似。《受害者》的整个精神也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我们井然有序的生活的支撑,随时会坍塌;非人的要求会毫无警告地突然降临我们,并且是来自最意想不到的角落;抗拒是自然不过的(为什么是我?);但如果我们要得救,我们别无选择,必须放下一切跟着走。然而,这种基本上是宗教性的言辞,却由一个令人憎恶的反犹者说出。利文撒尔畏缩,也就不足为奇了。
利文撒尔的心灵并不是封闭的;他的抗拒并不彻底。他认识到,我们大家身上都有某种东西在与日常的麻木搏斗。在与阿尔倍共处时,在某些瞬间,他感到自己到达一个点上,想逃离自己的旧身份的牢狱,用崭新的眼光来看世界。有时候,他心中某个区域似乎闪过某种预兆,至于这是心脏病还是某种较振奋的东西的预兆,他说不清楚。有一刻,他望着阿尔倍,阿尔倍也望着他,他们完全有可能是同一个人。另一刻——在贝娄最擅长的轻描淡写的笔下——我们竟然有点相信,利文撒尔已濒临彻悟。但接着,无比的疲乏便压倒他。他实在承受不了。
回顾写作生涯,贝娄往往贬低《受害者》。他曾说,如果《晃来晃去的人》是他作为作家的文学士学位,那么《受害者》就是他的哲学博士学位。“我还在学习,建立我自己的文凭,证明一个来自芝加哥的青年有权引起世界的注意。”[9]他太谦逊了。《受害者》差些许就可以与《毕利·巴德》[10]一起,跻身美国最佳中篇小说之列。如果说它有什么弱点,那么这弱点也不在于实行,而在于野心。贝娄完全有能力把利文撒尔塑造成一个十足的重量级知识分子,与阿尔倍(以及与阿尔倍背后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就要求人们忏悔的基督教模式之普遍性展开辩论。但他没有这样做。
(2004)
[1] 索尔·贝娄《长篇小说1944—1953》(纽约:美国文库,2003)。
[2] 兰克(1795—1886),德国历史学家。
[3] 布尔克哈特(1818—1897),瑞士艺术史家。
[4] 亚当斯(1838—1918),美国历史学家,以自传《亨利·亚当斯的教育》闻名。
[5] 《亨利·亚当斯的教育》(纽约:现代文库,1993),第343页。
[6] 伍德(1965— ),现时美国最著名的小说批评家。
[7] 温斯罗普,共有三个,都是英属康涅狄格州殖民地总督。
[8] 莎剧《暴风雨》中的奴仆。
[9] 979年访谈,见《索尔·贝娄谈话录》,格洛丽亚·L.克罗宁、本·西格尔编(杰克逊:密西西比大学出版社,1994),第161页。
[10] 梅尔维尔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