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穆公之立 灵公僖公之弑附

郑穆公之立  灵公僖公之弑附

僖公十六年冬十一月乙卯,郑杀子华。

二十四年,郑子华之弟子臧出奔宋,好聚鹬冠,郑伯闻而恶之,使盗诱之。八月,盗杀之于陈、宋之间。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灾也。诗曰,‘彼己之子,不称其服’,子臧之服不称也夫!诗曰,‘自诒伊戚’,其子臧之谓矣。夏书曰,‘地平天成’,称也。”

三十年,晋侯、秦伯围郑。初,郑公子兰出奔晋,从于晋侯伐郑,请无与围郑,许之。使待命于东。郑石甲父、侯宣多逆以为大子,以求成于晋,晋人许之。

三十一年,郑洩驾恶公子瑕,郑伯亦恶之,故公子瑕出奔楚。

三十三年,楚令尹子上伐郑,将纳公子瑕。门于桔柣之门。瑕覆于周氏之汪,外仆髡屯禽之,以献文夫人。敛而葬之郐城之下。

宣公三年冬,郑穆公卒。初,郑文公有贱妾,曰燕姑,梦天使与己兰,曰:“余为伯鯈,余而祖也,以是为而子。以兰有国香,人服媚之如是。”既而文公见之,与之兰而御之。辞曰:“妾不才,幸而有子。将不信,敢征兰乎?”公曰:“诺。”生穆公,名之曰兰。文公报郑子之妃,曰陈妫,生子华、子臧。子臧得罪而出,诱子华而杀之南里,使盗杀子臧于陈、宋之间。又娶于江,生公子士朝于楚,楚人鸩之,及叶而死。又娶于苏,生子瑕、子俞弥。俞弥早卒。洩驾恶瑕,文公亦恶之,故不立也。公逐群公子,公子兰奔晋,从晋文公伐郑。石癸曰:“吾闻姬、姞耦,其子孙必蕃。姑,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今公子兰,姞甥也。天或启之,必将为君,其后必蕃。先纳之,可以亢宠。”与孔将鉏、侯宣多纳之,盟于大宫而立之,以与晋平。穆公有疾,曰:“兰死,吾其死乎,吾所以生也。”刈兰而卒。

四年,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公怒,欲杀子公。子公与子家谋先。子家曰:“畜老,犹惮杀之,而况君乎?”反谮子家,子家惧而从之。夏,弑灵公。书曰“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权不足也。君子曰:“仁而不武,无能达也。”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郑人立子良。辞曰:“以贤,则去疾不足;以顺,则公子坚长。”乃立襄公。襄公将去穆氏而舍子良,子良不可,曰:“穆氏宜存,则固愿也。若将亡之,则亦皆亡,去疾何为?”乃舍之,皆为大夫。

十年,郑子家卒。郑人讨幽公之乱,斫子家之棺而逐其族。改葬幽公,谥之曰灵。

成公十年,郑公子班闻叔申之谋,三月,子如立公子繻。夏四月,郑人杀繻,立髡顽。子如奔许。

十三年六月丁卯夜,郑公子班自訾求入于大宫,不能,杀子印、子羽,反军于市。己巳,子驷帅国人盟于大宫,遂从而尽焚之,杀子如、子駹、孙叔、孙知。

襄公二年秋七月,郑伯睔卒。于是子罕当国,子驷为政,子国为司马。

五年夏,郑子国来聘,通嗣君也。

七年,郑僖公之为大子也,于成之十六年与子罕适晋,不礼焉;又与子丰适楚,亦不礼焉。及其元年,朝于晋。子丰欲诉诸晋而废之,子罕止之。及将会于鄬,子驷相,又不礼焉。侍者谏,不听。又谏,杀之。及鄵,子驷使贼夜弑僖公,而以疟疾赴于诸侯。简公生五年,奉而立之。

八年,郑群公子以僖公之死也,谋子驷。子驷先之。夏四月庚辰,辟杀子狐、子熙、子侯、子丁。孙击、孙恶出奔卫。

臣士奇曰:郑穆公出亡,从晋文公伐郑,请弗与围城之役。笃念宗邦,水木之谊至焉。由是晋、郑感其贤,反而立之。其视聚鹬冠与葬郐下之群公子异矣。姬、姞耦,而必蕃国;香刈而遂卒,固有是理,未可以禨祥小数而疑左氏之夸也。子公以染指之衅,欲剚刃于君父。子家知其不可,则告于灵公,执子公而戮之可也。乃犹豫不忍,畜老惮杀之言,尤悖逆而不可为训。令子公反得摇舌其间,以相劫制,而遂即于大恶,其剖棺戮尸,举累世之卿族而尽灭之,有以也。僖公之为太子也,不礼于其臣。及为诸侯,将会于鄬,子驷相,又侮慢之。侍者谏,而被杀。固失优崇大臣之体矣。然为人臣者,可生可杀,而不可使为乱。礼貌一不至,而寇仇视之。为之君者,不亦难乎!按:僖公之为此行也,弃楚而从晋也,而子驷执官命未改之说于前此诸大夫请从晋之日,则知公欲弃楚,非子驷意也。及楚子囊伐郑,子驷、子国、子耳欲从楚,子孔、子蟜、子展欲待晋,而子驷曰:“发言盈庭,谁敢执其咎?请从楚,騑也受其咎。”然则子驷固未尝一日忘楚也。僖公舍楚从晋,身卒见弑,此事执相倚之必然者,而岂尽不礼诸大夫之咎哉?群公子一谋子驷,而反为所杀。子驷讨公子班之难,而身为乱首,与子家名在诸侯之策,其亦不朽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