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制度与反对婚姻制度者

三、婚姻制度与反对婚姻制度者

反对婚姻制度,而不反对两性同居生活,大约就是主张自由同居了。这两方所争的,核实言之,亦只争个结婚形式和离婚手续的有无。虽然在结果上从婚姻制度则两性关系常为固定至终身的,从自由同居则两性关系每为忽暂一时的,但不能说二者之分别在长期短期,因为同居未尝不可终身,婚姻未尝不可忽解也。故唯结婚形式离婚手续是两方的分别所在。所以婚姻制度的内容可指者,只此结婚形式离婚手续;更简切的说,只在那婚礼。通常都认婚礼之发生与存在,是为了明白确定其夫妇关系,也就是为了拒绝和防止再随便有其他关系。这话单从社会一面看,也对。单从社会一面看,容易把婚礼看成工具,看成是减少纠纷最有用的办法。把婚礼看作是工具是方法,则婚礼无疑义是可废除或更换的。如果有比婚礼更可以减少纠纷的有效办法,则婚礼便成为不必要了。

但婚礼之真根据并不在此。依我看:婚礼本身就是一个目的——人就是要求婚礼。当人将要结婚时,几乎真挚的情感,要求有一个郑重的表示;不如是则心不安。仿佛学校开学不行开学礼,未免把这种求学生活看得太不当事了。开学行一个敬谨恳切的开学礼,大家自然郑重起来,以后才不致懈忽下去;一切事都是如此。短一个礼,虽然说不上是缺短了什么,可是缺短很大。结婚为吾人一生大事,更是如此。在男女两方彼此之情愈真实,意味愈深厚,则要求于礼者亦愈切。以后他们的感情亦会因以更加深厚。所以说,婚礼是出于人情自然要求。进一层说,婚礼安排得好,可以启发他们开始正常合理的生活,其有助于他们的后半生生活者綦大。结婚那天的印象于后来很有关系;婚礼没安排好,实为后日不幸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