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德兰士瓦招募华工的决定与成因

英属德兰士瓦招募华工的决定与成因

魏运高丽

摘 要:20世纪初,英属德兰士瓦殖民地决定招募华工到金矿中工作,这是中非关系史和华工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事件。1903年“兰德危机”爆发前后,德兰士瓦殖民地对非土著非白人劳动力的渴求达到了顶点,以米尔纳为首的殖民地政府积极主张招募华工,陆续向英帝国殖民部提供了各种有利于招工的证据,最终获得了帝国政府对招工计划的支持。随着1904年《输入劳工法令》在德兰士瓦立法会通过,招募华工的决定正式形成。招工被视为德兰士瓦布尔战争后重建的关键举措,这一决策的形成得益于多方力量的共同推动,体现了南非殖民地管理体制的特点,深刻反映了英帝国殖民统治时期的意识形态。

关键词:德兰士瓦 米尔纳主义 华工 《输入劳工法令》 英帝国

1904年2月10日,《输入劳工法令》(Labour Importation Ordinance) (1) 在英属南非德兰士瓦殖民地立法会三读通过,德兰士瓦招募华工过程中“最重要的一项立法” (2) 由此诞生。在此基础上,中英两国代表于同年5月13日在伦敦“书押换约”,签订了中英《保工章程》。 (3) 随后,总计6万多名 (4) 契约华工 (5) 分批抵达德兰士瓦,在金矿中从事苦力劳动,直至1910年被悉数遣返回国,史称“德兰士瓦的试验”。

这段历史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深刻而持久的影响,对中非双方尤其具有特殊意义。首先,前往南非的数万华工掀开了世界劳工史的重要篇章,成为阶级和种族历史研究的典型案例。最早关注南非华工问题的中国学者张芝联深切同情华工的遭遇,强烈谴责帝国主义者和清政府,热情歌颂华工的反抗精神,这种感情和立场鲜明地贯穿于国内早期的南非华工研究中。 (6) 纵观世界历史,20世纪初南非华工对强制和暴力的反抗也十分引人注目,有外国学者认为它标志着全球苦力贸易进入了新阶段。 (7) 其次,南非金矿中华工的出现影响了非洲乃至全球经济的发展。金矿开采是殖民地时期南非经济的命脉,正如李安山所注意到的那样,尽管西方学者对非洲华人的研究比中国学者还早,但他们的研究重点一直集中在金矿开采上。 (8) 中国台湾学者宋晞认为是中国劳工挽救了南非“崩溃”的经济。 (9) 经济史学家彼得·理查森则从更广阔的视野出发,将德兰士瓦的华工视为全球市场运作的早期典范。 (10) 最后,德兰士瓦的华工既来自半殖民地时期的中国,又目睹了英帝国在南非的殖民统治,他们亲身经历了中非两地因英帝国而维系在一起的那段艰难历史。招工不仅给矿区的华工带来苦难,也引起殖民地和英国国内政局的激烈动荡,华工问题很快成为英帝国境内的紧要棘手问题,触发人们对招工政策以及英帝国殖民统治的批判和反思

鉴于此次招工的重要性,在探索和分析招工带来的影响时,也有必要追问招工政策最初形成的原因。理查森从经济角度出发证明了招工的决定受经济利益和市场的驱使,蕾切尔·K.布赖特的研究则丰富了对文化和思想因素的考量,她认为,种族主义思想是促使德兰士瓦决定招募华工的重要原因,因为殖民地政府执意在南非建立起白人的统治,维护种族等级制度,而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使他们相信华工比土著劳工更适合在金矿中工作。 (11) 理查森和布赖特无疑成功剖析出了招工背后的深层原因,他们拥有广阔的视野,却仍然和历史现场隔着一段距离。

回望历史,人们往往断定此次招工的决定是错误的,将《输入劳工法令》的产生视为罪恶的源头。张芝联痛陈这一法令是“对中国人民和一切亚非人民莫大的侮辱;它是帝国主义时期垄断资本家奴役压榨亚非工人的典型表现;它是殖民主义者对‘落后’国家人民实施阶级压迫和种族压迫无可抵赖的供词”。 (12) 我们不禁要问,这个“错误”究竟是如何一步步酿成的?是什么样的环境孕育了这样的“错误”?

为了全面理解20世纪初英属德兰士瓦殖民地的招工事件,本文将以德兰士瓦金矿的“兰德危机”为起点,尽力完整呈现招工决策的形成过程,包括关注殖民地和帝国政府的互动,还原招工法令起草至出台的全过程。结合相关文献和研究成果,文章试图对招工决策的形成原因增加新的解释,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决策背后所反映的政治语境和现实。

一、 “兰德危机”的真相

在赢得第二次布尔战争 (13) 的胜利后,英国人如愿以偿地占有了南非德兰士瓦。根据英布双方1902年5月31日缔结的《弗里尼欣和约》(Peace of Vereeniging),布尔人将承认英国国王爱德华七世为自己的合法君主,德兰士瓦和奥兰治河殖民地将交给英国人实行军事管理,不过,军事管理只是权宜之计,合约承诺在条件成熟之后尽快建立代议制机构,以实现自治为最终目标。 (14) 因此,战争结束之后,德兰士瓦成为英帝国的“皇家殖民地”[亦称“直辖殖民地”(Crown Colony)],直到1907年实现自治为止。 (15) 在皇家殖民地时期,英帝国控制着德兰士瓦的统治权,殖民部委派驻南非高级专员米尔纳勋爵担任德兰士瓦和奥兰治河殖民地总督,同时在殖民地设立法会,协助总督进行统治。

英国人虽然最终赢得了战争,但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这并不是一场光荣的胜利。英帝国耗费4年时间,损失成千上万名士兵,投入百万英镑,才征服了“一个人口稀少、善于打游击的小民族” (16) 。对此,英国人希望通过战后重建来弥补牺牲,殖民地丰富的金矿无疑激发了人们重建的热情。德兰士瓦在19世纪因金矿的发现而迅速闻名,英国人趋之若鹜,据估计,第二次布尔战争前英资在德兰士瓦兰德(Rand) (17) 金矿总投资中占60%~80%,“金矿生产的黄金源源不断流进英格兰银行的地下金库”。 (18) 人们对金矿寄予厚望,帝国政府将德兰士瓦塑造成殖民者的“乐园”,相信金矿会给战后的南非带来经济繁荣。 (19) 正因如此,帝国政府战后向德兰士瓦提供了3000万英镑的贷款,期待得到不少于同等数额的回报。 (20)

从战前南非金矿的发展情况看,兰德金矿或许可以满足殖民者的愿望,可战争的破坏和“兰德危机”的出现似乎戳破了幻想。第二次布尔战争爆发后,兰德金矿的资本积累陷入停滞,在布尔人的坚决抵抗下,金矿开采几乎停顿,直到1901年夏天英国占领约翰内斯堡之后才得以恢复。 (21) 然而,金矿的黄金产量并没有随之恢复,1901年末兰德金矿的产量甚至下降到1888年以来的最低值。 (22) 1903年,兰德金矿中据称出现了严重的劳动力短缺,即“兰德危机”,金矿开采难以为继。

为了缓解“兰德危机”,金矿主们计划引进华工到金矿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早在1898年,由德兰士瓦金矿主组成的金矿商会(Chamber of Mines)便有了招募华工的打算,但因当时引起极大争议而搁浅。及至战后,德兰士瓦金矿业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已经不能同日而语,招工计划再次被提出,金矿商会的态度比之前坚定。商会主席乔治·法勒爵士急于改善自己矿区的经济状况,他也热衷于政治,有志于拥护和巩固英帝国在德兰士瓦的统治,因此踊跃支持招工,以求改变现状。 (23)

为了使计划能够顺利进行,1903年2月14日,金矿商会下属的兰德土著劳工协会(Native Labour Association)派H. 罗斯·斯金纳和赫伯特·诺伊斯前往美洲和远东等地考察兰德金矿引入华工的前景,考察内容具体有三项:(1) 兰德金矿招雇契约华工的条件;(2) 获得这种劳动力的可能性;(3) 该种劳动力是否能够弥补其时土著劳工的不足。 (24) 3月,米尔纳召集非洲南部几处英属殖民地的代表召开了布隆方丹会议(Bloemfontein Conference),会上,法勒作为德兰士瓦的代表提出了一项引进亚洲劳工的决议,与会成员在劳动力问题上达成一致,赞同在政府的有效控制下引进亚洲非熟练劳工,并与之签订“附有工满之后资遣回国条款的契约”。 (25) 会后,法勒在德里方丹(Driefontein)向矿工和居民发表演说,传达了布隆方丹会议的决定,开始宣传招工计划。为了打消听众的疑虑,避免招工影响当地的生活秩序,法勒向听众保证,将对引进的华工采取一系列限制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同工人签订契约并在期满之后将工人遣返回国;严格限制工人从事的行业以及拥有的财产和权利;只能引进非熟练工人,严格规定工人所从事的工种。 (26) 这些原则和措施为制定正式的招工方案奠定了基础。

然而,招工设想即刻引起部分人的抵制。白色联盟、阿非利加劳工同盟、德兰士瓦各行业和劳工联合会等组织与以路易斯·波刹将军为代表的布尔人均反对输入华工。 (27) 7月2日,英属南非开普殖民地议院通过一项决议,“强烈反对”布隆方丹会议上关于引进亚洲劳工的决定,谴责其有违南非各阶层的利益。 (28) 同一天,南非海德堡地区的市民举行公开集会,通过了反对政府引进亚洲劳工的决议,他们认为南非应该是一个白种人的国家,招雇亚洲劳工是无视南非永久利益的行为,应该等德兰士瓦自治政府建立起来之后再做决定,决议强调,“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南非的劳动力存在不足”。 (29)

对劳动力危机存在与否的怀疑,使招工计划的支持者意识到,倘若要顺利推行招工,一份证明南非存在劳动力短缺的文件是必不可少的。法勒无疑接受了这一事实,他在7月16日金矿商会的会议发言中极力为总督米尔纳和招工计划辩护,在批驳波刹将军的反对意见时,他说道:“在弄清楚南非是否拥有足够的劳动力和这样的立法是否符合人民的愿望之前,他(米尔纳)是不会允许资本家这么干(引进华工或亚洲劳工)的……” (30) 总之,对劳动力情况进行调查成为招募华工的必要前提。

于是,在抗议招工最为激烈的7月,德兰士瓦劳工委员会(Transvaal Labour Commission)应运而生,由总督米尔纳任命12位成员组成。 (31) 经过4个多月的调查,委员会向殖民地政府提交了由10位成员共同署名的报告,该报告认为,德兰士瓦各行各业的发展都因缺乏劳动力而受到牵制,其中金矿业尚缺劳动力129364名,居各行业之首,考虑到金矿业未来的发展前景,所需要的劳动力可能远不止于此。 (32)

这份报告似乎恰好有力地证实了“兰德危机”的存在,但对报告内容的质疑也随之而来。这种质疑最先来自未在该报告中署名的两位劳工委员会成员 (33) ,事实上,他们不久之后也提交了一份报告,两份报告于是分别被称为“多数派报告”和“少数派报告”。少数派报告明确指责多数派报告无条件地采纳了金矿商会的证词,他们指出,一方面,金矿商会的职责是保障矿业公司股东们的利益,而这些股东又受到远在伦敦等欧洲城市的金融集团控制,所以商会成员只是一味渴求迅速扩张,置殖民地的前途和永久繁荣于不顾;另一方面,金矿商会的既有政策便青睐引进亚洲劳工 (34) ,为的是确保“劣等种族劳工制度”永固。故此,少数派报告的两位作者认为金矿商会的证词并不可靠,商会为了迎合既有利益和既有政策而夸大了劳动力供应不足的情况,继而影响到多数派报告的客观性。 (35)

两位少数派成员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首先引人注意的是,劳工委员会确实与金矿商会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譬如,委员会主席安德鲁·麦凯·尼文本人就是金矿商会的一位代表。此外,就内容而言,多数派报告也存在明显不合理之处,报告声称德兰士瓦劳动力短缺的首要和主要原因是非洲土著部落缺少劳动的动力,因为土著居民“很大程度上属于原始的田园、农业群体,拥有特别的条件满足牲畜的正常和充足需求,而且他们的经济需求水平极低” (36) 。暂且不论这个结论中包含的种族偏见和刻板印象,报告显然忽视了非洲土著居民不愿意在金矿中工作的另一层原因:糟糕的待遇和环境。布尔战争期间,金矿商会曾组织兰德土著劳工协会招雇劳动力,吸引了不少土著劳工,但因为工资减少和生活不适,被雇劳工逐渐感到失望,拒绝再到矿区工作。曾受雇于金矿商会的威廉·格兰特在土著事宜方面是受到认可的权威,他在接受劳工委员会调查时回答称,劳动力的短缺纯粹是“无知或有意”造成的。 (37)

对报告内容的质疑引起后世学者对“兰德危机”的反思,他们在寻找真相的同时试图揭露劳动力危机的本质。学者发现,除了不愿意增加成本、创造条件招募土著劳工,金矿商会也否决了引入白人非熟练工人的提议,不仅因为白人劳工的性价比并不高,对白人形象的维护和对“白人无产阶级”的忌惮也阻塞了这条道路。 (38) 更何况,金矿主们为了尽快全面恢复生产,不遗余力地进行开采,致使金矿面临巨大的劳动力缺口,为了积累更多的利润,有色人种充当的廉价劳动力才更符合需要。 (39)

因此,彭家礼认为危机是“兰德金矿财团自己制造出来的” (40) ;约翰内斯堡的中国观察家将劳动力短缺视为土著劳工“罢工”的结果 (41) ,约翰·希金森认可这一说法 (42) ;理查森指出,危机的发生与其说是因为缺乏劳动力,不如说是因为大量的金矿同时开始工作。 (43) 布赖特承认,兰德金矿真正缺少的并不是人力,而是“愿意在危险、薪资菲薄的矿井中工作的人”,在她看来,对不同种族持有的刻板印象致使人们相信土著和白人不适合在金矿中工作,而华人则因其“廉价、易得与勤奋”得以胜任,这才是南非需要华人的原因。 (44)

总而言之,大多数学者赞成,劳动力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造成的,这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德兰士瓦并不缺少劳动力来源,只是不愿意使用土著劳工和白人;另一方面,现有劳动力并不是不能满足需要,而是无法满足追求更多产量和利润的野心。换言之,兰德所缺少的其实是廉价、勤恳而稳定的非土著非白人劳动力,这才是“兰德危机”的本质,也是兰德金矿要求招收华工的根本原因。

二、 “米尔纳主义”与《法令草案》

多数派报告顺理成章地证明了德兰士瓦的劳动力短缺,扫清了推行招工的第一个障碍。有了这份报告,殖民地政府便可以着手进行下一步准备,在这一步起到核心作用的人物是德兰士瓦总督米尔纳勋爵。身为德兰士瓦殖民地的最高官员,米尔纳总督肩负着该地战后重建的使命,招工是否成功关系到他的政治生命与殖民地的未来;作为联结殖民地和英国政府的桥梁,米尔纳也是招工计划能否顺利推行的关键。

与米尔纳同时代的人及之后的学者都用“米尔纳主义”(Milnerism)来概括他的帝国观念和重建计划。战争期间,米尔纳坚决主张布尔人无条件投降,但英国政府最终决定给予布尔人宽待,许诺尽快建立自治政府,这并不符合米尔纳的一贯立场,他把《弗里尼欣和约》称为“历史上最奇怪的条约之一”。 (45) 在担任总督之后,他并不以实现自治为目标,而是致力于巩固战争利益,“最重要的”是确保英国人在德兰士瓦的主导地位。 (46)

招募华工的设想得到了以米尔纳为首的殖民地政府的支持,它是符合其重建计划的,因为重建的实现有赖于德兰士瓦经济上的快速复苏和扩张,其关键又是金矿业的发展。金矿主是殖民地“最大的雇主”和“最大的纳税户”,自然成为殖民地管理的焦点,而提高矿井产量不仅能够增加金矿主们向政府所缴纳的税收,还能为英国移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47) 米尔纳曾同反对招工的白色联盟成员进行交谈,从米尔纳的话语间可以看出,他对金矿业的关注不仅限于这个行业本身,他指出:“金矿业恢复得越快,我们就能越早地建立起那些终将维系国家繁荣的其他产业。” (48) 如果华工可以为德兰士瓦的战后重建做出贡献,米尔纳自然会表示欢迎。

米尔纳主义与招工计划的一致性还体现在后者能够保障英国人的主导地位。米尔纳极力主张英国人在殖民地占据主导优势,这不仅在于维护英国白人的人口数量优势,也在于确保白人生活和职业的体面与舒适。他认为华工的引进将有助于巩固白人的主导地位,基于这一点,他对招工表示赞成:

在我看来,支持亚洲非熟练工人最有力的论点是,它将为雇用大量白人和高薪白人开辟一个领域……我们的福利取决于增加白色人口的数量,且不以其质量为代价。我们不希望这个国家存在白人无产阶级。 (49)

出于同样的目的,米尔纳虽然欢迎华工,却并不愿意华工在德兰士瓦长期逗留,他希望招工是试验性或临时性的:“我们不希望欧洲人口中永久居住和混杂着大量的亚洲人……但是,出于暂时的目的,我们或许需要大量亚洲人,他们会处于控制之中,这将确保他们将来返回自己的国家。” (50) 正因如此,米尔纳在1903年三四月间同法勒一起拟定了一系列招工限制条件。 (51) 这些限制条件也就是前述布隆方丹会议的决议内容和法勒在德里方丹所传达的相关措施,包括要求华工签订契约并在期满之后回国,以及严格限制华工所从事的工种和拥有的财产与权利等。这些规则的贯彻和执行无疑需要殖民地政府的干预,这意味着,在招工问题上,殖民地政府将给予全力支持,并以前所未有的方式介入金矿的管理与运作之中。

总之,在米尔纳看来,只要确保华工不在德兰士瓦永久居留,招工不仅仅有利于金矿主和金矿业,更有利于英国人殖民统治的巩固。因此,米尔纳一度对招工表达出迫不及待的期望,他授予金矿商会全权,利用商会对公众舆论的有效垄断来宣传引进华工的计划。 (52) 米尔纳在1903年7月13日给英国殖民大臣约瑟夫·张伯伦的信中写道:“我一个最大的焦虑就是劳动力问题……人们真诚地希望中国人——既然现在他们是我们唯一的希望——可以来到,而且赶快来到。”同时,他还大致规划了招工时间表:10月,委员会的报告确定非洲劳动力供给不足;12月,德兰士瓦立法机关通过关于输入亚洲契约劳工的法令;1月或2月,如果顺利的话,中国人此时就会开始到来。 (53)

如米尔纳所愿,劳工委员会的多数派报告佐证了非洲劳动力供给不足的状况,10月,尽管报告还未正式完成,他便如期拿到了尚未公开的证词。此前,斯金纳也在走访完诸多国家以及中国沿海包括香港在内的九个城市之后,提交了一份报告。斯金纳在报告中就出发前土著劳工协会交代给他的三项考察内容进行了回应:(1) 较好的中国苦力适合用于补充金矿中土著劳动力的不足;(2) 能够获取足够的华工来满足兰德金矿现在和将来的需要;(3) 如果第一批华工反馈良好的话,矿区的产量估计只需数月便能得到明显提高。他也主张在契约结束之后将华工遣返回国。 (54) 这份报告充分肯定了招募华工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展望了招工所能带来的美好前景,它的主张同业已提出的招工政策相符合,更加坚定了德兰士瓦殖民地政府的决心。

于是,米尔纳即刻利用在英国休假的时间进行斡旋,争取英国国内对输入华工的支持。米尔纳不遗余力地向新任殖民大臣艾尔弗雷德·李特顿、其他政府内阁成员乃至反对党领袖阐述劳动力短缺将会带来的严重后果,以使他们意识到解决德兰士瓦劳动力危机的紧要性。他解释说,南非各行业都遭受劳动力短缺的困扰,这会给殖民统治带来经济和政治上的双重灾难:经济方面,工业的停滞会导致白人失业;政治方面,秩序的稳定有赖于增加不列颠人口,而这又建立在工业发展的基础上。米尔纳还进一步说明,在德兰士瓦,工业基本上就等同于采矿业,如果能保证在12个月的时间里都有充足且价格合理的体力劳动者,不仅矿区产量会翻番,拥有不列颠精神的白人公民数量也会翻倍,政治问题就会一劳永逸地得到解决,因此,“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从南非以外获取有色人种劳动力”。 (55)

与此同时,德兰士瓦殖民地政府开始准备相关法令文件,积极推动招工进入立法程序。11月16日,副总督亚瑟·劳莱把一份与招工政策有关的《法令草案》(Draft Ordinance)寄交李特顿。 (56) 草案是劳莱在德兰士瓦立法会的建议和许可之下制定的,虽然在草案内容完成时劳莱还未收到劳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但他预料调查结果定会如期证明南非劳动力的供应存在不足,届时招工问题将刻不容缓,因而应该主动做好招工准备。 (57)

草案一共37条,按照内容可以分为八个部分,规定了从北纬12度以南、非洲以外的地方引进非欧洲非熟练劳动力的细则,虽未清楚指明,但草案实际上是为招募华工准备的。草案前半部分主要涉及招工的筹备工作,包括招工机构、人员的设置,许可证和契约的要求,劳工及其所携妻儿的规定等;后半部分对劳工的管理做了详细安排。

草案内容符合之前米尔纳所提倡的招工原则。草案将“非熟练劳动”定义为“在该殖民地通常由赤道以南非洲原始种族或部落的人所从事的采矿劳动”,要求所招的劳工只能在金矿中从事非熟练劳动,且不允许劳工在来到金矿之后获得任何进行采矿、贸易或其他活动的许可,也不允许租用或拥有土地、建筑及其他固定财产。草案中也有大量内容规定劳工契约期满之后遣返回国的事宜,包括要求招工人在招工开始之前就此做出承诺,明确规定契约的有效期,并对拒绝遣返者施以相应的惩罚等。这些措施致力于确保劳工将来返回自己的国家,严格保障原有种族等级制度的延续,从而使华工不至于影响白人在德兰士瓦的地位。

除此以外,草案还要求严格控制劳工在矿区的生活,限制他们的行动自由。规定每位劳工将拥有一份身份证明文件,记载其个人信息和行动轨迹,随身携带并定期更新;劳工及其家属必须居住在工作地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经许可之后外出不得超过48小时,否则将接受惩罚;外出者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明和许可证,如果遇到执法人员盘问,应立即出示,否则将被逮捕。

草案还计划设立“招工部”(Labour Importation Department),该部门归本土事务专员管辖,由副总督任命一位劳工监督(Superintendent)领导,根据规定,副总督和监督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对劳工拥有绝对支配权。这种支配权一方面体现为对劳工的所有权,草案第三部分规定,经副总督批准,招工人可将持有的契约转让给别人,虽然这种转让或买卖需要征得劳工的同意,但劳工同意与否需由监督确认,事实上劳工并无自主权;另一方面,草案规定了许多单方面的惩罚措施,除了少数针对招工人,大部分都是针对劳工制定的,一旦违反条例,工人们将接受罚款、监禁或遣返等惩罚,但草案对劳工监督的行为却没有丝毫的规定与束缚。

劳莱在给李特顿发送法令草案时请求他尽快回复,以便听取他的意见。显而易见,虽然两位殖民地政府高层官员已经开始为输入华工积极斡旋并推动招工计划进入立法程序,但若要正式将计划确定下来,还必须得到英帝国政府的肯定与支持。在殖民地的行政管理体制中,殖民地政府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宗主国内负责管理殖民地事务的机构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米尔纳在11月13日给格雷伯爵的信中写道:“如果我动动笔就能让中国人到来的话,我今天就会这样做。” (58) 但这毕竟是不可能的,他只能等待,同时期望自己在英国所付出的努力没有白费。

三、 《输入劳工法令》的诞生

在“瓜分非洲”之后,英国外交部陆续将非洲等地的殖民事务交由殖民部管理,殖民大臣是殖民部的最高官员,在殖民地事务上拥有重要发言权,在本国政界也有较大影响。 (59) 1900年英国“卡其选举” (60) 之后,保守党和自由党合并派再次联合组阁,张伯伦任殖民大臣。有人传言1903年1月间金矿资本家曾与张伯伦达成一致,由金矿主们认购英国政府为建设南非而发行的一部分债券,换取张伯伦对德兰士瓦劳工政策的支持。虽然张伯伦私底下对招工一事态度暧昧,却在各种公开场合驳斥了支持招工的传言。 (61) 在张伯伦1903年9月辞职以后,艾尔弗雷德·李特顿接替了这一职位。李特顿曾在德兰士瓦任职,虽然张伯伦与兰德金矿主和米尔纳之间的关系并不融洽,李特顿却是米尔纳的“密友”兼“崇拜者”。 (62)

李特顿上台之时,德兰士瓦招募华工的问题亟待解决。劳莱在1903年11月17日向李特顿发去一份急电,激动地告诉他次日就能拿到劳工委员会的报告。的确,这份报告注入了许多人的期盼,报告的正式出台对于推动招工的有序进行意义重大,劳莱表示:“人们对此事感到无比兴奋,如果(报告)不及时发表会引起公众的埋怨。”李特顿马上回电表示允准,并要求他在第一时间汇报报告的主旨,将报告和证词发送回国。 (63) 随后,劳莱遵照李特顿的建议,在19日和27日先后收到多数派与少数派的报告后,及时向李特顿进行了汇报。 (64)

委员会的报告虽对招工有利,但殖民部对先前德兰士瓦殖民地政府在报告未完成的情况下就匆忙起草《法令草案》的做法颇有微词,李特顿迟迟未就劳莱发送的草案做出正式回复。同时,殖民部还希望米尔纳等人能够提供更多的证据。11月29日,李特顿给休假仍未结束、正身处马德拉的米尔纳发去电报,要求他就德兰士瓦招工问题进行更加详细的汇报:

你应该……向国王陛下的政府阐明,根据德兰士瓦劳工委员会的报告和证词及你回去之后所观察到的公共情绪和舆论等其他迹象,你届时形成的结论是否足以向国王陛下的政府证明:德兰士瓦支持引进亚洲劳工的倾向占据了绝对优势。 (65)

换言之,要得到殖民部或帝国政府的支持,只有劳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德兰士瓦的民众在“情绪和舆论”上也支持引进华工。对于殖民部的建议,德兰士瓦殖民地政府迅速响应。1903年12月2日,金矿商会就劳工委员会的报告进行讨论,金矿主们一致支持多数派报告的结论,事实上,这也是金矿主们第一次一致同意引进华工,会上,法勒承诺将报告公之于众,确保民众知晓其内容。 (66) 劳莱在7日第二次德兰士瓦立法会的开幕式上称,立法会将尽快讨论引进契约劳工的问题,而且,德兰士瓦政府定会顺从人民的意愿。 (67) 由于帝国内外各种组织对招工的支持与宣传,以及金矿业大亨通过报纸、演说和小册子进行舆论造势,民意确实呈现出较为良好的迹象。 (68) 劳莱向李特顿汇报称,无论是约翰内斯堡证券交易所、约翰内斯堡贸易商会,还是劳工输入协会,都一致支持德兰士瓦立法引进华工 (69) ;劳莱还相信,约翰内斯堡12月14日的公众集会表明,由于受劳工委员会报告的影响,人们对引进亚洲劳工的态度发生了“重大变化”。 (70) 米尔纳回到德兰士瓦之后也着手准备相关资料,搜集到几万民众支持引进华工的请愿签名,并向殖民部呈递了一些支持招工的剪报。 (71)

12月28日,德兰士瓦殖民地政府立法会通过了一项有关招工的重要动议。动议由法勒提出,内容是建议政府表决通过一份输入劳工的法令草案,将招募华工的计划正式确定下来,具体如下:

政府应该对劳工委员会的报告给予关注;请求政府通过一份法令草案,以引进非熟练、有色契约劳工补充德兰士瓦金矿中的劳动力供应,并应保证限制劳工仅从事非熟练劳动且在契约期满后返回原籍;为了确保充分考虑到与此相关的重要事项,法令草案应该在被引进立法会之前选择合适的时间以英语和荷兰语公布。

显然,法勒在动议中所提出的要求完全符合劳莱所拟定的《法令草案》内容。经过三天的讨论,动议于31日凌晨1点左右以22比4的投票结果通过。 (72) 1904年1月3日,米尔纳给李特顿发电报汇报此事,他认为立法会真正体现了民意所向,他对李特顿说:“我知道这个决定的严重性,但我丝毫不怀疑它是明智的。” (73)

同时,截然相反的证据也涌向殖民部,其中最有力的来自开普。布隆方丹会议以后,开普殖民地一直孜孜不倦地反对德兰士瓦引入华工,总督W. P. 希利-哈钦森多次向英国殖民部表示抗议,反复在电报中强调反对招工的立场。为了证明民众对招工的抗拒态度,希利-哈钦森向殖民部提交了一份有3735位居民签字的请愿书,以及米德尔堡、金伯利、开普敦居民分别于1903年12月12日、14日、19日通过的反对德兰士瓦引进华工的决议,其中金伯利的公开集会是该地有史以来最大的集会之一。 (74)

面对各方迥然不同的意见,殖民部必须进行周全的考虑。首先便是经济方面,正如坎贝尔所言,“不光是南非发展工业的远大计划,就连英帝国的远大计划,都有赖于设法为德兰士瓦增加适当的劳动力供应”。 (75) 米尔纳多次向李特顿表达对德兰士瓦战后发展状况的担忧:1903年12月,米尔纳以极为悲观的语气向李特顿反映,南非的“前景非常糟糕”,由于缺乏劳动力,商业已经陷入了“完全的停滞”,几乎影响到各方面的收益 (76) ;1904年1月,米尔纳进一步向李特顿汇报说:“这儿的情况越来越紧张,据我估计,除非我们尽快招募劳工,否则财政危机会急剧加重。” (77) 有人认为米尔纳试图以德兰士瓦经济发展的悲观前景来促使政府同意招募华工 (78) ,而事实上,战后金矿的发展速度放缓,1903年南非整体收入较往年下降,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南部非洲正在出现严重危机,黄金股票市场的繁荣开始消失。 (79) 曾在1903年1月反对招工计划的约翰内斯堡商会到12月转而支持招工 (80) ,正因为他们逐渐相信,招收华工将给德兰士瓦及英帝国在经济上带来新气象。

招工或许有利于缓解经济状况,但英帝国也要承担它可能在政治方面带来的风险。除了南非殖民地开普,招募华工还遭到英帝国其他殖民地的反对,其中反应最强烈的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南澳大利亚联合贸易及劳工理事会曾于1903年10月通过一项决议,抗议南非引入有色劳工至矿区工作 (81) ;新西兰总督兰弗利伯爵称,禁止引进华工才最符合那些拥有责任政府或者即将拥有责任政府的殖民地的利益,华人的涌入必将使该地在种族、社会、政治和公共卫生等各方面遭受“严重威胁”。 (82) 英国国内的政治情况则比较微妙,反对党很可能通过揭露招工的种族主义性质来为自己积累政治优势,这对执政党的政治声誉无疑是有害的。

但政治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暂时还没有给帝国政府带来显而易见的威胁。米尔纳指出,开普殖民地反对招工是出于一己政治私利,因为彼时开普正在进行选举,竞选双方旗鼓相当,华工问题只是竞选者为争取选票而制造的话题;此外,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两地本身就是契约劳工的受益者,它们也无法清晰地判断英帝国其他地区的情况,所以它们的抗议并不具有说服力。 (83) 因此,英国保守党和自由党之间并没有在招工问题上形成截然对立,执政党内部也团结一致地支持招工。帝国政府最终选择相信米尔纳所提供的证据,决定支持德兰士瓦招募华工。

1904年1月16日,李特顿终于在给米尔纳的回信中陈述了对《法令草案》的看法,代表帝国政府表达了对草案的支持,并提出了五点补充意见。这些意见包括:契约中应明确载明招工的条件和情况,并使劳工知晓;将劳工子女强行同父母分离并不十分妥当,会引起争议;鉴于德兰士瓦没有港口,应该提供将劳工强制遣返的合适方案;草案没有对劳工在赴非或回国途中的待遇进行明文规定;一些其他条款细节有待立法会斟酌,例如招工地的界定、非法旷工的记载、寡妇和罪犯妻子的区分等。同时还提出有必要查明中国政府的态度,从而为英国政府和中国驻伦敦公使制定招工章程奠定基础。 (84)

紧接着,李特顿向新西兰总督和开普总督转达了帝国政府对招工政策的“完全拥护”。对于政府的决定,李特顿向他们阐述了几个重要的理由。首先,政府已经宣布要将德兰士瓦作为“自治殖民地”看待并尽可能少地干涉当地的意愿,因此,德兰士瓦应该享有决定招工一事的自主权,而这也符合政府处理澳大利亚、新西兰、开普和纳塔尔等英属殖民地种族与招工事务的一贯原则;其次,英属南非各政权代表在布隆方丹会议上已经达成一致决议,认为虽然亚裔在南非的永久居留是有害且不被允许的,但是,为了满足工业发展的强烈需求,则可以允许在政府的控制下引进非熟练亚洲劳工,与他们签订契约并在契约期满之后将其遣返;再次,德兰士瓦的经济状态具有特殊性,因此需要特殊手段,政府在关系到对德兰士瓦的福祉和工业发展至关重要的事情上是不可能违背其愿望的;最后,鉴于纳塔尔在招工方面有例在先,所以很难拒绝德兰士瓦的请求。故而,虽然南非各殖民地在重大问题上的决策保持一致十分重要,政府还是要不顾其他殖民地的反对支持德兰士瓦招收华工。 (85)

得到帝国政府的支持后,招工法令在德兰士瓦立法会中顺利推进。从1月19日一读至2月10日三读,法令草案历时一个多月成功通过立法会的审议,1904年《输入劳工法令》由此诞生。 (86) 经过几番修改,最终颁布的法令在内容上已与劳莱最初拟定的草案有所不同。1月25日李特顿收到米尔纳寄交的一份修订版草案,它同原草案最重要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取消设立“招工部”,由副总督所任命的监督直接进行管理,增强巡视员的职能,使其同监督一样可以随时进入工作场地视察情况,调查雇主和劳工之间的纠纷并召唤证人;取消了原草案关于劳工携带妻儿的规定;副总督除了可以遣返犯罪的劳工,还可遣返精神失常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工;对拒绝回国者可不必请领逮捕状而直接逮捕,加以处罚并强制遣返。 (87) 后来立法会又充分考虑和吸收了李特顿所提出的五点建议,在最终颁布的法令中对输入劳工的港口作出了规定,要求港口为劳工进行健康检查,排除检查不合格之人,并要求港口对劳工的抵达和返回进行管控,同时规定应将契约条款向劳工提前阐明并完善登记制度。此外,最终的法令还将契约续签的时间从两年延长至三年,列举出了不准劳工从事的详细行业清单。 (88)

《输入劳工法令》的通过标志着德兰士瓦招募华工的决定最终形成了,还意味着金矿主、殖民地政府和帝国政府就招工方案达成了共识,这主要体现在对所募工人工种、管控和遣返方面的严格规定上。理查森指出,法令致力于平息四项冲突,即矿业资本分别同白人劳动力、贸易利益、农业利益和华工之间的冲突,而具体的措施是通过限制华工从事的行业等保障前三者的优先利益,并通过对华工的惩罚确保金矿主的利益。 (89) 换言之,《输入劳工法令》势必不可能优先保障华工的利益,它是华工多舛命运的征兆。

结 论

在以往的研究中,德兰士瓦招募华工的原因多被归结为金矿主或统治者们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其背后所反映的是白种人深刻的种族偏见与刻板印象,华工因其廉价、勤劳和服从成为金矿主们更加青睐的劳动力。以往对招工主体的呈现存在不同程度的模糊与割裂,或者将不同主体视为一体,或者认为招募华工只是出于某一阶级或集团的想法,其他主体处于被动接受的位置,譬如,“一位英国见证人”曾抱怨道:“我们好像被黄金施了催眠术,一直把金矿老板当成应受优待的阶层。明知他们的命令具有严重的破坏性,但英政府无视全帝国人民的意见,对他们言听计从。” (90) 诚然,《输入劳工法令》最为清楚地证明了金矿业和政府之间的密切关系,但并不存在完全的“言听计从”。在全面了解德兰士瓦决定招募华工的过程之后,可以从殖民地与帝国政府的交流和互动中发现,面对战后重建的当务之急,金矿商会、殖民地政府与帝国政府都一致支持招募华工。他们的立场建立在对经济发展和种族秩序的共识之上,也就是对米尔纳主义重建计划的认同之上。为此,招工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要有利于金矿业的快速发展,二是要确保英国人在德兰士瓦的主导地位不受损害,而德兰士瓦立法会草拟和通过的招工法案正是符合这种要求的。所以,需要强调的是,德兰士瓦招募华工的原因不仅在于对经济利益和种族秩序的追求,更在于帝国内外对这种追求的认识达到了统一,正因如此,殖民地政府才选择相信“兰德危机”的存在,帝国政府才选择相信德兰士瓦传达的“民意”,最终共同促成《输入劳工法令》的诞生。

此外,与利益和种族相关的那些“赤裸裸”的原因并不能“堂而皇之”地成为支持招工的理由。为了对招工进行辩护,帝国政府需要在殖民地政府和金矿商会的配合下找到更多证据作为支撑,构建起一套更加适合其时代的政治环境、具有普遍说服力的话语体系,这最重要的表现就是对“民意”和“自治”的强调及迎合。帝国政府要求殖民地政府提供更多的证据证明民意的支持,殖民地政府则反复向人们表达他们对民意的重视,金矿主们也发挥他们的作用影响舆论。当帝国政府最终向反对者澄清支持招工的理由时,给出的首要解释便是对德兰士瓦自治的尊重。这样的意识形态和话语体系恰好符合20世纪初英帝国所面对的政治现实,一则彼时政治民主化的潮流已势不可挡,二则创立于19世纪中期的自治制度已成为“自由帝国最具特色的创举,被英国人奉为圭臬” (91) 。对英帝国而言,自治制度是“既能保证获得霸权,又能体现英帝国传统的‘自由与正义’原则的解决方案” (92) 。布尔战争的惨胜引发了英国人对帝国道德基础的重新思考,为了维持帝国的存在,布尔战争之后,帝国政府承诺尽快在德兰士瓦建立自治政府,尽管自治的承诺在很多情况下只是一个“遥远的、几乎属于理论上的概念” (93) ,但这是帝国政府唯一和最佳的选择。简言之,帝国政府以对民意和自治的尊重与追求为理由,对招工进行辩护,以期迎合时代潮流,引起英帝国从上至下、从边缘至中心的共鸣。

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可以基于米尔纳主义支持招募华工,也可以因为赞成自治而支持招募华工,但“米尔纳主义”与“自治”本身是相悖的。实现自治显然不是殖民地政府战后重建的燃眉之急,也从来不是米尔纳所追求的目标,在他看来,那不过是一件他不愿意做的“蠢事” (94) 而已,这显然有违德兰士瓦从皇家殖民地向自治政府过渡的原则。同时,决策过程中对民意的偏信或对许多反对意见的选择性忽视也是显而易见的。由此可知,为招工辩护的理由实则建立在摇摇欲坠的基础之上,虽然金矿主、殖民地政府和帝国政府之间在招工立场上完全一致,但他们基于米尔纳主义而支持招工的真实意图和他们为招工进行辩护的话语体系之间存在明显的冲突,反映了20世纪初英帝国政治所遭遇的矛盾与困境。这或许已经预示了,在不久的将来,兰德金矿中的华工问题会成为英帝国政治辩论里的焦点,而米尔纳的战后重建计划则将沦为“彻底的失败” (95)

作者简介:魏运高丽,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

(1) 即“1904年德兰士瓦第17号条例”(Transvaal Ordinance No.17 of 1904),清政府称之为《非欧产之粗作工人之条例》,参见Mae M. Ngai, “Trouble on the Rand: The Chinese Question in South Africa and the Apogee of White Settlerism”,International Labor and Working⁃Class History,91(2017,Spring),p.74,note2;《驻英大臣张德彝为脱兰斯议就招工条例事致外务部大臣函》,光绪三十年正月初三日,载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中国官文书选辑》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656—1659页。

(2) Peter Richardson, Chinese Mine Labour in the Transvaal(London:Macmillan,1982),p.29.

(3) 《驻英大臣张德彝为工章遵旨订期画押事致外务部大臣函》,光绪三十年二月二十七日,载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中国官文书选辑》第4册,第1669—1670页。

(4) 有关德兰士瓦输入华工的数字众说纷纭,具体情况可参见李安山:《非洲华侨华人史》,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1999年,第108—115页。

(5) 德兰士瓦招募的华工属于“契约工”,也被称作“苦力”。《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序言的作者将出洋华工分为“猪仔贩运”“苦力贸易”“赊单苦力”和“合法化招工”,指出“苦力贸易”的性质为“契约工”(Contract labor),“猪仔贩运”的性质为“债奴”(Indentured labor),参见陈瀚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中国官文书选辑》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序言”,第4—11页。但这种分类是存在问题的,沈毅指出,“苦力”(Cooly或Coolie)泛指“东方当地或来自东方的重体力工人”,“猪仔贩运”与“苦力贸易”只是“内涵相同的同一概念的两种不同表述”,而“Contract labor”和“Indentured labor”均指“契约工”,参见沈毅:《也谈猪仔贩运与苦力贸易异同问题——就教于〈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的〈序言〉作者》,《东南亚研究》1988年第4期,第81—86页。

(6) 参见张芝联:《1904—1910年南非英属德兰斯瓦尔招用华工事件的真相》,《北京大学学报》1956年第3期,第77—96页;艾周昌:《近代华工在南非》,《历史研究》1981年第6期,第171—180页;彭家礼:《清末英国为南非金矿招募华工始末》,《历史研究》1983年第3期,第177—192页;徐艺圃:《清末英属南非招工案初探》,《文献》1984年第4期,第67—81页。

(7) Gary Kynoch, “Controlling the Coolies: Chinese Mineworkers and the Struggle for Labor in South Africa, 1904-1910”,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frican Historical Studies,Vo1.36,No.2(2003),pp.309-329;Mae M.Ngai,“Trouble on the Road:The Chinese Question in South Africa and the Apogee of White Settlerism”,International Labor and Working⁃Class History,91(2017,spring),pp.59-78.

(8) 李安山:《非洲华侨华人史》,第20、22页。

(9) 宋晞:《清末华工对南非屈兰斯瓦尔金矿开采的贡献》,台北:华冈出版部,1974年,第92页。

(10) Peter Richardson,Chinese Mine Labour in the Transvaal,p.1.

(11) Rachel K. Bright, Chinese Labour in South Africa, 1902-1910: Race, Violence, and Global Spectacle(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13),p.37 

(12) 张芝联:《1904—1910年南非英属德兰斯瓦尔招用华工事件的真相》,《北京大学学报》1956年第3期,第85页。

(13) 即发生在1899年至1902年间的布尔战争(Boer War),又称南非战争(South African War)或英布战争(Anglo⁃Boer War),阿非利卡人(Afrikaners,布尔人的自称)称之为英国战争(English War/die Engelseoorlog)或第二次自由战争(Second War of Freedom/Tweede Vryheidsoorlog),参见Peter Warwick ed., The South African War: The Anglo⁃Boer War 1899-1902(London:Longman,1980),p.7.

(14) “Draft Agreement as to Terms of Surrender of the Boer Forces in the Field approved by His Majesty's Government”,Correspondence Respecting Terms of Surrender of the Boer Forces in the Field Parliamentary Papers,1902,Cd.906,p.12.

(15) D. J. N. Denoon, “‘Capitalist Influence’ and the Transvaal Government during the Crown Colony Period, 1900-1906”,The Historical Journal, Vol.11,No.2(1968),pp.301-331;Peter Richardson,Chinese Mine Labour in the Transvaal,p.27.“皇家殖民地”和“直辖殖民地”为常见的两种翻译,史学界并无统一,可分别参见高岱、郑家馨:《殖民主义史》总论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07页;洪霞:《巩固与离心》,南京:南京出版社,2008年,第12页。

(16) E. H. H.Green, The Crisis of Conservatism: The Politics, Economics, and Ideology of the Conservative Party, 1880-1914(London: Routledge, 1995),p.17.

(17) 全称“威特沃特斯兰德”(Witwatersrand),其荷兰文原意是指“白色的水流”,“兰德”的原意是“山岭”,所以在那里做工的华人称之为“白水岭”;以约翰内斯堡为中心,其范围包括从东到西大约100公里的金矿带和定居点。陈泽宪:《1904—1910年英国为南非特兰士瓦金矿招雇华工史料辑存》,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九辑《非洲华工》,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78页,注释①;Gary Kynoch, “‘Your Petitioners Are in Mortal Terror’: The Violent World of Chinese Mineworkers in South Africa, 1904-1910”,Journal of Southern African Studies,Vol. 31, No.2(2005), pp.531, note 1.

(18) 郑家馨主编:《殖民主义史》非洲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85—386页;Peter Richardson and Jean Jacques Van⁃Helten, “The Gold Mining Industry in the Transvaal 1886-1899”, in Peter Warwick ed., The South African War: The Anglo⁃Boer War 1899-1902, pp.18-23.(https://www.daowen.com)

(19) 张芝联:《1904—1910年南非英属德兰斯瓦尔招用华工事件的真相》,第78页。

(20) Benjamin Sacks, South Africa: An Imperial Dilemma(Albuquerque:University of New Mexico Press,1967),p.39.

(21) Benjamin Sacks,South Africa: An Imperial Dilemma, p.30.

(22) Peter Richardson,Chinese Labour in the Transvaal, pp.8-13.

(23) Rachel K. Bright, Chinese Labour in South Africa, 1902-1910: Race, Violence, and Global Spectacle, pp.30-32.

(24) “Enclosure in No.52: Report of Mr. H. Ross Skinner furnished to The Witwatersrand Labour Association the result of his visit to the East to Enquire into the prospects of obtaining Asiatic labourers for the Mines of the Witwatersrand”, received September 22nd, 1903,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1904, Cd. 1895, p.76; Peter Richardson, Chinese Labour in the Transvaal, p.22.

(25) 〔英〕坎贝尔:《中国的苦力移民》,陈泽宪译,载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第四辑《关于华工出国的中外综合性著作》,第417页;Rachel K. Bright, Chinese Labour in South Africa, 1902-1910: Race, Violence, and Global Spectacle, p.33;Benjamin Sacks, South Africa: An Imperial Dilemma, p.31. 参会国家与代表名单可参见Transvaal Labour Commission, Reports of the Transvaal Labour Commission, Parliamentary Papers, 1904, Cd. 1896, p.12。

(26) Transvaal Labour Commission, Reports of the Transvaal Labour Commission, Parliamentary Papers, 1904, Cd. 1896, pp.46,70-71.

(27) 〔英〕坎贝尔:《中国的苦力移民》, 陈泽宪译,载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第四辑《关于华工出国的中外综合性著作》,第419页。

(28) “No.18: Governor Sir W. F. Hely⁃Hutchinson (Cape) to Mr. Chamberlain”, received July 3rd, 1903,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1904, Cd. 1895, p.44. 开普殖民地立法会也于7月21日通过了同样的决议,而且,开普殖民地各部长在8月份的一次会议上再次表达了强烈的反对情绪,参见“Nos. 22, 29, 34: Governor Sir W. F. Hely⁃Hutchinson (Cape) to Mr. Chamberlain”, received July 25th, October 17th, September 5th, 1903,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1904, Cd. 1895, pp.45, 54-55, 56-57。

(29) “Enclosure 3 in No.28: Motion. —H. Alberts, seconded by F. J. Bezuidenhout, re the Labour Question”, received July 2nd, 1903,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1904, Cd. 1895, p.53.

(30) Transvaal Labour Commission, Reports of the Transvaal Labour Commission, Parliamentary Papers, 1904, Cd. 1896, p.74.

(31) 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业参见Benjamin Sacks, South Africa: An Imperial Dilemma, pp.31-32。

(32) 委员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可见于1903年11月19日和27日的英国议会文件, 劳莱先后将委员会形成的多数派(10人)和少数派(2人)报告的结论以电报形式告知时任殖民大臣艾尔弗雷德·利特尔顿(Alfred Lyttelton), 参见 “Nos. 61, 66: Lieutenant⁃GovernorSir A. Lawleyto Mr. Lyttelton”, received November 19th and 27th, 1903,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1904, Cd. 1895, pp.115, 117;11 月23 日和30 日, 劳莱又先后将两份报告的完整内容寄交李特顿, 后者分别于12 月12 日和19 日收到报告, 参见Transvaal, Reports of the Transvaal Labour Commission, Parliamentary Papers, 1904, Cd. 1894;上述电报、通信和报告内容均于1904年1、2月间作为政府命令文件呈交英国议会,同时,带有清晰的目录和索引的报告及详细的调查记录也于1904年2月呈交议会, 参见Transvaal, Reports of the Transvaal Labour Commission: Minutes of Proceedings and Evidence, Parliamentary Papers, 1904, Cd. 1897。

(33) 这两位成员分别为:约翰内斯堡市议员、商人约翰·威廉·奎因,火车司机协会秘书彼得·怀特赛德。Benjamin Sacks,South Africa: An Imperial Dilemma, pp.31-32.

(34) 此时有关引进外来劳工的讨论中大部分使用“亚洲劳工”(Asiatics)一词, 但由于招收印度劳工的建议在布隆方丹会议之后不久即被否决, 所以在后来的讨论中, 其所指事实上即为华工。 参见Rachel K. Bright, Chinese Labour in South Africa, 1902-1910: Race, Violence, and Global Spectacle, p.33; “Enclosure 2 in No.8: Extractfrom ‘Transvaal Leader’”,received April 2nd, 1903,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1904, Cd. 1895, p.16。

(35) Transvaal Labour Commission, Reports of the Transvaal Labour Commission, Parliamentary Papers, 1904, Cd. 1896, pp.45-47.

(36) Ibid.,p.33.

(37) Transvaal,Reports of the Transvaal Labour Commission: Minutes of Proceedings and Evidence, Parliamentary Papers, 1904, Cd. 1897, pp.337, 396.

(38) Rachel K. Bright, Chinese Labour in South Africa, 1902-1910: Race, Violence, and Global Spectacle, pp.27-29.

(39) 〔英〕坎贝尔:《中国的苦力移民》, 陈泽宪译,载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第四辑《关于华工出国的中外综合性著作》,第413—415页。

(40) 彭家礼:《清末英国为南非金矿招募华工始末》,《历史研究》1983年第3期,第178页。

(41) Mae M. Ngai, “Trouble on the Rand: The Chinese Question in South Africa and the Apogee of White Settlerism”, International Labor and Working⁃Class History, 91(2017, spring), p.74, note 3.

(42) John Higginson, “Privileging the Machines: American Engineers, Indentured Chinese and White Workers in South Africa's Deep⁃Level Gold Mines, 1902-1907”,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Social History, Vol. 52, No.1(2007), pp.1-34.

(43) Peter Richardson,Chinese Labour in the Transvaal, p.15.

(44) Rachel K. Bright, Chinese Labour in South Africa, 1902-1910: Race, Violence, and Global Spectacle, pp.23, 32.

(45) John Evelyn Wrench, Alfred Lord Milner: The Man of No Illusions 1854-1925(London: Eyre & Spottiswoode, 1958), p.237.

(46) S. E.Katzenellenbogen, “Reconstruction in the Transvaal”, in Peter Warwick ed., The South African War: The AngloBoer War 1899-1902, pp.341-342; Rachel K. Bright, Chinese Labour in South Africa, 1902-1910: Race, Violence, and Global Spectacle, pp.24-25.

(47) Rachel K. Bright, Chinese Labour in South Africa, 1902-1910: Race, Violence, and Global Spectacle, p.25.

(48) “Enclosure in No.17: The ‘Rand Daily Mail’”, received July 6th, 1903,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37.

(49) “Enclosure in No.17: The ‘Rand Daily Mail’”, received July 6th, 1903,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42.

(50) Ibid.,p.40.

(51) Rachel K. Bright, Chinese Labour in South Africa, 1902-1910: Race,Violence,and Global Spectacle,p.32.

(52) Peter Richardson,Chinese Labour in the Transvaal, p.28.

(53) Cecil Headlam ed., The Milner Papers Vol.Ⅱ: South Africa 1899-1905(London: Cassell & Co, 1933),p.465.

(54) “Enclosure in No.52: Report of Mr. H. Ross Skinner furnished to The Witwatersrand Labour Association the result of his visit to the East to Enquire into the prospects of obtaining Asiatic labourers for the Mines of the Witwatersrand”, received September 22nd, 1903,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1904, Cd. 1895,pp.76-88.

(55) Cecil Headlam ed., The Milner Papers Vol.Ⅱ: South Africa 1899-1905,pp.476-478;John Evelyn Wrench, Alfred Lord Milner: The Man of No Illusions 1854-1925,p.248;Benjamin Sacks,South Africa: An Imperial Dilemma,p.35.

(56) “Enclosure in No.72: Draft Ordinance to regulate the introduction into the Transvaal of unskilled non⁃European labourers”,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p.120-127.

(57) “Enclosure in No.72: Draft Ordinance to regulate the introduction into the Transvaal of unskilled non⁃European labourers”,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p.119-120.

(58) John Evelyn Wrench, Alfred Lord Milner: The Man of No Illusions 1854-1925,pp.248-249.

(59) 高岱、郑家馨:《殖民主义史》总论卷,第202—203页。

(60) 因英国陆军制服为卡其色,所以这次战时选举被称为“卡其选举”(Khaki Election)。阎照祥在《英国政党政治史》中指出:“当时英国士兵军装多用咔叽布制成。所谓‘咔叽选举’,即借用对外战争形势而进行的富于军国主义色彩的议会大选。”参见阎照祥:《英国政党政治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324页,注释①。阎照祥之后在《英国政治思想史》一书中再次指出:“1900年大选时南非战争正烈,帝国主义分子借机施加影响,呼吁选民将选票投给保守党政府。为此,这次大选被讥讽为‘咔叽选举’。”参见阎照祥:《英国政治思想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99页。

(61) Benjamin Sacks,South Africa: An Imperial Dilemma,pp.3-31;Rachel K. Bright, Chinese Labour in South Africa,1902-1910: Race,Violence,and Global Spectacle,p.65.

(62) Rachel K. Bright, Chinese Labour in South Africa,1902-1910: Race,Violence,and Global Spectacle,p.68.

(63) “No.59: Lieutenant⁃Governor Sir A.Lawley to Mr. Lyttelton”, received November 17th, 1903;“No.60: Mr. Lyttelton to Lieutenant⁃Governor Sir A. Lawley”, sent on November 18th, 1903,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pp.114-115.

(64) 收到报告以及转交报告的具体情况参见前文有关劳工委员会调查报告的注释。

(65) “No.68: Mr. Lyttelton to Viscount Milner (Madeira) ”, sent on November 29th, 1903,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Cd.1895,p.118.

(66) “No.87: Lieutenant⁃Governor Sir A. Lawley to Mr. Lyttelton”, received on December 28th, 1903,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Cd.1895,pp.142-156;Rachel K. Bright, Chinese Labour in South Africa,1902-1910: Race,Violence,and Global Spectacle,p.35.

(67) “No.100: Lieutenant⁃Governor Sir A. Lawley to Mr. Lyttelton”, received in January 9th, 1904,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Cd.1895.pp.190-191.

(68) Rachel K. Bright, Chinese Labour in South Africa,1902-1910: Race,Violence,and Global Spectacle,pp.42-44, 65-67.

(69) “Nos. 93, 94, 102: Lieutenant Governor Sir A. Lawley to Mr. Lyttelton”, received in January 4th and 9th, 1904,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p.178-180, 208-209.

(70) “No.99: Lieutenant⁃Governor Sir A. Lawley to Mr. Lyttelton”, received in January 9th, 1904,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p.194-190.

(71) Benjamin Sacks,South Africa: An Imperial Dilemma, pp.35-36.

(72) “No.120: Governor Viscount Milner to Mr.Lyttelton”, received in January 25th, 1904,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p.246-315.

(73) “No.92: Governor Viscount Milner to Mr. Lyttelton”, received in January 3rd, 1904,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p.176-178.

(74) “Nos. 95, 96: Governor Sir W. F.Hely⁃Hutchinson(Cape) to Mr. Lyttelton”, received in January 4th, 1904,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p.180-181;“Nos. 103, 104: Governor Sir W. F. HelyHutchinson (Cape) to Mr. Lyttelton”, received January 9th, 1904,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p.209-222.

(75) 〔英〕坎贝尔:《中国的苦力移民》, 陈泽宪译,载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第四辑《关于华工出国的中外综合性著作》,第416页。

(76) “No.91: Governor Viscount Milner to Mr. Lyttelton”, sent on December 28th, received on December 29th, 1903,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p.175-176.

(77) “No.115: Governor Viscount Milner to Mr.Lyttelton”, received on January 20th, 1904,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p.231-232.

(78) 一位英国见证人:《兰德矿区的华工》,张澍智译,载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九辑《非洲华工》,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14页。需要注意的是,《兰德矿区的华工》原名为《中国佬约翰在南非》,作者为“一位英国见证人”,《华工出国史料》在选编时误将前言作者“约翰·克利福”视为本书著者,参见李安山:《论非洲华人史的中文史料及其利用》,《华人华侨历史研究》1999年第1期,第28—29页;李安山:《非洲华人华侨史的外文史料及其利用》,《西亚非洲》1999年第2期,第71页。

(79) Peter Richardson,Chinese Labour in the Transvaal, p.20. “No.98: Lieutenant⁃Governor Sir A. Lawleyto Mr. Lyttelton”, received January 9th,; “No.108: Governor Viscount Milner to Mr. Lyttelton”,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p.182-183, 223-224.

(80) Rachel K. Bright, Chinese Labour in South Africa,1902-1910: Race,Violence,and Global Spectacle,pp.43-44.

(81) “No.86: The United Trades and Labour Council of South Australia to Colonial Office”, received on January 28th, 1903,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142.

(82) “No.114: Governor the Earl of Ranfurly (New Zealand) to Mr. Lyttelton”, received on January 20th,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231.

(83) “No.92: Governor Viscount Milner to Mr. Lyttelton”, received in January 3rd, 1904,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178; Benjamin Sacks, South Africa: An Imperial Dilemma, pp.43-44.

(84) “No.112: Mr Lyttelton to Governor Viscount Milner”, received on January 16th, 1904,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p.229-230.需要注意的是, 此时李特顿手里的法令草案仍然是劳莱于11月份向他递交的草案,草案后来进行了修改,经过修改后的草案在1904年1月4日由米尔纳寄交李特顿,但李特顿1904年1月25日才收到,修改之后的草案参见 “Enclosure in No.122: Draft Ordinance to Regulate the Introduction into the Transvaal of Unskilled Non⁃European Labourers”,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p.318-324.

(85) “No.125: Mr.Lyttelton to Governor the Earl of Ranfurly (New Zealand) ”, sent on January 25th, 1904; “No.128: Mr. Lytteltonto GovernorSir W. F. Hely⁃Hutchinson (Cape)”, sent on January 29th, 1904,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p.327, 329.

(86) “No.115: Governor Viscount Milner to Mr.Lyttelton”, received on January 20th, 1904; “No.127: Governor Viscount Milner to Mr. Lyttelton”, sent on January 28th, 1904,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p.231, 328; Benjamin Sacks, South Africa: An Imperial Dilemma, p.58.

(87) “Enclosure in No.122: Draft Ordinance to Regulate the Introduction into the Transvaal of Unskilled Non⁃European Labourers”,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 pp.318-324.

(88) “No.127: Governor Viscount Milner to Mr. Lyttelton”, sent on January 28th, 1904, South Africa, Further Correspondence Related to the Affairs of the Transvaal and Orange River Colony, Parliamentary Papers, Cd. 1895,pp.328-329.

(89) Peter Richardson,Chinese Labour in the Transvaal, pp.29-31.

(90) 一位英国见证人:《兰德矿区的华工》,张澍智译,载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九辑《非洲华工》,第150页。

(91) 洪霞:《巩固与离心》,第35、38页。

(92) 洪霞:《巩固与离心》,第38页。

(93) D. K. Fieldhouse,Colonialism 1870-1945: An Introduction(London: Macmillan,1983),P.30.

(94) John Evelyn Wrench, Alfred Lord Milner: The Man of No Illusions 1854-1925, p.252.

(95) S. E.Katzenellenbogen, “Reconstruction in the Transvaal”,in Peter Warwick ed., The South African War:The Anglo⁃Boer War 1899-1902,p.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