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春的眼睛到底“毒”不“毒”?谁也无法考证。

本世纪初期,更不要说久远的过去,那些掩藏在深山老林、尚未被现代生活浸淫的农村、部落里,有很多这种似是而非的传说。

不过有些事情的确非常蹊跷。

至少秀春母亲离世那天,秀春事先就“看”见了的。

那天早上,看上去就是一个要死人的早晨。倒不是因为那一天老叶家的院子里一下子死了两个人。

不要以为那一日天地之间必有凶光、凶相,相反,那一日风和日丽,万物呈祥,怎么看怎么让人心情舒畅。如此情况下的死亡,是没有什么可以说三道四的死亡。

先是秀春家西厢房住着的老王头死了,没病没灾,就是一觉没醒过来。

老王头鳏寡孤独,只好由乡里乡亲为他张罗出殡。

秀春的妈妈却帮不上忙,因为她又要生产了。

一个要生孩子的女人,不能参与出殡这样的事,否则会影响死者的来世。

农村里的人更知道来世的至关重要,先不要说是轮回为猪、马、牛、羊……就算轮还为人,也不要再面朝黄土背朝天。都说“热土难离”,暗中还是向往土地以外的世界。虽然外部的世界并不精彩,一旦有机会离开土地、远走他乡,还会舍得一身剐地一厢情愿闯世界。

于是她就知趣地躲在后院菜园子的草棚里,等待临产的时刻。

焦虑和烦躁,单调而持久地折磨着这个在生育上屡屡失败的女人。

她倚着草棚子里的支柱,叉开两腿坐在铺着秫秸秆的地上,不时对着太阳举起手指,审视内中的景观。手指里像注满了水,肿胀,苍白,透明得可以看见一条条毛发样的血管、一片片丝絮状的肌肉。

翻开衣襟,抚摩着鼓胀的腹部……全身也肿胀得如一枚吐丝做茧的桑蚕。她想她前生一定是条桑蚕,所以才会像桑蚕那样生下很多的孩子。每次生育,她都要经历这样一个具有献身性质的、脱胎换骨的过程。这样的生育,严重地败坏了她的健康。

又将手轻按在腹部,感到了那不在期望之中来到的婴儿的骚动,想起了叶志清刚才跟她开的玩笑:“看你这个样子,别把老王头儿抬完了就抬你。”

她不很在意这个玩笑,对于生命,她既不是非常热爱,也不是非常厌恶,而是一种听之任之的态度。

也许曾经热爱过……在什么时候?一朵花的盛开和败落,实在太仓促了。

再说,她总算是个有经验的产妇,生育了那么多孩子,自己却平安无事——她笑了一下。秀春长大之后,也喜欢这样地笑——会意却无能为力,还有一点苦的回味和洒脱。

叶志清又正好探亲在家,不像往常,总是她独闯三关,万一情况紧急,能指望婆婆和小姑姐吗?

不过叶志清很快就会知道,他的这个玩笑不是无缘无故。

虽然墨荷是个乡下女人,对继承叶家烟火的重任却没有深刻的认识。可是在长春学买卖的叶志清回家探亲一次,就有一次准确的投篮。一个女人,尤其是那个时代的女人,一旦作为人家的篮筐,有什么权利拒绝人家的投篮?

至于投篮是否准确,是个技术性的问题,与恩爱无关。

何况叶志清疏旷久矣。一个年富力强的男人,一年只能有几次和女人肌肤相亲的机会,那是太残忍了。虽然有时到下等窑子去解决一下燃眉之急,毕竟一个学徒,负担不起那样的高消费,只能偶一为之。

所以就应了养精蓄锐的说法。如果仔细琢磨“养精蓄锐”这个词,就会觉得它有点暧昧,和通常的解释应用并不搭界。

墨荷出生在一溜大瓦房、热热闹闹、鸡鸭鹅狗你方叫罢我来叫的院子里。家里不但有大马车,还有长年的雇工。按照一九四九年以后的说法,必是地主无疑,而叶家大概就是贫农了。

那时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姐,除了家里的长工,没有多少接触男人的机会。可吴为的外祖母墨荷,并没有顺理成章地和哪个长工私奔,倒是正儿八经地听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到了叶家。可也不能说她墨守成规,从她行为处事的方式,看不出墨守成规的迹象。她能按着规矩嫁到叶家,也许是家里没有雇着风流的长工。

吴为的思维方式可能早有缺陷,把一生中的很多时间、力气,都花在了没有意义的设想上,或是叫作白日梦。很像《白夜》[1]那本小说里的男主人公。

好比她常常设想,如果她的外祖母和哪个长工私奔,根据毛泽东的阶级分析理论,叶莲子或许从小就参加了革命,或许还能成为抗日联军的英雄……

她始终不能平衡——生活里有如此多的可能,又都说天无绝人之路,而她的母亲秀春,也就是叶莲子,却为何没有一条出路?

吴为更为自己的生不逢时自谴自责。由于她的出生,不但葬送了叶莲子曙光初现的幸福生活,也耽误了叶莲子与顾秋水同赴延安的机遇。否则,一九三八年到达延安的叶莲子,完全可能成为一名革命老资格,与胡秉宸不相上下,可能比他混得还好。自己说不定也会在延安出生,成为延安保育院里的红孩子,坐在马背上的摇篮里,进了北平。

青少年时代的吴为,向往革命生涯,崇拜各种英雄,惋惜自己不曾有过献身革命的机遇,只好企盼一个机会——有朝一日伟大领袖毛泽东得了重症,她会毫不吝惜地把一腔热血贡献出来,以挽救他的生命。这也是她无数白日梦的一个。

她后来对胡秉宸的迷恋,和胡秉宸的革命经历有很大关系。有一首歌叫作《我是你终生的新娘》,对吴为来说,胡秉宸则是她终生的英雄。

吴为总是把男人的职业和他们本人混为一谈:把会唱两句歌叫作歌唱家的那种人,当作音乐;把写了那么几笔、出版了几本书叫作作家的那种人,当作文学;把干过革命、到过革命根据地的那种人,当作革命……

这种一厢情愿和联想力过于丰富的毛病,可能来自她外祖母的那个家族。就像她的曾外祖父,把叶家聘礼上的两笔字,与家学渊源等量齐观一样。岂不知大部分情况下,会唱歌和音乐根本不是一回事;同样,会写两笔,甚至出版了很多书的人,和文学也根本不是一回事。

吴为则既热爱革命,又热爱音乐,又热爱文学。综观她这一生所选择的男人,差不多都和这种爱屋及乌的情结有关。《尚书大传·大战篇》有“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于她则是“爱乌者,兼其屋下之人”,或双相通用。

她的热爱要是再多,怎么是好?那么她这一生更是非常、非常地热闹而麻烦了。

所幸她热爱绘画的时候,已近日暮途穷。

如果对秀春妈妈那个时代的婚姻作个普查,皆可归结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产物。这种配偶方式,使很多婚姻沦入不幸。一九四九年以后,作为解除不幸婚姻的头号理由,沿用了不短的一段时间,使一部分男人得以心安理得地以旧换新,而不像后来那样费尽周折。

以后再有人打算以旧换新,或即便不是以旧换新,而是货真价实的婚姻破裂,就“过了那个村没了那个店”,一律成为《铡美案》那出戏中因中状元被皇帝招了驸马,休了糟糠之妻,又被青天大老爷包龙图铡了脑袋的陈世美。

姑且不论历史真伪,仅就戏论戏而言,距北宋包丞相处铡陈世美,已经八百几十年过去,直至如今,这一罪名仍然顺乎国情,行之有效。

不少男人都有过被打成陈世美的经验,就像后来很多人被打成这个“分子”、那个“分子”一样。

“陈世美”是什么罪行?法律条款上无处可考。就像各种“分子”是什么罪行,他们的刑期靠什么来定……法律条款上也无处可考一样。一九八〇年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宪法和选举法,没有民法、刑法、诉讼法,人们上哪儿查去?就连明镜高悬的法院办案,也只好参照国民党的《六法全书》。

司法界人士不是没有尝试过制定法律,健全法制。

早在一九六二年,董必武老就负责编制法律,而编制好的法律草案呈审后,却一直未见下文。

国家主席刘少奇一九五六年又说:目前我们国家工作中的迫切任务之一,就是着手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健全我们国家的法制。

一九五七年马上遭到不可抗拒的申斥——我们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会议有他们那一套,我们还是靠我们这一套。

而且这个堂堂的国家主席,还没等到一部哪怕不太完备的法律,一个哪怕不太健全的法制,便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置于死地。置一个国家主席于死地的法律,根据何在?

比起“我们还是靠我们这一套”,刘少奇所倡导的法律、法制什么的,是不是很天真烂漫?

更不要说一九五七年反右斗争后,批判“司法独立”是资产阶级观点,取消了法制局和司法部。一九六〇年开始,又命令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合署办公,没有了公、检、法三者之间的相对独立,从而也就没有了各司法机构间的相互制衡。

幸好男婚女嫁方面,还有个托派分子王明起草的《婚姻法》可以借鉴。不过,谁又能指望一个托派分子,对《婚姻法》有什么科学性的贡献?

面临不论什么理由导致的家庭破裂而又无计可施的女人,至少还有《铡美案》这一出戏为依据,成为对付不管什么理由婚变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法宝。

当故事叙述到这里的时候,“陈世美”已经在一个角落里,摩拳擦掌地等待着还没有出生的胡秉宸。

即便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一统天下,也不是没有补救的办法,可是那时候的人很呆、很死性,不懂得使用“外调”这种既可翻天又可覆地,一瞬间上天、一瞬间入地的手段。

石灰窑子离叶家不过二十多里地,居然就没派人到那里外调一下:能不能把姑娘许配给叶家?

秀春的外祖父在应允这桩婚事前,不是没有犹豫过。

他不那么看重聘礼,这和财大气粗无关,只因他是个有气派的东北汉子,对鸡毛蒜皮、装腔作势极为不屑。因此他反感叶家的聘礼过于玄虚——哪怕一块土坷垃,也用红纸煞有介事、一包包地包着,一盒子一盒子地抬着,一抬好几架。

但他对此没有说出什么,只是背着手摇头又晃脑,想着怎么推诿,才能让那来说媒的、拐了八道弯的亲戚下得台面。

他这样背着手踱来踱去、摇头晃脑、思前想后的时候,不像一个地主兼猎人,倒像一个豪放派的、正在吟诗作赋的文人。更不像一九四九年以后的戏剧、小说、电影里的地主那样,獐头鼠目、心黑手辣、广收暴敛,除了租子六亲不认。

想来想去,还是一个“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如他这样思维、办理事情的人,如何维持、治理、发展那样一个地主之家?实在逆反地主之常。

这时有人来招呼他,大门拍得山响,嗓门也很敞亮,和坐落在林海雪原里的石灰窑子很是相称:“人已经联络好了,明天一早上山打狍子。”一听打猎,秀春的外祖父就开始心猿意马。他最爱打狍子,家里净吃狍子肉。到了冬天,一家子人吃火锅用的狍子肉、野鸡肉、野兔子肉,全是他猎来的。

转脸看到聘礼上的那笔字,他停住脚步,寻思起来,立刻想到家学渊源。

这个窝在二十世纪初石灰窑子里的业余猎人兼地主,很奇怪地迷恋上知识,这种迷恋居然使他把两个儿子送到省城,上了洋学堂。他的正屋里甚至还有一张大书案,书案上摆着文房四宝,虽然称不得上品,价格却也不菲,因为难得使用,更像一道点缀。就像后世人们有了点钱,又不懂得何为绘画艺术,就花钱雇个三等画匠,给自己画张两米高的肖像,挂在客厅或是回旋楼梯侧面的墙上,以示风雅,兼及资产的说明。

否则他也不会给女儿起了那样一个文气的名字——墨荷,与文房四宝连带的“墨盒”,不无谐音之趣。既有荷,就有莲,叶莲子的名字,可能便是由此而来。

他的文明程度还表现在各辈夫妻有各辈夫妻的单独房间,而不是按照当地习俗,一大家子人按辈分顺序排列,成双捉对地睡在一张大炕上。这并不是因为他有房产钱财,当地就是有房产钱财的人家,也不一定像他这样做。

他又扭头看了看来说媒的——那个绕了八道弯的亲戚,便胳膊一甩,同意了这门亲事。

从思量着如何推诿,到一甩胳膊同意,前后不过二十来分钟,可见他是如何地胸无定见,尽管还费了一番思量。其实他的推诿根据不大,同意的根据也不大。

吴为考虑问题那种舍本求末的方式,不会说“不”的毛病,一旦面对需要当机立断的大事就临阵脱逃的懦弱,可能有根有源。

叶志清能写一点,会算一点,这大概和他父亲不但是村里唯一的私塾先生,还是个秀才有关,因此叶家又算得是村里的书香门第。

说到这个乡下的私塾先生,难免不想到孔乙己。

虽然舞台不在酒店,而在他梳小辫的当儿。

他的小辫不是每天梳,隔几天才让秀春的奶奶给他梳一次,更谈不到洗。每逢奶奶给他梳小辫的时候,总是一边梳,一边狠狠揪他的头发,嘴里还念念有词,历数他的无能、知识的狗屁以及由此殃及全家的穷困……与孔乙己在咸亨酒店的遭际,同属斯文扫地,且更加直露。

这个脑袋后头扎着根小辫,一身短打,连孔乙己也不如的乡下私塾先生,每天不过就是教学生们念念《上孟子》《下孟子》,或是《论语》。

不论怎样,孔乙己还有一件破长衫,可以去吃茴香豆,时而还可以喝上一口绍兴花雕,闲情逸致地和人讨论“茴”字的几种写法。

他呢?连讨论“茴”字几种写法如此的精神享受也不可得。他身处的环境,与人杰地灵的绍兴如何相比?真是荒漠一片,就连懂得从何处下手奚落孔乙己的人也难以寻觅,可以想知他是何等的寂寞。

全家人主要靠他的束脩勉强维持生活。所谓束脩,不过是一小袋高粱米或一小袋苞米img子,和弟子们送给孔子的一条条干肉,风马牛不相及。

墨荷延续了娘家对知识的嗜好,在她没有去世之前,一直坚持让秀春跟着爷爷到私塾去唱《弟子规》《百家姓》《三字经》《论语》什么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等等,虽不明白意思,却是倒背如流。这个四五岁的孙女,算是这个私塾先生的得意门生。

爷爷也很趋时,时而找些文白夹杂的新书来念,什么“天朗气清,恰日良辰,吾辈去旅行,柳暗花明,春满山城……”之类。

秀春还跟爷爷正经临过帖。这一手童子功,使她的字迹直到去世前,在手腕哆嗦、运笔难以控制的情况下,仍让吴为望尘莫及地风骨犹存。

因此秀春的爷爷,对这个不能继承叶家烟火的女孩,倒是钟爱有加。

墨荷嫁到叶家以后的生活,与昔日大不相同。叶家的屋子,下雨漏雨,刮风漏风,不下雨不刮风的时候,就从房梁上往下掉老鼠或是掉长虫。

她喂猪、喂鸡,做一大家子的饭、刷一大家子的碗,还得缝一大家子的衣服、袜子、鞋……却样样都不称大家的心。

她做得太多,就有太多的不是可以数落。她和家里的长工没了两样,分明也是一个长工。

墨荷轻蔑地想,叶家的人实在比自己娘家还会摆谱,也不知道自己没嫁过来以前,叶家人是怎么活的!

女人对女人是苛刻而锐利的。墨荷对叶家的轻蔑有多少,婆婆和小姑姐就能体味多少,一分也疏漏不了。她们就更加变着法儿折磨这个新进门的、轻蔑她们的女人。

阶级之间的斗争也好,国家之间的战争也好,政客之间的勾心斗角也好,个人之间的血债也好……总会有个尽头。杀了,剐了,抢到手了,胜利了……也就了结了。

女人之间呢?

自一八七九年的娜拉出走到现在,女权主义者致力于男女平等、妇女解放的斗争已经一百多年,可谓前仆后继。岂不知有朝一日,真到男女平等、妇女解放的时候,她们才会发现,女人的天敌可能不是男人,而是女人自己,且无了结的一天,直到永远。

严格地说,叶家算不得虐待儿媳妇,不打不骂,给饭吃,给衣穿。

小姑姐只管盘坐在炕上发号施令,闹得墨荷放下簸箕拿起筲,说喘气的工夫也没有可能太夸张,说方便的时间都没有,绝对恰如其分。

一个穷家,居然也能想出那许多折腾人的事情来!那能想出这些活计的脑袋,不是天才又是什么?

小姑姐果然聪明过人,倒也不仅仅表现在如何支使墨荷这一桩事情上。她是样样累,样样拔冲。就连她的头发是不是比他人黑,也是她的一桩心事。更不要说在墨荷没过门以前,她是村子里顶尖的美人……也就难怪她最后累得生痨病而死。

至于秀春的奶奶,只不过添了晚上抽烟袋的习惯。

喂了一天的猪,喂了一天的鸡,做了一天一大家子的饭,刷了一天一大家子的碗,缝补了一天一大家子的衣服、鞋、袜以后,墨荷别指望躺到炕上歇歇腿,去睡那世上再苦再穷的人也得睡的那一觉。她得服侍婆婆抽烟。

秀春的奶奶抽一袋,就让墨荷装一袋、点一袋,一直抽到三星上来。有时秀春的奶奶都睡了一觉,醒过来,接着抽。

一穷二白的叶家,自叶志清的媳妇娶进门后,即刻有了地主的修养和脾性。可见地主的修养和脾性以及对他人的欺压剥削,未必只和劳资关系、生产资料什么的有关。

奶奶的一统天下,直到叔叔娶进媳妇,也就是秀春的婶子进门之后,才有了较为彻底的改观。

如果说到秀春的婶婶,就必得先交代秀春的叔叔是什么样的角色,方见得婶婶的不同凡响。就好比武林中人看那对手惯于使用的家伙,便大约可知对手的路数。秀春的叔叔在村里开小杂货铺,卖个油盐酱醋。从前倒也见过世面,在大铺子里当过伙计,只因手脚不老实,让东家炒了鱿鱼。

叶家的确乏善可陈。“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不要说五世,叶家连一世之泽也谈不上。那样一个老实巴交的乡下秀才,怎么会养出不是手脚不老实,就是挪用公款、被人通缉的儿子?这里指的是,不久以后买卖学成的叶志清,刚被一家银行录用,就因逛窑子挪用公款,不得不逃之夭夭那一档子事。

叔叔娶进的女人和他很匹配,“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的说法,绝非信口胡言。

婶婶刚嫁过来的时候,秀春的奶奶也曾打算给她一个下马威,像制伏秀春的妈妈那样,一举制伏她。

那天奶奶也没让秀春的婶婶干什么重活,不过是吩咐她去磨豆子。

磨豆子的活计有什么累?哪家农村妇女没有磨过豆子?

可是她一上来就喝了卤水。想来早在娘家的时候,她就谋划好了。

也不是一上来就喝,而是披头散发、呼天抢地、村前村后地先跑了几圈。她一面跑,一面尖厉地号啕着:“老天爷呀,我是不能活了,不能活啦!这老叶家就是不让媳妇活呀!——”好像叶家人就跟在后面追杀。

她跑了多少个圈,村里人就跟在她后面跑了多少个圈。

乡下的日子太单调、太没有色彩、太寂寞了,尤其对于胸无大志,也就是说企图不大,却不排除心怀一点乱头的女人。

除了鸡鸭猪狗,除了干活,除了一身破衫,还有什么?

特别是冬天,冰雪封了万物,天上地下一片死白,人人都躲在屋子里猫冬,只有屋顶上那点炊烟,才袅袅地生出一点活气。

春夏之季好一点?可那景物,一辈子地看下来,也腻烦了。山从没有崩一方,地从没有陷一块,永远地依旧。人不光靠景物来陶冶,还得靠事件来激活。突然出现这样一个生动而又富有感召力的女人,谁能不跟着跑,谁能不跟着激动呢?

村前村后跑回来之后,就舀了一碗卤水,真舀还是假舀,聪明过人的小姑姐也忘了扒着她的碗查看查看。

婶婶也没有真喝,只不过把卤水碗“哐——”的一声砸在了门口,接着就是口吐白沫,眼睛翻白。一家人又是灌凉水,又是掐人中。

农村里很多女人都会这一手,不知墨荷是不会还是不屑。

想来是不屑,一个嗜好知识的人,常常不屑于去干于生计非常实惠的事,反倒会吃知识的很多亏。面对这个缤纷多彩的世界,他们最拿手的办法就是自闭,叫他们“窝囊废”也无不可。

因此,秀春的妈妈没有在这方面给她做下结实的铺垫,秀春一生凡事忍气吞声,墨荷是应该负有责任的。

穷凶极恶、从来不信因果报应的叔叔,纵身一跃掠住了婶婶的头发,稳、准、狠地像是套住一匹烈马,扬起拳头就要让她灿烂出一些颜色的时候,婶婶就像练过武功,回身就是一脚,直捣叔叔的鸡巴。叔叔立时脸色煞白,捂着肚子蹲在地上起不来了。

两口子哪有不打架的?在农村,打架就是打架,是很务实、很具体的力的较量。不像城里人,把只务虚不务实的吵架也叫作打架。

此后他们又比试了几次。在村子里战无不胜的叔叔,从此不能再拔头筹,也从此开始了败北的记录。

婶婶也没什么绝活,就是专踢叔叔的鸡巴。一个敢踢男人命根子的女人,是何等了得的女人!

男人又是如何爱惜自己的命根子!又如何为了他们的命根子,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以后叔叔见了婶婶,就像兔子见了鹰。

不谈满腹经纶,肚子里也算有些文章的爷爷,在这样的女人面前,除了仰面顿足说些“家门不幸,家门不幸——”的空话,还能指望这酸腐的穷秀才有什么作为?

奶奶也再不敢招惹婶婶,不但不敢招惹她,反倒让她制伏了。

小姑姐也再不敢吩咐她什么,只要她皱着眉头,发出一声“啊?——”小姑姐马上就含糊其词,不再重复她的指令。

可这并不等于奶奶就会对另一个媳妇手软。奶奶甚至用更加升级的办法折磨墨荷,以笼络、讨好婶婶。

墨荷本应痛恨叶家,可她最不能忍受、最让她难堪的却是叶志清的吹牛。

到了叶家她才知道,聘礼上的字是教私塾的公公写的。叶志清不过是能写一点,会算一点,和她上过洋学堂的兄弟不可同日而语。

叶志清可以嫖窑子,可以让她每年生育一个不能成活的孩子,可以让她奴仆般地服侍……虽则她心怀不满,却也说不出什么,那可不是男人分内的事?而吹牛却是绝对不可原谅。

这种痛恨,不但殃及她的后代,也殃及与吹牛有所关联或从吹牛派生出来的,比如说伪善、撒谎这一类比之杀人越货、贪赃枉法等等不足挂齿的毛病。

从墨荷开始往下,她们家的女人,对人的要求实在是太苛刻了。就连那些伟哉大哉的人物也难免不撒谎、不伪善,又何况芸芸众生?

禅月读大学的时候,正是吴为事业的峰巅,爱好文学的人,可以说是无人不识卿。有个外系的男生问她:“听说作家吴为的女儿就在你们系读书?”

禅月脸上哪怕最敏感的那几条肌肉也不曾牵动丝毫,“不知道。”她回答道。

直到大学毕业,也没几个同学知道她是吴为的女儿。

更何况吴为也不是没有伪善、撒谎的时候,比之他人的伪善、撒谎,情节可能更为严重。虽然没有混迹于贞节女人队伍的妄想,却在几十年的时间里避而不谈、遮遮掩掩有个私生子的隐情。如此,她有什么资格对他人的伪善、撒谎不肯通融?

对于叶家,墨荷最有力的反抗就是回娘家。她的娘家,因为颇具实力而非同一般人的娘家。

娘家是每个无能的、嫁作他人妇的女人唯一退身之地。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她们的难题,总能给她们一个缓冲的机会,让她们和困难暂时拉开距离,稍事喘息。即便学至博士的现代女子,这一隅之地恐怕也是不可或缺的。

多年后秀春惨痛地想,她却连这样一块退身之地也没有。

吴为算是三生有幸,如果她没有这块退身之地,可能早已粉身碎骨。而叶莲子留给她的这块退身之地,更让人叹为观止。他人哪里晓得,吴为不过徒有一副皮囊而已,每逢由于她的任性、轻率、兴之所至……冒犯天下,又没有勇气承受世人讨伐之时,正是叶莲子撑起她的那副皮囊,替她活下来的。

她又算是不幸。偏偏在不是她的过错,不过为情所困却被逼得几近崩溃之时,叶莲子撒手而去,绝了她最后的退路。在痛失“极地”的绝望时刻,她丧失理智地犯下了足以毁灭她余生的大过。所以叶莲子一去,她也就去了,人们看到的,不过是她那副还没有败去的皮囊。

秀春外祖父家,是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满族四大发祥地之一,谈不上人杰地灵,却称得起物华天宝。

难怪中国对外开放以后,一位来访的美籍华人作家问吴为:“你是不是出身于一个满族的贵族之家?”

“为什么?”

“看你的额头和鼻子。因为我们家是,我熟悉这种额头和鼻子。”

“不是。”她决然地回答说。

反正叶家绝对不是,叶家是从山东逃荒过来的贫农。这从她小脚拇趾外侧另有一粒大如小米粒的趾甲,就能准确无误地确定,她是那山东贫农的种。

叶莲子也从来不曾对她谈过曾外祖父的家族史。即便曾外祖父是满族的一个贵族,她也只能是贵族和贫农的杂种。人们也不难从吴为品位的驳杂,得到杂种的印证。

每次回娘家,墨荷只让叶志清送到村于口,从来小让他跟进娘家门,他也就不进。

也许是那物华天宝的地界让叶志清自惭形秽,也许是秀春外祖父家那高墙大院里鸡鸣狗叫、人声鼎沸的气势对他有种威慑力,一个只会吹吹小牛,还没有修炼到气壮山河那个地界的人,一旦面对真刀真枪,底子里先就发了虚。

也许他们两个人都觉得,关于叶家和叶志清,墨荷的娘家人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在叶家的生活、处境,墨荷对娘家人也是只字不提,她丢不起受虐待的面子。

不让丈夫进自己娘家的门,恐怕在二十世纪末的都市也会遭人非议。而一个乡下女人在二十世纪初,就有这样的惊世骇俗之举,可见她是如何地任性好强,也可见她对叶家的报复之心——一种殃及池鱼、不算大气的报复。

当然,这和她不但不爱叶志清,也极度看不起叶志清有关。

如果那时可以离婚,像她这样的女人,非和叶志清离婚不可。

奇怪的是她也很少让秀春跟着回娘家,这很不合乎乡下女人的规矩和思路。如果说是看不起叶志清,为什么也不带秀春回娘家?是嫌弃秀春冥顽不化,不知厉害深浅非要到世上受一遭?也许没想到自己会死得那么早,觉着和秀春的缘分还长着呢。

因为墨荷老是回娘家,秀春对母亲的慈爱没有留下多少记忆。

留下印象的大约只有一两次。

一次秀春在街上玩,迎面撞上一头猪。那头猪大得像牛犊,不但把她撞倒,还把她撞得当场昏厥。墨荷以为她死了,哭得死去活来。等她缓醒过来,看到妈妈吓成那个样子,不但没有像多数孩子那样就势发挥地哭闹,大赚一把以物质形式支付的呵护或抚慰,反倒咧着没有血色的嘴,默默地笑了。

再一次就是在外祖父的丧宴上。她等不及上菜,空心吃了一瓣蒜。蒜味直捣她的小心窝,辣得她捂着心口嗷嗷叫,墨荷不知她得了什么病,急得踢倒了凳子,撞翻了席面……事后秀春觉得辣这一场也算值得。

这种为了一个无须证实的答案不惜工本的思路本就反常,而于一个仅仅四五岁的孩子,是更加地反常了。

墨荷是个美丽的女人。一个女人,又美丽,该是很不幸的。但她没有走出农村,相对来说还不算过于复杂。

美丽的女人大多任性而多情。倒不一定对他人,对自己何尝不可多情!所谓“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人,可能更加自作多情,不然就像糟践了这份美丽的造化。

这个方圆几十里都数得上的美人,在乡下的枯寂日子里,何以消耗她饱满的感情?

既不能参加party,与哪个风流倜傥的男人共舞;也不能在影视上出尽风头,掠获若干崇拜者;更不可能在美术展、音乐会上与哪位趣味相投的男士一见钟情……只能自己给自己制造点欢爱,享受一下爱情的幻觉。

不要以为一个没有读过《白雪公主》的乡下女人就没有对白马王子的希冀。女人们自出生起,就在等待一个白马王子,那是女人与生俱来的本能,直到她们碰得头破血流,才会明白什么叫作痴心妄想。

要想给自己制造点欢爱,在那穷乡僻壤,谈何容易?

能够称得上华彩的片段,可能就是到了七月,过了处暑。那时候,青麻桃似的榛子壳儿,沉郁的残绿里就驳杂、斑斓、沉湎着酒红。如果没有一种自在、自信、沉醉和成熟,谁敢出此心裁、创意,把这样两种大反大逆的颜色放在一起!

那榛子仁儿也就粒粒饱满了。

墨荷就可以放下没完没了的劳作,和女人们一同上山采榛子。那是生活在山脚下的庄户女人唯一名正言顺具有休闲性质的活动。

一到山脚,墨荷就远离了伙伴,一头钻进榛子棵儿,并不急着运动两只手赶紧把榛子收归己有,而是窝在榛子棵儿里,欣赏那榛子壳儿的颜色,心里叹着,好漂亮的颜色,好漂亮的颜色啊!

再不就采一颗,愣一愣,想一想。这是采给他的,而那个他又似乎不是叶志清。

回到家里,一颗颗挑、一颗颗选,选出那最饱满的,用牙轻轻一“垫”,壳儿就裂了,榛子仁儿也就剥出来了。再一颗颗收起那些榛子仁儿,心想,这是留给他的,而那个他也似乎不是叶志清。

即便叶志清回到家里,吃光那些圆圆溜溜去了壳儿的榛子仁儿,她也不觉得是叶志清吃的。

榛子吃多了上火,有一年直吃得叶志清两眼眵目糊,鼻子直流血,可那不是她的事。

她就这样双眼蒙眬、两颊羞红地想象着一个意中的男人。而那男人是如何的中意,她又是说不清楚的。

不过她的想象却混杂着颜色。一般来说,想象是没有颜色的,就像梦是没有颜色的一样。可是她的想象,常常带着处暑之后榛子壳儿的残绿和酒红,就像极少极少数的人,偶尔会在梦中梦见的颜色。

吴为后来能在十分孤绝的情况下,为自己制作、演出一些生活小品,勉力地让他人、更让自己相信,她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很可能是传袭了外祖母墨荷这方面的基因。

她拨弄着那些榛子,自己一颗也舍不得吃。可是还有秀春呢,她看看秀春,再精益求精,仔细剔出稍有缺损的榛子,分给她唯一存活的孩子。

秀春只能等着,从留给那个并不存在的男人的存货里筛出来的那几颗榛子。

——和吴为后来对待叶莲子以及对待禅月的态度很不相同。

这就是为什么有一天胡秉宸突然对吴为说:“我从没有得到过你的心。”

吴为回说:“你这样说有没有良心?从和你相爱到现在,哪个男人入过我的眼?”

胡秉宸认真地想了想,说:“不,不是有关男女的问题……我说不准确。”

其实症结在于,比之她的外祖母墨荷,也许还有叶莲子,还有禅月,吴为很可能对不起爱她的那些男人,严重一点说,她也许坑骗了那些爱她的男人。除了恋爱时期的短期行为,她从不能把对哪个男人的情爱放在叶莲子或是禅月的血缘之上——虽说这是两种不同的爱,并不矛盾,任何人都可以兼容并蓄,但在吴为却是例外。

她对胡秉宸的爱,只能是一种可以交出生命,却无法交出完整的心的爱,永远熬煎在非此即彼、不能平分秋色的歉疚中。并非吴为不愿或不忠实于胡秉宸,等到我们读完吴为的一生,便可知道这例外的由来。

除此之外,很多方面,吴为可能更接近这个无缘一见的外祖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