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吴为在一九四八年这个秋天的早晨写下那个句子后,发生了很多事。

也许她等的就是这些事情的发生。

那时候,吴为还不认识这个“霾”字,她把它念做“狸”。

可能她在一本不知该看还是不该看,更不知看懂了还是没看懂的书里看到了这个字,并且不知为什么被这个字所动,错以为那是一个和湿漉漉、冷飕飕、不清不楚的阴暗天气,或一种她暂时还不明白,但已能感知、深不能测的征兆有关。

那一年,她十岁,小学四年级。

十岁的孩子还在读四年级,应该算是超龄生。但不是因为留级,而是叶莲子交不起学费,有一阵子,吴为不得不陪着失业的叶莲子失学在家。

吴为后来果然成为一名作家,但她决定要写一部书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作家,她只是想写一本书而已。

也不知道有一天她会成功,会从这个土坳坳走向世界的很多地方。

更不知道日后有一天她会陷在这个想法里不能自拔——上帝给我们的本是一个全新的人,我们还给他的却是一个残缺不全、破烂不堪的皮囊和灵魂。

而她这一生失去的何止是健康的体魄,结实的牙齿,乌黑的头发,没有一丝褶皱的青春,潭水般的明澄心境,没有启过封也没有揭下过保护膜的灵魂……最惨痛的是她不得不面对“竟是东风唤不回”的叶莲子。

人们总是说,你还得到了许多。

她着三不着两地回答:“什么是人生最大的痛苦?既不是失恋,也不是失业、失败、失学、穷困、饥饿、灾荒、病痛……而是眼睁睁地看着生命一点点离开你挚爱的人,而你束手无策,回天无力。”

有多少次她对着苍天发誓,她宁愿放弃一切所谓的成功,换回她失去的叶莲子以及当初这个朝阳冉冉升起的早晨。

可世间哪有那样便宜的事?

不过她写下的那个句子,确有很多可以探讨的关节。

她写的是:“在一个阴霾的早晨,那女人坐在窗前,向路上望着……”

那是一个女人。

为什么不是一个男人?

那是一个翘首以待的女人,而不是无牵无挂的闲适女人。

她企盼的是什么?

她能如愿以偿抑或是不?

她将如何面对那不论如何的结果?

…………

只有十岁的吴为,怎么就知道这样开篇?

她从小就是个没心没肺的孩子,浑然一片,随心所欲,心神恍惚,不求上进……并且一生没有长足的改进,直到住进精神病院之前,也还是这样的一个老人。

也许正因为如此,十岁的她才不知深浅地想要写一本书,并先行写出这个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