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地震大小的尺子
2.衡量地震大小的尺子
在有关地震的描述中,我们常常看到“震级”和“烈度”这样两个概念,如2008年中国汶川地震,震级8.0级,最大烈度11度。详细了解这两个概念,对我们深入认识地震的强弱、影响等有关情况是十分必要的。
地震的震级与烈度示意图
震级是表征地震强弱的量度;其大小是以地震仪测定的每次地震活动释放的能量多少来确定的,通常用字母M表示。
目前,我国使用的震级标准,是国际上通用的里氏分级表(这种震级叫做里克特震级,俗称里氏震级,由美国地震学家里克特1935年提出),共分9个等级。实际测量中,震级则是根据地震仪对地震波所作的记录计算出来的。震级每相差1.0级,能量相差大约32倍;每相差2.0级,能量相差约1000倍。也就是说,1个6级地震相当于32个5级地震,而1个7级地震则相当于1000个5级地震。
1995年1月17日日本阪神大地震的震级为7.2级,释放的地震波能量相当于1000颗二次大战时投向日本广岛的原子弹。由此可见,地震释放出来的能量是惊人的。一般认为,迄今为止,世界上记录到的最大地震是1960年5月22日智利的8.9级地震。由于岩石的强度和破裂的规模都是有限的,所以地震的震级也是有限的。震级越大的地震,发生的次数越少;反之,地震越小的震级,发生的次数越多。全世界每年用地震仪可以测出大约500万次地震,平均每隔几秒钟就有一次,其中3级以上的大约只有5万次,仅占1%;中强震和强震就更少了;全世界7级以上的大震每年平均约有18次;8级以上的地震每年平均仅1次。
按震级大小可把地震划分为以下几类:
目前,科学家开始倾向于使用更加精确的测量法,比如“地震瞬间”,把一次地震释放的能量量化。由于地震的不确定性,科学家们一般会在地震之初估算出一个震级,然后在获得更多数据后更新。
知识延展:里克特与里氏震级
世界上只要发生地震,人们就必然要提到一个人的名字:Charles Francis Richter,中文里称他的姓氏为里克特。他是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的地震学家,物理学家。
克里特
1935年,里克特和古腾堡(Beno Gutenberg)共同制定了地震强度的衡量标准:通过扭力地震仪测量地震造成的位移来确定地震的强度。里克特在研究时发现,越是强的地震,留下的曲线振幅就越大。后来古腾堡建议,如果某次地震使距离震中100千米处的标准地震仪的划针摆动1微米,即记录下的曲线振幅宽1微米,这次地震就定义为一级;如果曲线振幅宽达10微米,地震强度则要定为二级。依此类推,曲线振幅每扩大到前一级的10倍,就说明震级高了一级。里克特把地震震级从低到高分为1至10级。这就是现在国际上惯用的“里氏震级”的由来。接近于震级表高端水平的地震很难测量,因为它们鲜有发生,高于里氏8级的地震平均每年只发生一次,科学家们没有更多的机会去分析这种顶级地震。
里氏震级相比较通用的其他标准来说,更客观、更从量的基础上测定地震强度。它并不表明地震的影响,但通过地震仪能够精确给出以释放能量为标准的地震等级。
烈度是指地震在地面造成的实际影响,表示地面运动的强度,也就是破坏程度。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但它所造成的破坏,在不同的地区是不同的。也就是说,一次地震,可以划分出好几个烈度不同的地区。这与一颗炸弹爆后,近处与远处破坏程度不同道理一样。炸弹的炸药量,好比是震级;炸弹对不同地点的破坏程度,好比是烈度。一般情况下仅就烈度和震源、震级间的关系来说,震级越大震源越浅、烈度也越大。通常,一次地震发生后,震中区的破坏最重,烈度最高,这个烈度称为震中烈度。从震中向四周扩展,地震烈度逐渐减小。
烈度一般分为12度,通常用罗马数字表示。它是根据人们的感觉和地震时地表产生的变动,还有对建筑物的影响来确定的。不同烈度的地震,其影响和破坏大体如下:
(续表)
注:表中数量词:个别为10%以下;“少数”为10%~15%;“多数”为50%~70%;“大多数”为70%~90%;普遍为90%以上。
例如,1976年唐山地震,震级为7.8级,震中烈度为11度;受唐山地震的影响,天津市地震烈度为8度,北京市烈度为6度,再远到石家庄、太原等就只有4至5度了。
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