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民可以享受哪些优待和奖励
(1)自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12元,发到子女年满14周岁止;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当地财政支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发放。
(2)贫困地区发放中小学人民助学金时,对农民独生子女的发放金额应当高于其他学生的百分之三十。
(3)农村独生子女参加高中招生(含职业高中)考试的,给予加分的照顾。农村独生子女参加大、中专招生考试,报自治区属院校和地方院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安排劳务输出时,应当优先安排独生子女或者其父母。
(5)免去农村居民夫妻双方两年的无报酬农村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