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曹魏西晋时期的酒泉商业贸易综述

曹魏西晋时期的酒泉商业贸易综述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魏晋时期各政权十分重视加强对西域的联系和开发。曹魏统一北方后,积极开展“丝绸之路”的贸易。酒泉、敦煌在农桑业恢复发展的局面下,商业经济也逐渐繁荣,与西域各国的贸易得以开展。当时豪强大族垄断对敦煌的贸易,并经常恃强进行欺诈和掠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随着“丝绸之路”的畅通和西域交通的恢复,人员往来更加频繁,商品贸易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西晋时期,在“丝绸之路”上流通的商品中,最多的是来自于内地的丝织品。

曹魏西晋时期的酒泉商业贸易综述

魏晋时期各政权十分重视加强对西域的联系和开发。曹魏统一北方后,积极开展“丝绸之路”的贸易。酒泉是中西商业贸易通道的咽喉之地而备受政府重视,由于治理有方,凉州“贫富渐均,户口殷实,[1]瓜州“公和安静,夷夏怀之”[2]。酒泉、敦煌在农桑业恢复发展的局面下,商业经济也逐渐繁荣,与西域各国的贸易得以开展。

早在魏明帝时,凉州刺史徐邈曾经“上修武威、酒泉盐池以收虏谷”,即用河西地区所产的食盐来换取当地少数民族生产的粮食,互惠互利。史称徐邈“度支州界军用之余,以市金帛犬马,通供中国之费”[3],即利用官府所存货币从少数民族市场上购买朝廷需要的具有民族特色的商品,致使“西域人入贡,财货流通”[4]。当时,“西域虽不能尽至,其大国龟兹、于阗、康居、乌孙、疏勒、月氏、鄯善、车师之属,无岁不奉朝贡,略如汉氏故事”[5]。在徐邈的苦心经营下,“西域流通,荒戎入贡”,“丝绸之路”在西北地区畅通,民族贸易得到恢复并趋于活跃。

曹魏时的凉州,地位与雍、幽、并等中原十几州并驾齐驱,是整个西北地区的政治中心、军事重镇和中西交往的都会。敦煌自西汉以来就是中原和西域交往的咽喉要地,往来胡商很多。当时豪强大族垄断对敦煌的贸易,并经常恃强进行欺诈和掠夺,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仓慈任敦煌太守后,即着手革除这些弊端,“抑挫豪右,抚恤贫羸,甚得其理。旧大族田地有余,而小民无立锥之地,慈皆遂口割赋,稍稍使毕其本直”[6]。并以官府与胡商进行交易,派人保护胡商的安全,对进入内地的胡商,给予热情接待。凡西域商人“欲之洛者,为封过所,欲从群还者,官为平取,辄以府现物与其交市,使吏民护道路”[7]。到洛阳和内地经商者即给办理“过所”(通行证),沿途给予照顾;愿意将商品就地销售的,由敦煌郡出钱平价收买;胡商想买回中原地区的丝绸或其他商品,由敦煌郡派官员和商人尽力协办,而且派人护送出境。仓慈这些促进丝路贸易发展的措施,深受西域和外国商人的欢迎,同时也繁荣了敦煌地区的经济。后来仓慈死于敦煌太守任上,西域商人得知这一消息,在戊己校尉治所为他图形立祠吊祭,有的人还以刀刻面以表哀悼。

经过曹魏政权的大力发展,一度阻隔断绝的丝路交通又重新恢复和畅通,其中敦煌玉门关是出入西域的重要门户。《三国志》记载:“从敦煌玉门关入西域,前有二道,今有三道。从玉门关西出,经婼羌转西,越葱岭,经县度,入大月氏,为南道。从玉门关西出,发都护井,回飞陇沙北头,经居卢仓,从沙西井转西北,过龙堆,到故楼兰,转西诣龟兹,至葱岭,为中道。从玉门关西北出,经横坑,辟三陇沙及龙堆,出五船北,到车师界戊己校尉所治高昌,转西与中道合龟兹,为新道[8]。”随着“丝绸之路”的畅通和西域交通的恢复,人员往来更加频繁,商品贸易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楼兰尼雅出土的51件纪年文书[9],有11件属于曹魏纪年,其中就有与敦煌、酒泉、张掖等地进行贸易的记录:

马酒泉寄貂皮□

庞少骞皂(帛?)九匹□

□张掖□□□□(www.daowen.com)

□□□佑须□(《楼兰尼雅出土文书》第340号)

□张幼业于□□

□贾敦煌钱二□

□业约得(《楼兰尼雅出土文书》第556号)

上述两件文书均出土于楼兰,因为有残缺,看不清楚具体内容,从残存的文字判断是与贸易和商品交换有关,其中有酒泉、张掖、敦煌,说明曹魏时期楼兰与河西各地的商贸往来十分频繁。不仅仅楼兰,西域各国经河西走廊与中原的贸易都很密切,加上河西地方官吏实行鼓励和保护胡商贸易的政策,从而吸引了大量的西域商人。

西晋时期,在“丝绸之路”上流通的商品中,最多的是来自于内地的丝织品。1996年吐鲁番晋墓出土了一批丝织物,品种多样,有锦、绢、纱、绮、罗、刺绣等,此外还有漆器铜镜、铁器工具等等[10]。从西域和西方输往内地的主要有玉石,各种毛织物、马、骆驼、棉布等。今新疆民丰县尼雅河一带是当时丝路南道的一个重要关口,来往行人须凭“过所”(通行证)通过。在《楼兰尼雅出土文书》第637号上就保存了一份“过所”的原文:“月支国胡支柱,年四十九,中人,黑色。”第700号“过所”上写着:“异,年五十六,一名奴;髭须,仓白色,著布裤褶[11]。”在与其同时出土的“过所”中有一件写明是由敦煌太守签发的。“过所”注明人的姓名,年龄,面貌,特征,服装,有的也注明所带货物及族别或国别。有一片“过所”残简记载“口入三百一十九匹,今为佳人买彩四千三百二十余匹[12]”。“三百一十九匹”是指何物无法辨认,“买彩四千三百二十余匹”显然是指带颜这时丝织品。持“过所”者多为商人,而且胡商(中亚商人)居多。在“丝绸之路”上一次就可运输这样多的丝绸,可见当时丝绸贸易数额之巨大,商人往来之频繁的繁荣的景象。丝路贸易的发展一直延续到十六国,至北朝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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