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全域旅游的理论误区与旅游的逻辑相关

全域旅游的理论误区与旅游的逻辑相关

时间:2023-10-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我国,上至省委书记、下至村支书,一谈到旅游问题便是全域旅游。我国的旅游学术研究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了,30多年,学者创造了许多来自现象认知的概念,但没有一个概念像全域旅游这样,一经提出,便引起全社会的理论工作者和产业实践者的一种共同认知,成为全社会普遍讨论的一个概念。从理性来说,我不是反对这个概念所指的旅游现象,而是不同意这个现象所提炼的解释用全域旅游这个词组来定义和概括。

全域旅游的理论误区与旅游的逻辑相关

近两年,一个词开始流行于社会,这个词就是“全域旅游”。在我国,上至省委书记、下至村支书,一谈到旅游问题便是全域旅游。在旅游领域,学者如果不讲全域旅游似乎便不是旅游学者,官员不提全域旅游便不是旅游行政管理者,业界不知全域旅游便不是旅游经营者,这种现象已成为当前旅游界的常态现象了。我国的旅游学术研究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了,30多年,学者创造了许多来自现象认知的概念,但没有一个概念像全域旅游这样,一经提出,便引起全社会的理论工作者和产业实践者的一种共同认知,成为全社会普遍讨论的一个概念。

概念的普及和流行是有条件的,特别是对于那些仅限于学术研究领域内的概念,得到实践认知并相传开来,同时成为社会的旅游实践,更是一件困难之事。从学术概念来说,全域旅游并不是一个科学的学术概念,它的现象提炼以及概念构造都存着严重缺陷,但是,为什么在社会流行开来,成为全社会的普遍认可的一个概念,逻辑解释只有一个,便是这个概念体现了各个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学者通过这个概念无边界的解释,终归于自己的学术研究的认知领域,反映出自己的学术价值和自己的学术地位;官员可以通过这个概念寻找出自己工作的着力点和工作抓手,提升旅游管理的政府绩效;业界经营者可以通过这个概念的流行,寻找出自己企业的商机,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因此,全域旅游之所以得到全社会的认同,不在于全社会对于这个概念的理论认同,而在于人们对于这个概念所涉及的利益方面的认可。

从理性来说,我不是反对这个概念所指的旅游现象,而是不同意这个现象所提炼的解释用全域旅游这个词组来定义和概括。从概念构建要素来说,全域旅游不是一个理论概念,仅仅是在经验层面的总结,因为作为理论概念的基本元素的概念是由名词、抽象定义和经验含义三部分组成。全域不是一个名词,不具有名词的解释意义,它是由全和域两个词所组成。由两个词所构成的理论概念也经常有,如经济学名词供求,也是由供与求两个词所构成,但它可以分开解释为供给与需求,在经验含义上具有整体的解释。全域是由全和域构成,全是指什么,域是指什么,我们并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汉语词典中对“全”有多个解释:完备、完整、整个、普遍、纯粹、完美等,对“域”也有多个解释:地区、区域、范围、局限等。将两个具有多种含义又不是一个完整名词的词组合在一起,从概念的理论构建来讲,必须在经验含义和抽象定义上给予科学和规范的解释,使概念明确化,理论意义才能成立。

概念的明确化是概念科学性的一个重要的标准,如果一个概念所涉及的现象没有界限,没有经验层面的解释,没有科学的定义,其结果会是什么呢?不同的群体会依据自己的经验和价值取向任意解释这个问题,使一个严肃的科学的概念变成了一个随意的伪科学的概念。全域旅游提出以来,由于缺乏一个科学的学术界定,旅游学界不同的学者出于不同的角度和利益关系,对全域旅游给予了诸多不准确的解释,将全域旅游解释为全要素、全产业、全人员、全季节、全空间、全过程、全部门、全规划等,有些解释不仅在学理上立不住脚,在实践上也是不可行的。如果按照这些解释来推进我国的全域旅游,将使我国全域旅游发展进入一个理论误区和实践陷阱。

全域旅游不仅在理论上缺乏规范的科学解释,在工作层面上的解释也值得商榷。国家旅游局相关文件对全域旅游的解释是: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地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这段表述说明了全域旅游是一种社会经济发展的模式或者是一种发展方式,我是十分赞成这种提法的,问题是为什么要定位于以旅游产业为优势产业呢?以旅游消费为重心和以旅游产业为优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以旅游消费为重心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实质上是一种旅游化过程,这个旅游化过程不是旅游产业的事情,它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其目的是通过旅游化发展方式提升相关产业的附加值,而不是要做大做强旅游业。在全域旅游实践中,工业、农业商业娱乐业交通运输业文化产业通过旅游这种消费方式,不仅仅是提供了工业旅游产品、农业旅游产品、文化旅游产品,而且是找到了其发展的经济空间、拓展了经营范围,提高了这些产业的附加值。如果通过全域旅游实践,我们仅仅是做大了旅游业,相关产业不能通过旅游提升其产业的附加值,那么,全域旅游就不可能成为推动社会经济的一种发展模式和方式,全域旅游的实践价值便会大大降低。

我们认知全域旅游,必须将全域旅游问题放在一个大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放在我国旅游发展转型的环境下来认识,更能认知全域旅游提出的合理性。其中有两个认识的内在逻辑:一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一个是我国旅游发展的内在逻辑。(www.daowen.com)

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来说,改革开放以来,就社会经济发展方式来说,我国是按照一个主线来推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这个主线就是工业化。所谓工业化,一般意义上的解释是指工业在一国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以至取代农业,成为经济主体的过程。其主要特征是农业劳动力大量转向工业,农村人口大量向城镇转移,城镇人口超过农村人口。因此,工业化和城镇化是工业社会的主要标志。不可否认,工业化发展之路为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近40年,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主要得益于我国工业化道路的选择。因此,工业化之路是不可置疑的。然而,如果我们从另外的视角来分析,工业化之路并不都是正收益,也有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一是工业化剥夺了农业劳动力,大量农业人口快速流向城市,使我国多数农村成为空心村、空心户,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劳动生产力;二是工业化在促进沿海经济和平原经济的快速增长的同时,由于区域的适应性问题,也使得山区经济、内陆经济边缘化,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我国地区二元结构的形成。工业化可以做强平原经济和沿海经济,但难以做强山区经济;工业化可以做强城市经济,却难以做强乡村经济。当前,工业化进程中所形成的城乡经济和地区经济的二元结构,不仅是一个经济发展的问题,也是一个突出的社会发展的问题。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中,通过什么发展路径来解决这两个二元结构,已经成为我国政府以及学术界所关注的一个大问题。问题的核心是寻找破解这两个二元结构难题的发展方式。工业化是一种发展方式,会不会还有另外一种发展方式呢?实践表明,对我国一些地区,特别是旅游资源丰富、不适宜大规模集约化工业发展的山区,我们可以通过旅游化的发展方式而不必通过工业化的发展方式,来解决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这些地区发展工业,相对于平原地区,不具有比较优势;而发展旅游,山区的丰富山地景观和旅游资源,与平原地区却形成了比较优势。对于那些乡村资源丰富又有大的城市作为依托的乡村来说,旅游化是不是也是解决社会经济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一个方式呢?通过旅游化发展,山区经济可以通过不成为沿海地区经济飞地的形式,获得社会经济的发展;通过旅游化发展,乡村的农民可以不通过进城务工的方式,而通过乡村旅游经营,获得资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劳动性工资收入;通过旅游化发展,使我国的农村保持固有的农村风貌,促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成;通过旅游化发展,使我国的农业通过旅游提升农业生产的附加值,壮大农业生产的能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这个问题,工业化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一种发展方式,旅游化也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一种发展方式。虽然学术界对旅游化问题没有深入研究,还没有达到统一的共识,然而,在一些发达国家,旅游化的种种迹象已经形成:一是从事与旅行相关的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在不断提高,二是旅游产值在国民经济总产值的比重在不断提升,三是一个地区常住人口所接待的旅游者人数的比重在加大。这三个现象表明旅游化浪潮正在世界范围内形成。因此,我们在讨论全域旅游问题时不仅仅从旅游的角度来认识,更要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式来认识。长期以来,我们在研究旅游的问题,都是就旅游说旅游,就问题说问题,没有从社会发展大的环境来认识。如果我们从社会发展方式的角度来认识全域旅游,它的意义便就不同了。工业化使我们上了楼,走进了城市,走向了平原、走向经济发达地区;旅游化使我们下了楼,走进了乡村,走向山区、走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这种“上楼”与“下楼”、“进城”与“出城”的生活方式是由工业化和旅游化生产方式决定的。两种生产方式的共同存在,使我们的社会保持了城市经济和乡村经济、沿海经济和山区经济的物质文明和自然文明的基本形态,保护了乡村的基本风貌,保护了农耕文明的基因,使得我们的农村与农业形态不至于被工业化的强势方式而损伤。

从我国旅游发展的内在逻辑来说,我国旅游业是沿着一条从“小旅游”向“大旅游”发展的道路走过来的。在20世纪,我国旅游是一个“小旅游”,旅游市场主要是外国人,旅游产品主要是观光旅游,旅游中介组织主要是旅行社,旅游吸引物主要是景区。进入新世纪,我国旅游的市场变大了,旅游产品变多了,旅游形态和旅游业态变得更丰富了,在这种环境下,我们再用“小旅游”的发展模式应对这种大市场、众多的旅游类型和丰富的旅游业态,显然是力不从心了。我们知道,旅游是一种空间消费,是一种通过空间变换而形成的经济,旅游经济问题既是一个产业问题,也是一个空间问题。旅游要从“小旅游”向“大旅游”发展,没有空间作为支持,旅游是难以做大的。长期以来,从空间来说,我国的旅游发展主要依托于各类景区,但这些空间,无论是风景区、文物保护单位还是宗教艺术区、森林保护区都不是旅游的空间,但旅游可以借这些窝下自己的蛋。这种“借鸡下蛋”或者“借窝下蛋”,在观光旅游时代还可以进行;在我国旅游消费进入休闲时代和度假时代时,则是难以适应旅游者的需求的。旅游形态与空间形态相关,当旅游形态发生变化时,客观上会推动与其相适应的空间形态发生变化。要发展休闲旅游,就必须依托城市空间形态以及城市旅游环境。如果没有休闲街区、旅游街区、旅游风景道、旅游购物区或是旅游综合体,怎么发展休闲旅游?而如果没有度假区、旅游露营地、旅游功能小镇、旅游主题民宿、高尔夫球场,又拿什么发展度假旅游?在小众化旅游时代,我国的旅游形态仅仅是观光旅游,因而我们可以依托景区空间形态来发展。然而,当我们进入了大众化旅游时代时,随之而来的是度假旅游、休闲旅游的兴起,仅靠现有的适应观光旅游形态的旅游景区这种空间形态是难以满足旅游者需要的。同时,从产业形态来说,满足人们出游的服务组织主要是以旅行社为主体的中介组织,这在观光团队旅游发展阶段下是能够满足需求的。然而,当我国的旅游出游方式进入散客化发展阶段时,旅游服务的提供也必然从企业服务的提供,转向全社会的提升,如果全社会没有一个完整的散客旅游服务体系,旅游者的出游消费以及旅游品质就会大大降低。进入新世纪初始,我国就提出了旅游产业转型问题,特别是旅游产品的转型,十多年过去了,我国的旅游转型之所以没有完成,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与我国旅游产业发展建立的空间形态和旅游服务方式提供有关。这是因为,以景区为构架的空间形态是不支撑度假旅游和休闲旅游的旅游形态的,以旅行社为核心的服务体系是不支撑散客旅游形态的。如果中国旅游还是在以往的景区空间下发展,在以旅行企业服务提供为核心的服务框架下运行,中国旅游是永远不可能完成这种转型的。

当我们认知了全域旅游提出的两个重要的社会发展背景后,对全域旅游所提炼的现象解释便清楚了。就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以及我国旅游发展的历史和现状而言,全域旅游的解释便就是一种有限度的旅游化过程。全域旅游就是一种空间、产业、要素和管理的旅游完备问题。从空间域来说,全域旅游是要改变以景区为主要架构的旅游空间系统,构建起以景区、度假区、休闲区、购物区、旅游街区、旅游小镇、露营地、旅游绿道、旅游风景道等点、线、面不同旅游功能为架构的旅游目的地空间系统,推动我国旅游空间域从景区为重心向旅游目的地为核心转型;从产业域来说,全域旅游是要改变以单一旅游形态为主导的旅游产业结构,构建起以旅游为平台的复合型旅游产业结构,推动我国旅游产业域由“小旅游”向“大旅游”转型;从要素域来说,全域旅游是要改变以旅游资源单一要素为核心的旅游开发模式,构建起旅游与资本、旅游与技术、旅游与居民生活、旅游与城镇化发展、旅游与城市功能完善的旅游开发模式,推动我国旅游要素域由旅游资源开发向旅游环境建设转型;从管理域来说,全域旅游是要改变以部门为核心的行业管理体系,改变以定居者为重心的空间行政管理体系,构建起以移动者和定居者双向核心的社会管理体系,推动我国旅游的行业管理向社会管理转变。在这方面,我特别同意以下观点:“全域旅游就是要把一个区域整体作为功能完整的旅游目的地来建设,实现景点内外一体化,做到人人是旅游形象,处处是旅游环境。全域旅游是空间全景化的系统旅游,是跳出传统旅游谋划现代旅游、跳出小旅游谋划大旅游。”这种观点深刻地道出了全域旅游的实质,说明了我国推进全域旅游的意义。

【注释】

[1]2017年2月16日发表于旅游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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