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歌曲体裁
歌曲体裁是指歌曲的表现形式或“样式”类型。根据其艺术特点和音乐性格大致可以分为抒情歌曲、叙事歌曲、队列歌曲、歌舞歌曲、劳动歌曲、诙谐歌曲等不同的类别。
一、抒情歌曲
广义上讲,“抒情”是一切音乐作品的基本表现手段,但作为特定体裁的名称,抒情歌曲一般指歌词细腻、旋律优美、节奏舒畅的歌曲。
抒情歌曲根据作品风格属性,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艺术歌曲
是指歌词内容深刻,曲调写作精致,情感刻画细腻,伴奏(钢琴或乐队)与声乐并重的抒情歌曲。德奥浪漫主义时期的作曲家们经常使用这一音乐体裁。如[奥]舒伯特的《小夜曲》和《冬之旅》、[德]勃拉姆斯的《摇篮曲》等。我国自20世纪20年代开始也产生了许多优秀的艺术歌曲,如萧友梅的《问》、赵元任的《教我如何不想她》、黄自的《思乡》、贺绿汀的《嘉陵江上》等。
2.民谣性抒情歌曲
是指以民歌素材为基础改编和创作的歌曲。此类歌曲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调式上采用五声性调式,旋律线条流畅,节奏律动平稳,多以民族唱法来演唱。如马可的《南泥湾》、铁源的《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士心的《小白杨》等。
3.通俗抒情歌曲
是指表现当代民众的自我心理感受,接近人们的日常生活且易于传唱的歌曲。此类歌曲常采用通俗唱法,多采用以电声乐队为主、兼有其他乐器的伴奏形式。如刘诗召的《军港之夜》、谷建芬的《烛光里的妈妈》、郭峰的《让世界充满爱》等。
二、叙事歌曲
叙事歌曲是指歌词内容具有故事情节叙述和人物塑造、曲调与歌词具有“叙事性”特征的歌曲。此类歌曲句法结构较为自由,篇幅可大可小。如吕远的《八月十五月儿明》,吕远、程恺的《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瞿希贤的《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谷建芬的《采蘑菇的小姑娘》等。
三、队列歌曲
队列歌曲是指具有典型进行曲特征的歌曲。其特点是旋律明快、情绪昂扬、结构规整、速度适宜于队列行进步伐。演唱形式主要以齐唱、合唱为主。如聂耳的《义勇军进行曲》、朱南溪的《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寄明的《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印青的《走向复兴》等。
四、歌舞歌曲
歌舞歌曲是指具有载歌载舞、轻盈活泼特点的歌曲。此类歌曲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歌舞曲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歌曲形式。如云南彝族的《阿细跳月》、纳西族的《阿里里》等。
在专业音乐创作中,有些歌曲直接取材于民歌,也有些歌曲可由民间歌舞曲改编。如金凤浩的《金梭和银梭》、周大风的《采茶舞曲》等。
五、劳动歌曲
劳动歌曲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反映人们思想感情的歌曲。劳动歌曲与人们的生产劳动有着密切关系,直接表现人们的劳动生活,富有强烈的生活气息。此类歌曲一般具有典型的劳动体态性节奏特点。在情绪上主要以抒情的、欢快的、沉重的、号子式的风格来表现。如聂耳的《码头工人歌》、秦咏诚的《我为祖国献石油》、马可的《咱们工人有力量》等。
六、诙谐歌曲
是指以幽默诙谐的语言与轻松活泼的曲调来表现美、丑、善、恶的歌曲。此类歌曲多具有轻巧跳跃和口语化的特点,节奏、结构较为自由,有时为了情绪发展的需要,常用一些朗诵音调或说白。如[俄]穆索尔斯基的《跳蚤之歌》、穆传永的《俺是快乐的饲养员》、金复载的《活佛济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