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乐段
一、基本概念
乐段是比乐句大一级的结构形式,是能够表达相对完整乐思最小的完整曲式结构单位。可由一个至多个乐句组成,以两个与四个乐句构成的乐段最为典型。它既可以作为独立的曲式结构运用,也可以作为更大曲式结构的组成部分。
例5-2-1
例5-2-2
二、乐段的类型
乐段作为最小的完整曲式结构,从其外在的结构规模上看,可分为单乐段与复乐段;从其内在的结构看,可分为方整性乐段与非方整性乐段;从音乐材料上看,又可以分为平行乐段与对比乐段。
1.单乐段与复乐段
(1)单乐段
单乐段是指单一性结构的乐段,多由两个乐句或四个乐句构成。其结构特征为具有鲜明的收拢性。如《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例4-2-26)、《同一首歌》(例4-2-37)、《我的祖国》(例3-5-2)、陕北民歌《圪梁梁》等。
例5-2-3
(2)复乐段
复乐段是指复合性结构的乐段,一般是由两个相当于乐段条件的部分构成。其中,第一部分为开放性乐段,停留在半终止上;第二部分为收拢性乐段,以完全终止结束,第二部分开始的音乐材料应当源于第一部分开始的音乐材料。如《走向复兴》、《国际歌》(例5-2-8)、《嘀哩嘀哩》(例3-3-1)等。
例5-2-4
例5-2-5
2.方整性乐段与非方整性乐段
(1)方整性乐段
方整性乐段是指乐句之间长度相等的乐段结构,即小节数相等的乐段。乐句之间具有对称的特征。如:
例5-2-6
例5-2-7
(2)非方整性乐段
非方整性乐段是指乐句之间长度不等的乐段结构,即小节数不相等的乐段。乐句之间具有不对称的结构特征。如:
例5-2-8
例5-2-9
3.平行乐段与对比乐段
(1)平行乐段
平行乐段是指乐句之间音乐材料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乐段,其结构形式多为方整性乐段。如《我和你》(例5-2-2)、《欢乐颂》等。
例5-2-10
(2)对比乐段
对比乐段是指乐句之间音乐材料不同或基本不同的乐段,其结构形式可以是方整性乐段,也可以是非方整性乐段。如陕西民歌《天心顺》、《听妈妈讲过去的事情》(例4-2-24)等。
例5-2-11
三、四句体乐段
四句体乐段是指由“起、承、转、合”四个乐句构成的乐段,是我国歌曲创作中运用十分广泛并具有典型意义的结构形式之一。其中,每个乐句具有不同的结构功能。“起”句是音乐主题思想的初步陈述,具有相对稳定的结构功能;“承”句往往通过重复、变化等手法进一步陈述音乐主题思想,具有较不稳定的结构功能;“转”句是音乐思想中变化和对比最大的部分,具有强烈的不稳定结构功能;“合”句是音乐思想综合概括的收束部分,具有稳定的结束功能。
如下面几个例子:
例5-2-12
例5-2-13
例5-2-14
例5-2-15
除“起、承、转、合”四句体乐段结构之外,乐段的结构形式丰富多样,小可由一个乐句构成乐段,大可由多个乐句构成乐段,等等。
一个乐句的乐段在实际创作中运用较少,如下例:
例5-2-16
该民歌是两段体歌词结构,每段由一句歌词构成,衬词的运用使音乐得到扩充,构成了一个乐句的乐段。
例5-2-17
例5-2-18
以上两例均为多乐句结构的乐段。
四、乐段的扩充与补充
乐段的扩充是指由于歌词的结构需要、或情感发展的要求而构成了乐段结构的扩大。其特征是在结构内部的扩展。如《我的祖国》(例3-5-2)、陕北民歌《咱们的领袖毛泽东》等。
例5-2-19
乐段的补充是指当乐段结束时,由于歌词结构或音乐情感发展要求加以延伸,使其结构得以扩大,构成结构与乐思的完满补充,其特征是在结构外部的延伸。如:
例5-2-20
例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