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况

概 况

鼎新城故址,位于县城东北90 千米处,距黑河东岸2.5 千米。清初为屯军营驻地,时称“营尔街”。清同治八年(1869 年),毛目县丞李彭监修营尔城告竣,后改为鼎新城。周围三里三,墙高2 丈,基宽3 丈,顶宽1丈,开东、南二门,都有瓮城。为毛目屯田县丞驻地,民国2 年(1913年) 析置毛目县,为县政府治所,今为鼎新镇政府驻地。

据民国《新修鼎新县志》 记载:邑城西北围以湖潭,东北临渠,周三里三分。自同治八年,县丞李彭建筑,迄今七十年矣。同治前无城可守,仅守屯堡。光绪四年,县丞晏英建修东瓮城。光绪十三年,县丞蔡世德建南门瓮城。民国二十五年,县长戴瑾珊补修全城,并于城之附近建筑碉堡,斯时东门倾颓又重建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