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

“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指出:“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我们党走过的90多年的历程充分说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胜利的根本保证。

首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党领导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不断取得胜利的基本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不断前进,正是因为依靠了人民。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得到人民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得到人民支持,也正是因为造福了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代表人民利益,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建设和改革成功的力量源泉。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不论所处的历史方位、所担负的历史任务发生怎样的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原则始终没有变。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都始终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了人民立场,始终把人民作为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主体,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党的事业、国家的事业与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有机统一在一起。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能否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定着党的事业的成败”。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代表人民利益,是党领导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一条重要经验。

其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党带领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动力源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事业是一致的,立场也是一致的。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和人民的共同理想、共同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要完成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崇高历史使命,就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既服务群众又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动力源泉。

第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党调动最广大人民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可靠保障。党的事业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必须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具体内涵。在当代中国,人民指的就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人士。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农民是工人阶级的可靠同盟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依靠的基本力量;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他新社会阶层人士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过程中的作用也不可忽视。我们党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