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一)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确认条件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是指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合理地估计。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①已完工作的测量。这是一种比较专业的测量方法,由专业测量师对已经提供的劳务进行测量,并按一定方法计算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
②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③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只有反映已提供劳务的成本才能包括在已经发生的成本中,只有反映已提供或将提供劳务的成本才能包括在估计总成本中。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交易中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地估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准确地提供每期发生的成本,并对完成剩余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做出科学、合理的估计,并随着劳务的不断提供或外部情况的不断变化,随时对将要发生的成本进行修订。
(二)特殊劳务收入的确认
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
(1)安装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安装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通常应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为收入。
(2)宣传媒介的收费,在相关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为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包括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5)特许权费收入,包括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及专门技术等方面的收入。其中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部分,应在这些资产的所有权转移时,确认为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部分,应在提供服务时确认为收入。
(6)定期收费,有的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长期为客户提供某一种或几种重复的劳务,客户按期支付劳务费。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一)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二)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如果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企业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此时,企业应正确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够得到补偿和不能得到补偿,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三、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处理
(一)单纯提供劳务交易的会计处理
【例13-12】A公司于20×4年10月1日与B公司签订合同,为B公司订制一项软件,工期大约5个月,合同总收入8000000元。至20×4年12月31日,A公司已发生成本4400000元(假定均为开发人员薪酬),预收账款5000000元。A公司预计开发该软件还将发生成本1600000元。20×4年12月31日,经专业测量师测量,该软件的完工进度为60%。假定A公司按季度编制财务报表。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计算:
20×4年12月31日确认提供劳务收入=8000000×60%-0=4800000(元)
20×4年12月31日确认提供劳务成本=(4400000+1600000)×60%-0=3600000(元)
(2)账务处理:
①实际发生劳务成本时:
借:劳务成本 44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4400000
②预收劳务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5000000
贷:预收账款 5000000
③20×4年12月31日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劳务成本时:(https://www.daowen.com)
借:预收账款 48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8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600000
贷:劳务成本 3600000
(二)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交易的会计处理
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有时既包括销售商品又包括提供劳务,如销售电梯的同时负责安装工作,销售软件后继续提供技术支持,设计产品同时负责生产等。
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分别核算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例13-13】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向B公司销售一部电梯并负责安装。A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1000000元,其中电梯销售价格为980000元,安装费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00元。电梯的成本为560000元;电梯安装过程中发生安装费12000元,均为安装人员薪酬。假定电梯已经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款项尚未收到;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电梯发出时:
借:发出商品 560000
贷:库存商品 560000
(2)发生安装费用12000元时:
借:劳务成本 1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000
(3)电梯销售实现确认收入980000元并结转电梯成本560000元时:
借:应收账款 11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60000
贷:发出商品 560000
(4)确认安装费收入20000元并结转安装成本12000元时:
借:应收账款 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0
贷:劳务成本 12000
同时假定电梯销售价格和安装费用无法区分。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l)电梯发出时:
借:发出商品 560000
贷:库存商品 560000
(2)发生安装费用12000元时:
借:劳务成本 1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000
(3)销售实现确认收入1000000元并结转成本572000元时:
借:应收账款 11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72000
贷:发出商品 560000
劳务成本 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