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养老保险产业链延伸的界定和方式

一、商业养老 保险产业链延伸的界定和方式

本书界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业链延伸就是商业保险公司业务范畴已跨出传统业务范围,或法律、政策规定的业务范围。如果寿险公司经营的仅仅是从金融角度的养老保险产品,提供的仅仅是资金的给付,则判定为寿险业自身业务,不算做产业链延伸。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看,衡量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是否属于延伸的界定标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这涉及如何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和防范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问题。

产业链延伸划分为三种方式:一是集群化机构,提供多元化服务。不同于传统行业的地域集中,寿险公司通过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养老服务,主要体现为当前养老保险产品与实体服务的对接,例如,长期护理保险中通过外部购买的方式提供护理服务;二是集群化机构的进一步分工,寿险公司和其他行业的机构根据自身的优势和能力确定自己主要发展的领域,在这一领域取得主导性的地位以及相应的回报,如寿险公司直接投资和经营与保险业对等的其他实体行业:自建养老社区医院和护理机构,向自己的养老保险产品客户以及其他老人提供相关服务;三是产业模块化发展,在寿险公司和其他行业的机构确定自身领域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能力,拓展和创新这一模块,开发相关的衍生产品,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如寿险公司开发高端养老社区,可以锁定高端客户,充分挖掘客户资源,销售其他产品和服务,获得更多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