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城市“以房养老”密切结合
2026年01月15日
二、与城市“以房养老”密切结合
一般情况下,参加“以房养老”的老人仍保留着房屋的居住权,并未离开原先居住的社区,因此将“以房养老”与社区养老结合起来,有利于寿险产业链的进一步完善。
目前,在住房反抵押贷款业务中,承办机构把其购进的大量住房资产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的内容一般是“以房养老”借款人的人寿险和以房屋价值为对象的财产险。而投保内容的创新,则是寿险公司构建城市“以房养老”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在投保人寿险和财产险的基础上,寿险公司可以视被保险人个体情况适当增加长期护理保险、老年健康保险等险种,完善养老保险服务。(https://www.daowen.com)
同时,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智能社区居家养老成为城市养老保障的新选择。为此,寿险公司可以利用社区养老与“以房养老”的平台,在有条件的地区和家庭中试点由保险公司牵头,联合社区、民政部门、医疗、志愿者、公安消防等机构的智能养老服务体系,向每个智能居家养老对象提供包括保险、医疗、饮食、居住、出行、娱乐等多层次、多形式化的现代智能居家养老服务。
此外由于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在商业运作、经营管理和发展路径上都与保险产业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寿险公司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产业首先要有独立的实体作为运作的基础。要把握好“服务支撑技术、服务维护网络、服务实施团队”这三大要素,在产业建设上形成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养老护理服务机构,机构网络建设模式立足因地制宜,采取“与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合署”“赋予养老护理机构相关职能”“委托健康险或养老险分支机构管理”及其他方式,实现资源共享、降低成本、协同运作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