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释梦前提和解析技巧
第六讲
释梦前提和解析技巧
女士们,先生们!上一讲我们提到,对梦的研究想要取得进展,就必须另辟蹊径,采用新方法。现在,我给诸位一个最容易想到的假设:梦不是一种躯体现象,而是一种心理现象。诸位都明白这种假设意味着什么,可是这么说有何根据呢?什么根据都没有,但找不出理由阻止我们这样假设。事实上,如果梦是一种躯体现象,那就与我们无关了;只有当它是一种心理现象时,才会引起我们的兴趣。所以我们不妨先假设它是一种心理现象,看看会有什么结果。最终结果才决定我们能否认同这一假设,乃至将其视作结论的要素。那么我们到底想达成什么目标,要朝哪个方向努力呢?同许多其他科学一样,我们致力于理解现象和它们之间的关联,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提升对它们的控制力。
所以,我们将在“梦是一种心理现象”的前提下,继续研究。这样一来,梦便是做梦者的成就和表达,只是它的秘密不足为外人道,我们也很难理解。如果我跟你们说了一番令人费解的话,诸位会怎么做?肯定会质询我,对吧?那为什么不依样画葫芦,向当事人询问他做的梦的意义呢?
大家也许还记得,我们在研究口误的时候,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有人说,事情出恼了,我们问他到底想说什么——不对,幸好不是我们,而是另一些对精神分析一无所知的人提出了这个问题。他很快回答,他的本意是这件事情很恼人,但是他本想克制一下自己的情绪,换种温和的说法,说事情出现了。当时我就说,这种询问方式乃是精神分析研究的典范;现在各位应当能明白,精神分析的技巧,在于让被分析者自己说出谜题的答案。所以,梦的释义也应当出自做梦者之口。
但就梦而言,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在研究失误行为时,我们有过不少成功的案例;但也有一些当事人对问题避而不谈,甚至在听到我们的解释后勃然大怒。而研究梦时,我们根本遇不到第一类案例,因为做梦者总说自己记不起梦的经过和内容。同样,他们也不会反驳我们的解释,因为我们根本无法替他们解释。那我们是不是该放弃了呢?既然他们什么都不知道,我们什么都不知道,第三方也什么都不知道,那估计释梦是没指望了。如果至此你们便能满意,那就放弃吧!但如果你们还有别的追求,那请随我继续!我告诉诸位,做梦者极可能知道自己梦的含义,只是他们不明白自己知道,以为自己一无所知。
你们也许会提醒我,没说几句,我已经做了两个假设,这无疑会大幅降低这种方法的可信度。我先假设梦是一种心理现象,继而假设人们其实知道梦的含义,却以为不知。无论是哪个假设,都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再将它们摆在一起,得出的结论恐怕难以服众。
没错,女士们、先生们,诸位今日在座,可不是来听我故弄玄虚的,我也无意欺骗你们。虽然这门课的名字是“基础精神分析引论”,但我无意为了让诸位更好地理解讲座内容便删繁就简,掩藏那些困难、空白和存疑之处,好使各位确信学到了新知识。恰恰相反,正因为诸位是初学者,我才要将这门科学的全貌展示给大家,将它的缺陷与难题、挑战与思考和盘托出。据我所知,这样的情况,所有的科学概莫能外,在初创阶段更是如此。我也清楚向初学者授课时,一般会避开那些难题和未尽之处先不谈,但在讲授精神分析时,这是行不通的。在此,我的确做了两个假设,两者环环相扣,如果谁认为这一切太过虚无缥缈,想要看到更确切的推导过程,就不必跟我往前走了。我认为那些人不适合研究心理学问题,因为他们想要的那条更确切的道路,其实是行不通的。货真价实的科学,也无须自降身段,招揽追随者。它们的结论足以说明一切,言之有理,信众自会蜂拥而来。
同时,我要提醒诸位中依然在听讲的人,这两个假设不是等价的。第一个假设“梦是一种心理行为”是前提,随着研究取得进展,这一点将得以证明;第二个假设已经在其他领域被证实,我只是在此借用它。
究竟哪个领域能够为我们提供证据,说明没有被我们意识到的知识的确存在呢?要知道,这一事实可以令人大跌眼镜,足以改变我们对心理活动的看法,本不应该被雪藏太久。顺便提一句,这类事实的名称容易引人误会,但它的确存在,这里头存在着“语词矛盾”的毛病。总之,真相其实并未被雪藏,我们不去了解它或者不怎么关注它,不能算是它的错。同样,如果人类的心理学问题被不了解我们的观察结果的人误读,那也不是我们的问题。
证据来自催眠现象这一领域。1889年,我在南锡亲眼见证了利保尔特(Liébault)和伯恩海姆(Bernheim)颇为震撼的实验。他们使一个人进入梦游状态,令他产生各种各样的幻想。当事人醒来后,似乎对之前所发生的一无所知。伯恩海姆直接要求他描述自己在催眠状态下的所作所为,他声称自己什么都想不起来。但伯恩海姆一再施压逼他开口,说他其实什么都知道,只需要努力想一想。这下,那个人有些动摇,开始回忆,先是模糊地想起了些许受暗示而产生的经历,接着又回忆起另一个场景。他的回忆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完整,最终几近严丝合缝,毫无纰漏。既然最终他回忆起了一切,中途又未经旁人提醒,显然他此前也是知道整个过程的。只是这些经历并不为他所知,他不清楚它们的存在,所以以为自己什么都不知道。我们猜测做梦者的情况同样如此。
相信这一事实肯定出乎诸位的意料,我想你们会问:在说到失误行为时,我们曾说失言的人心里存在着一些他们从未知晓乃至极力否认的意图,当时你怎么不拿出这个论据呢?如果某人以为自己忘记了一段经历,但记忆其实一直在他心中,那他内心有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想法,也就不是不可能了。要是早拿出这一论据,我们肯定已经心中有数,理解失误也就不那么困难了。没错,此前的确可以就此说道一番,但我保留到现在这个更有必要的时刻。有些失误行为不言自明,而要解释另一些失误行为的内在关联,就不得不假设不为人知的心理过程的确存在。在梦的研究中,我们受形势所迫,不得不接受外来解释。此外,我认为将催眠的结论套用到梦上,诸位可能更易接受。失误行为出现的状况,虽在诸位看来再正常不过,与催眠却没有可比性。而催眠状态和梦的前提条件——睡眠状态有明显关联。催眠是人为制造睡眠的方法,我们对催眠对象说:快睡吧!我们给出的暗示,也与自然睡眠中的梦有可比性,两者的心理状态类似。在自然睡眠中,我们与外部世界隔离;在催眠中,除了与施行催眠术的人保持联系之外,我们也与整个世界断绝了往来。顺便提一句,所谓的“保姆觉”,即保姆在睡眠中仍与孩子保持联系,且只能由孩子唤醒的情况,也可被视为催眠的一个变种。所以,将催眠与自然睡眠类比,并非什么放肆之举。假设做梦者对自己的梦境其实有所了解,只是并未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以为自己一无所知,这绝不是无中生有。同时我们发现,研究梦还存在第三条途径:可以从干扰睡眠的刺激出发,从白日梦出发,也可以从催眠状态下受暗示的梦境出发。
现在,让我们重拾信心,回到任务上来。我们知道,做梦者很可能知道自己的梦;我们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帮助他们找到寻回记忆的途径,再让他们将记忆转告我们。我们不指望他会立马说出梦的意义,但他总该弄清梦的来源,及其背后所包含的思想和情感。诸位也许还记得,在失误行为的例子中,当事人被问到如何想到“出恼”一词,他的第一反应便是我们想要的答案。释梦的技巧十分简单,也与此类似。我们询问当事人为什么做这样的梦,他的第一反应会提供解释。至于他是否相信自己本就知道些什么,并非问题的关键,我们会将两者等而视之。
上述技巧十分简单,但我担心它会招致诸位的强烈反对。你们会说:又是一个新的假设,这已经是第三个了!而且还是最不靠谱的一个!难道问一个做梦者,他的梦让他联想到了什么,他的第一反应必是我们想要的答案?当事人可能什么都联想不到,或者鬼才知道他想了些什么!真不知道你的依据何在,对一个需要更多批判的问题,你却钟情于命运的眷顾。何况梦不是一个信口误说的词语,它由许多元素组成。我们究竟应该相信当事人哪个念头呢?
在所有次要的方面,你们说得都没错。梦与口误的区别,的确在于它包罗万象。释梦的技巧必须考虑这一点。诸位将梦的元素逐一分解研究,很快便能发现它与口误的相似之处。说当事人可能什么都联想不到,也并没有错。在有些案例中,我们会默许这种回答,这点稍后再谈。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对这类案例往往有自己的认识。但总体来说,如果做梦者说自己没有任何联想,我们还是得驳斥他,使他相信自己肯定有某些想法——这么做总是正确的。最后,当事人总会说出些念头,至于它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就不是我们该关心的了。当然,最容易被想起的还是过往的经历。他们或如那两个“清晰的梦”提到的那样,说这是昨天发生的事情;或者会说“这让我想起了不久前发生的事情”。借助这种方式,我们会发现梦与近来经历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远超我们的想象。最后,当事人从梦出发,甚至还能回忆起一些较早甚至很久之前发生的事情。
但在主要的方面,你们可就大错特错了。诸位认为将做梦者的第一念头视作答案或有用的线索十分牵强,只是我一厢情愿的做法,当事人的联想很可能与真相无关,这一点我实在无法苟同。我早就说过,诸位心里武断地坚信心理自由;这并不科学,也必须给统治精神生活的决定论让步。我恳请诸位尊重事实,即当事人联想到的恰恰是某一点,而不是其他内容。当然,我不打算强迫你们接受我的想法。当事人的第一想法事出有因,并非随机产生,也并不是毫不相干的念头,这些都可以证明。我最近甚至听说,实验心理学也可以提供类似的证据,虽然对此我不以为然。
绝不要小看这件事的意义。如果叫一个人谈谈他由梦中某个元素产生的联想,那我希望他从某一点出发,进行自由联想。这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与普通的回忆过程不尽相同。有些人很容易做到,对另一些人来说却异常困难。如果抛开出发点,仅仅限定联想的种类和形式,例如请他想出某个名词或数字,联想的自由度便又提升了一阶。这类联想肯定更主观,也更难预料。事实表明,它们每次仍由重要的内因决定,这些因素就如失误行为中的干扰倾向,以及诱发偶然行为的倾向一般,在起作用的时候尚不为我们所知。
我很多学生和我的追随者曾经用姓名和数字做过许多联想实验,其中一部分已发表在刊物上。方法很简单,就是由某一个名字不断展开联想,直至思维枯竭为止。这种联想和由梦中的某个元素展开的想象一样,有一定限制。通过这种方式,解开了由名字产生的自由联想的动机和意义。尽管从出发点到结论之间出现了许多丰富的材料,我们仍需要做进一步研究,实验的结果却总是一致的。由随机出现的数字所引发的联想也许是最具说服力的。应试者思路活跃,最后却总能出人意料地回到某一个明确的目的上。现在,就让我举一个由人名展开联想的例子,这个例子好就好在言简意赅。
对一位青年进行治疗时,我们谈到了这个话题,我说由人名展开的联想看似随意,其实严格受制于应试者当时的人际关系、经济状况和所处的情境。他将信将疑,于是我建议当场做个实验。我知道他与许多女子保持着各种各样的亲密关系,于是便打趣说,如果要他想出一个女人的名字,他肯定有好多答案备选。出乎我意料,或者说是出乎他意料的是,他并不能说出一大堆名字,反而沉默了一阵,坦言自己脑子里全是一个名字:阿尔宾娜(Albine)。这可着实奇怪,但这个名字对他到底有着什么特殊的意义呢?他认识几位阿尔宾娜?更奇怪的是,他一位阿尔宾娜都不认识,由此也想不出更多。也许诸位会想,这次实验可算失败了;不,这次实验刚刚完结,因为他已经想不出更多东西了。年轻人肤色亮得出奇,谈话治疗中我常常戏称他为“白化病人(Albino)”;当时,我们正说到他性格中的女性成分。所以,当时最让他感兴趣的“女子”,正是他自己。
同样,一个人想到某段旋律,肯定是受当时暗中起作用的思绪影响。我们能轻易证明,可能与这段旋律相对应的歌词或出处有关。谨慎起见,我不愿将这一结论扩展到音乐家身上,因为我对这一人群不了解。对他们来说,也许旋律中的音乐成分才是最重要的原因。但对常人来说,第一点原因仍是主流。我知道有位年轻人一度酷爱巴黎歌曲《美丽的海伦娜》,分析表明当时他正在一位“伊达”和一位“海伦娜”之间犹豫不决,这才真相大白。
如果这类十分随性的联想都受制于特定的附属内容,那我们可以肯定,由某一点出发进行的联想也是如此。实验的确表明,除了出发点之外,自由联想还受制于充满情感的思绪和兴趣,即某种情结。它们在潜意识里悄然发挥作用,当时不为我们所察觉。
这类联想曾是极具价值的实验对象,对于心理学的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冯特学派实施了一系列所谓联想试验,让应试者尽快响应某个刺激词。人们可以研究从受到刺激到做出反应的时间间隔,联想到的词语的特征以及多次重复试验后出现的偏差。布罗勒(Bleuler)和荣格领导的苏黎世学派,进一步要求应试者在事后解释自己反常的举动。他们发现,那些看似反常的回应其实都严格受制于应试者的情结。由此他们在实验心理学和精神分析理论之间搭起了第一座桥梁。
明白这些,诸位肯定会说:我们现在认可自由联想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样主观性很强,反而受限于其他因素。我们也承认这种情况适用于由梦中的元素引发的联想。但这并非我们的分歧所在。你声称由梦中元素引发的联想,都受我们所未知的心理背景影响,这一点并未得到证实。我们迫不及待地想弄清做梦者的情结如何影响联想,但有什么用呢?这并不能帮助了解梦,反而如那些联想实验一样,只能带领我们接近所谓的情结。它们跟梦有什么关系?
你们说得没错,但忽略了一点,而这正是我不以联想试验开篇的原因。在试验中,决定反应的一大要素——刺激词是人为决定的,所以应试者的反应其实是联通刺激词与被其唤醒的情结的中间产物。而在梦中,刺激词为做梦者心理活动的产物取代,它的来源是当事人未知的,极可能就是情结的衍生物。所以梦中元素所产生的联想正是由情结决定的,由此推定梦背后的情结,并非不可能。
再举一例作为佐证。对遗忘名词现象的分析可算是释梦的典范;所不同的是前者只关乎一人,梦的解析则关乎两人。我可能暂时忘记一个名词,但心里确信自己记得,在做梦者身上,这种自信必须借助伯恩海姆的实验才能被证实。可是,即便我绞尽脑汁,那个被遗忘的名词就是不出现,也是常有之事。不过我可以联想几个词语去替代那个名词,一旦我做到这一点,整个过程便与释梦有几分相像了。梦中的元素其实也并非我的本意,而只是一个替代物,它所代替的正是我们试图借助释梦来寻找的东西。不同之处在于,如果我忘记一个词,无须思索便能发现替代词是否合适,而在研究梦中元素的时候,我们必须付出很大努力。在遗忘名词的案例中,我们确有一途,可以回忆起被遗忘的名词。如果将注意力集中在替代词上,不断展开联想,早晚都能想起那个被遗忘的词语,并发现我自发想起的替代词和被遗忘的词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后者决定前者的出现。
现在,让我们用这种方法分析一个案例。有一天,我发觉自己怎么都想不起里维埃拉地区那个以蒙特卡洛(Monte Carlo)为首都的小国的名字。这的确令我烦恼,但实情便是如此。我试图回忆所有关于这个国度的事情,想到了出身鲁西南(Lusignan)家族的阿尔伯特大公,想到了他的婚姻和他对研究海洋的热爱,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我放弃回忆,转而思索可能的替代词。很快,我就想到了蒙特卡洛、皮埃蒙特(Piemont)、阿尔巴尼亚(Albanien)、蒙得维的亚(Montevideo)和科利科(Colico)。最先引起我注意的是阿尔巴尼亚,很快蒙特内哥罗(Montenegro)取代了它,或许是黑白相对的原因[1]。这下我发现,有四个替代词中都有“mon”这个音节。于是,我得以一口说出那个遗忘的词语:摩纳哥(Monaco)。所以,那些替代词的确由被遗忘的词而生,前四个词都由摩纳哥的第一个音节派生,最后一个词则由最后一个音节派生。顺便说一下,我很容易便发现自己为何记不起这个词。意大利人也用摩纳哥来称呼慕尼黑(München),正是与这个城市相关的一些回忆对我造成了影响。
这个例子很棒,就是简单了些。事实上,人们必须由第一组替代词出发,再做许多联想,才堪比释梦的过程。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曾有一位陌生人邀请我一道品尝意大利葡萄酒,到了饭店,他却忘了那种曾给他留下上佳印象的酒的名字。从他所联想起的一大堆替代词中,我得出结论,定是一位叫黑德维希的女子使他忘记了酒的名字。实际上,他不仅承认自己第一次喝这种酒时正是由黑德维希作陪,还由此回忆起了那种酒的名字。当时,他已经有了幸福的婚姻生活,那位黑德维希小姐却是不堪回首的往事。
一种办法既然可被用来回忆被遗忘的名词,也一定可以用来释梦。从替代物出发,通过一系列联想,我们总可以推知本源。从遗忘名词的例子中,我们可以推定梦中元素所产生的联想不仅由该元素决定,还受制于潜意识中的本来对象。这样一来,我们的技法便有了一定依据。
[1]Albanien这一国名一说起源于印欧语族中的Albh(白色)一词,Montenegro意为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