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讲 愿望的满足
第十四讲
愿望的满足
女士们,先生们!我们是否有必要回顾一下之前的内容?我们在运用释梦技巧的时候发现了梦的扭曲现象,决定将它暂且搁在一边,先从幼稚的梦中探寻梦的本质。接着,我们回过头来,一步步剖析了扭曲现象。可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两条道路得出的结论并不完全吻合。现在到了将两者放在一起比较的时候。
从两方面看,梦的工作是将思想转化为虚幻的经历。这个过程固然十分神秘,却是一般心理学课题,不属于我们的研究范围。从孩童的梦中,我们知道梦的工作使愿望得到满足,进而消除有碍睡眠的心理刺激。对于那些被扭曲的梦,我们必须先将它分析明白,才能下类似结论。但我们希望从同样的角度解释扭曲的梦和幼稚的梦。我们的第一项进展,就是发现所有的梦其实都是孩提之梦,它们的原始素材是幼稚的,它们的加工对象是儿童的心理冲动和心理机制。在看清了扭曲现象的本质之后,我们必须研究满足愿望一说是否也适用于扭曲的梦。
我们刚刚分析了许多梦,但没将注意力放到愿望的满足上。诸位肯定忍不住要问:你说梦的目的是使愿望得到满足,这到底体现在哪呢?这个问题很重要,也是经常被外行指摘的一点。众所周知,人类本能地抗拒新知识,表现就是将它尽可能压缩,甚至巴不得用一个关键词替代它。就梦的新说而言,“满足愿望”就是它的关键词。那些外行总会问:哪儿有愿望被满足了?他们一听说梦是愿望的满足,便会提出这个问题,并举出反例来驳斥我们的观点。他们很快就能说出很多亲身经历过的梦,其中既有不快,也有极度恐惧,愿望的满足根本无从谈起。这个问题其实不难回答,因为在扭曲的梦中,愿望的满足并不显山露水,往往要分析过梦境之后才能被发现。我们还知道,这样的愿望往往是扭曲的梦所禁止的,是审查作用所排斥的,正是它们的存在导致了梦的扭曲现象和审查作用的出现。不应在完成释梦之前追问究竟何种愿望得到了满足,外行很难理解这一点,总将它抛在脑后。他们对愿望满足理论的排斥态度,正是梦的审查作用的延续,是他们内心不愿承认愿望存在的真实写照。
当然,我们必须解释为何许多梦会引人不快,甚至令人心悸。这是我们第一次遇到梦中的情感问题,这个问题值得研究,只可惜现在还不是时候。如果梦是愿望的满足,那梦中就不该有令人失望的感受;在这方面,外行批评家好像确有几分道理。但有三个复杂的问题,是他们想象不到的。
首先,梦的工作并不一定能使愿望彻底得到满足,有些令人不快的情感会从梦意来到显性的梦境中。研究表明,原本梦意中的不快其实远比梦境中表现出来的要强烈许多,这一点无一例外。我们承认有时候梦的工作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就像喝水的梦不能完全止渴,人照样必须醒来喝水。但从本质上讲,这依然是一个真真切切的梦。我们不得不说,力虽不逮,其志可嘉。这种失败的梦并不罕见。主要是因为,梦的工作可以改变内容,却很难改变情感,梦中的情感往往很顽固。所以,梦的工作可以将梦意中令人不快的内容转化成愿望的满足,令人不快的情感却依然保留了下来。在这类梦中,情感与梦境不符,所以有批评家说,梦根本不是愿望的满足,连无害的梦境也会招致不快。对这些粗浅的看法,我们必须反驳,恰恰是在这类梦中,梦满足愿望的倾向才表现得最为明显,因为它是独立出现的。那些不熟悉神经官能症的人,常犯将内容和情感之间的联系看得过于紧密的错误,所以无法理解有时内容虽已改变,情感却依然如此。
第二点更重要,同样被外行忽视。愿望的满足必能带来快乐,可问题是,谁能感受到快乐呢?当然是有愿望的人自己。可我们知道,做梦者与自己愿望的关系十分特别。他指责它,审查它,总之对它不喜欢,所以愿望的满足不能给他带来欢喜,反而只会带去不快。经验表明,这种不快虽然还有待解释,却往往以恐惧的形式出现。在梦中的愿望面前,做梦者分裂为虽有明显共性,但差异明显的两人。话不多说,我给大家讲一个著名的童话,以便诸位更好地解这层关系。一位好心的仙女允诺替人间一对贫穷的夫妇实现三个愿望。妻子闻到邻舍烤肠的香味,便想要两根烤肠。第一个愿望实现了,烤肠很快被摆在他们面前。这下丈夫不乐意了,他气急之下,许愿将烤肠挂在妻子的鼻尖。第二个愿望果然也实现了,丈夫如愿看到烤肠被挪到新位置,怎么都摘不下来。但这是丈夫的愿望,妻子对此感到很不舒服。童话的结局诸位都再清楚不过。由于男女本是一体,第三个愿望便是将烤肠从妻子的鼻上挪开。这个童话还可以用来说明一些别的问题,我在此想说的是,如果两人不能齐心协力,一个人愿望的满足可能会给另一个人带去不快。
现在,我们或许能更好地理解悸梦了。我们只需从一点入手,便能一探究竟。我们注意到,悸梦的内容往往没有发生扭曲,简直像逃过了审查一般。它毫不掩饰愿望的满足,只是这种被满足的愿望并非梦者所乐见,而是极力屏蔽的。如果说幼稚的梦满足了被允许的愿望,如果说一般意义上的扭曲的梦以暗度陈仓的方式满足了被压制的愿望,那悸梦就明目张胆地满足了被压制的愿望。梦中恐惧感的存在,表明被压制的愿望已强过审查作用,无论如何都需得到满足。现在我们明白,当事人的愿望固然得到了满足,可如果站在审查者的角度,这只会引起不快和反感。诸位完全可以说,梦者害怕看到本应被压制的愿望愈发强大。至于内心的抵制为何以恐惧的方式出现,我们无法仅凭对梦的研究猜断,还必须研究其他场合下的恐惧感。
适用于解释未经扭曲的悸梦,也适用于那些部分扭曲的梦,和其他类似恐惧的不快的梦。悸梦常使人惊醒,受压制的愿望还未在梦中得到彻底满足,我们就醒了。在这个过程中,梦的工作失败了,但它的本质依然没变。我们曾经将梦比作守夜人或睡眠的守卫者,它保护我们的睡眠免受干扰。但如果守夜人自感不支,无法仅凭一己之力消除干扰和危险,便会跑去叫醒梦中人。不过有时候,即便梦境让我们忧虑害怕,我们依然长眠不醒;我们在梦中对自己说,这只不过是一个梦而已,便又接着睡去。
梦中的愿望何时才能战胜审查作用呢?这既可能是愿望的原因,也可能是审查的缘故。出于某些未知的原因,愿望可以变得十分强烈;但大多数情况下,两者力量失衡,还是审查力度不足的原因。我们已经知道,审查的强度时刻变化,视情况而不同;现在我们猜测,即便对同一个元素,审查的强度也并非一直相同。一旦审查作用无力对付梦中的愿望,它们便不扭曲梦,而是拿出最后的手段,使人在睡眠中感到恐惧。
我们还不知道为何这些邪恶、该死的念头偏偏能在夜间趁虚而入,打搅我们的睡眠。答案只可能与睡眠的本质有关。在日间,这些愿望受到强烈的审查,没有机会抛头露面。到了晚上,因为要睡觉,审查作用与其他心理活动一样被迫中止或减弱。正因此,那些被禁止的愿望得以在夜间恢复活力。有神经官能症患者向我们坦言,他们夜不能寐,起初是因为他们不想也不敢入睡,因为他们害怕做梦,害怕审查减弱造成不良后果。不难发现,审查作用虽有所减弱,却并无大碍,因为睡眠也降低了机体的能动性,即使邪念蠢蠢欲动,也只能在梦中肆虐,而于现实无害。正因此,那些理智的梦中人便宽慰自己说,这无非是一场梦,让我们随它去,接着睡我们的觉吧!
第三,如果能把与内心愿望抗争的梦者,想成类似有某种内在联系的两个人,你们就不难理解,愿望的满足还有另一种方式可能引起不快,那就是惩罚作用。依然以之前满足三个愿望的童话为例:盘子里的烤肠满足的是第一个人,即妻子的愿望;将烤肠挂在妻子的鼻子上,则是第二个人,即丈夫的愿望,也是对妻子愚蠢愿望的惩罚。而在神经官能症患者身上,我们常能看见与童话中第三种欲望相似的动机。这种惩罚倾向在许多人的心理活动中都会出现,它们十分强大,可以说是某些梦引起我们不快的原因之一。你们也许会说,这样一来,欲望的满足就没有什么依据了。但仔细推想,你们会发现自己的错误所在。在梦的种种可能性中——有些人认为只有一种可能性——从愿望的满足到恐惧的满足再到惩罚的满足并无不妥。何况,恐惧本就是愿望的反面,两个对立物容易产生联系,而据我们所知,它们在潜意识里本就是一样事物。再说,惩罚也是一种愿望的满足,它满足的是审查者的愿望。
总体来看,你们虽然反对满足愿望说,但我并未却步。我有义务在任何一个扭曲的梦身上证明愿望满足的存在,这也是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再回头看1荷兰盾50克朗买了3个差座位的例子,此前我们已经分析过这个梦,并颇有收获,希望诸位还没忘记它。一位少妇日间从丈夫那儿获悉,仅比她小三个月的女伴爱丽丝订婚了。晚上,她梦见自己和丈夫身处剧院,半边座椅空无一人。她的丈夫却告诉她,爱丽丝和她的新郎本也想来看戏,但买不到好的位置,买3张票要1荷兰盾50克朗,所以他们就没来。她回答,这未尝是一件坏事。我们猜测,这个梦潜藏的梦意是恼怒自己结婚过早,对丈夫不满意。现在我们好奇的是,这个模糊的想法是如何被加工成愿望并得到满足的,又在显性的梦境中留下了哪些痕迹。现在我们已知,审查作用已经从梦境中删去“过早,操之过急”之类的说法,空无一人的座椅影射了这一点。“1荷兰盾50克朗买3个座位”,这句话令人费解,但在象征意象的帮助下,我们有了更好的解释。数字“3”是男性的象征[1] ,所以显性的梦境翻译过来是:用嫁妆去买男人。(“以这许多嫁妆,我本可以找到一个好十倍的男人。”)去剧院显然代表结婚,“买票太早”说的其实是结婚太早。这一替换便是满足愿望的结果。梦者对自己的婚姻一向不满,这在听闻女伴订婚的那一天达到极致。此前,她一直以婚姻为荣,认为女伴会羡慕她。天真的少女常在订婚后告诉自己的同伴,不久之后就可以去剧院看那些之前禁止她们观看的节目了。这份好奇和窥视欲,起源于窥探性秘密,尤其是父母性生活的想法,许多女子过早结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因此,去剧院看戏成了结婚的替代物。现在,梦者既对自己早婚感到恼怒,便回想到自己以早婚来满足窥视欲的时候,并在那种愿望的刺激下用去剧院看戏替代了结婚。
要证实愿望满足即便隐蔽,但真实存在,这也许不是最好的例子。但换作任意一个扭曲的梦,情况也大致如此。对此,我无能为力,只能说我坚信这条路一定行得通。不过我想在理论上多做一些讨论。经验告诉我,这一点是梦的学说中最危险、最易引起矛盾和误解的一点。另外,你们或许以为我说梦是愿望的满足或者其反面,即恐惧或惩罚,代表我已经收回我一部分观点;有人或许想乘胜追击,逼我做更多让步;还有人可能指责我表述不力,没能将我自己明白的道理详尽道来。
许多人随我一路走来,接纳了我之前的观点,却往往在满足愿望这一点上止步不前,问我,我们承认每个梦都有意义,精神分析技巧也可以发掘出这些意思,但为什么这层意义就非得以满足愿望的形式表现出来呢?这似乎与种种迹象不符啊!为什么夜间思考的意义不能像日间思考一样多种多样?有些梦满足愿望,有些梦或许如你所说是其反面,是恐惧,但梦为何不能继续表达一种决心,一种告诫,一种对是与非的思考,或者某种偏好呢?为什么只能是愿望或其反面?
有人也许会说,如果我们能在其他方面达成一致,这一点其实并不重要。我们发现梦有意义,也找到了发掘其意义的方法,就足够了;过于限制意义的范围,只会使我们前功尽弃。此话谬矣。如果这一点存在误解,不仅会影响对梦的本质的认识,还有碍我们理解神经官能症。“通融术”或许在商场上行得通,在科学研究中却有害无益。
你们问梦的含义为何不能有许多种,我回答的第一句话一如往常,我不知道。要是情况如你们说的那样,我也并不反对,那对我没什么影响。你们的说法也许更易被人接受,但只有一个小问题,就是与事实不符。我的第二点回答是,认为梦代表了各式各样的思考方式和智性选择的观点,对我来说并不陌生。我在论述疾病史时曾提到一个梦者连续三天做了同样的梦,之后这个梦再也没有出现过。对此,我的解释是这个梦代表一种决心,在它被完成之后,就再没有出现的必要了。此后,我还撰文论述过一个相当于一份供词的梦。我为何要自相矛盾地声称梦只能是愿望的满足呢?
这么做是为了防止更幼稚的误解把我们研究梦的成果毁于一旦。这种误解,将梦和潜藏的梦意混为一谈,将只属于后者的特点强加在前者身上。的确,梦可以代表我们之前列举过的一切现象,如决心、告诫、思想、准备、解决问题的尝试等。但仔细一看,你们会发现这都是潜藏的梦意中转化为梦的那一部分内容。从释梦的过程中,我们知道人类的潜意识思考对这类决心、准备和思想进行加工,通过梦的工作生成了梦。如果你们对梦的工作不感兴趣,却对人类潜意识的思考活动很有兴趣,你们便会把梦的工作放在一边,说梦是一种警告、一种决心等等,这种方法很实用,你们有理由这样说。在精神分析研究中,我们也经常这样做:为了找出梦背后潜藏的思想,我们会着重拆解它的形式,而不太在乎具体内容。
在评价潜藏梦意的同时,我们不经意间发现,上述所有这些十分复杂的心理行为都在潜意识中发生,这既是一项壮举,也令我们迷惑不解!
言归正传,如果你们明白自己那么说只是为了表述简便,所谓意义的多样性并不涉及梦的本质,这话当然没错。你们所说的梦,要么指显性的梦境,即梦的工作的产物;要么指梦的工作本身,即将潜藏的梦意加工成显性梦境的心理过程。将这个词用在其他情况下都只会混淆概念,造成混乱。如果你们要说梦境背后潜藏的思想,就请你们注意用词,把话说完整。潜藏的梦意,指的是梦的工作用来加工成显性梦境的材料。你们为何要将材料和对其进行加工的工作混淆在一起呢?与那些只知最终产物,却不知其从何而来、如何而成的人相比,你们好得到哪里去呢?
梦的工作对思想进行加工,是梦唯一的本质特征。也许在实践中我们可以忽视它,但理论探讨绝对绕不过这一点。观察分析表明,梦的工作不只限于将梦意以远古和倒退的方式展现。它还会在梦境中夹杂一些并不属于潜藏梦意的内容,那才是梦的导火索。这味不可或缺的添加剂正是潜意识中的愿望,梦境的出现是为了满足它。梦可以千姿百态,会以告诫、决心、准备等形式呈现,但它本身是一种愿望的满足,是梦的工作的唯一成果。所以,梦不可能单纯是一种决心或告诫,而应该是在潜意识愿望的帮助下,以远古的表达方式出现,为满足愿望而生的决心或告诫。满足愿望才是梦的唯一本质特征,其他特征都可以改变。当然,梦也可以表现为愿望,那样梦的工作就是在潜意识愿望的帮助下,实现日间潜藏的愿望。
我对这一切了然于胸,不知有没有把道理给各位讲明白,我也很难向诸位证实这一点。这一方面需要详尽地分析许多梦,更为棘手和重要的是,只有了解了后面的内容,我们才能对梦更好地了解。对于一个内容连贯的事物,你们总不至于以为在对其他方面都只知皮毛的情况下,便可将某一点研究得十分透彻吧?由于我们对类似梦的神经官能症症状还没有了解,所以现在只能说这么多。接下来,我要跟你们一道从新的角度再来分析一个例子。
还是让我们回到已经反复说过多遍的1荷兰盾50克朗买3张戏票的例子上来。我向你们保证,一开始选取这个例子,并没有过多目的。诸位已经知道潜藏的梦意是什么。梦者听说自己的女伴刚刚订婚,对自己结婚过早恼怒不已;她瞧不起自己的丈夫,认为如果自己当初再多等等,可以嫁一个更好的男人。对于将这些思想转换成梦的愿望,我们已有所了解,那是一种窥视欲,去剧院象征一种古老的好奇,即了解婚后秘密的渴望。这可以追溯到孩童对父母性生活的渴望,它是幼稚的,即使在长大之后依然存在,摆脱不了幼稚的根源。但日间得知的讯息不会引发窥视欲,只会给当事人带去懊恼和悔恨。这种愿望并不属于潜藏的梦意,我们释梦并得出结论,也没有将这一点考虑在内。但懊恼本身不能成梦,梦者虽深悔结婚太早,但如果窥探婚姻秘密的古老愿望没有被重新唤起,梦也不会产生。这种窥视欲影响了梦境的形成,结婚被去剧院看戏替代,所以梦境看上去像是实现了一个早年的愿望:你看,我可以去剧院看所有被禁止的东西了,你却不能;我结婚了,你还得等着。就这样,现实的情况在梦里发生反转,一场旧的胜利代替了新的失败。同时,窥视欲的满足与竞争关系中的自我满足联系在一起。这种满足体现在梦境中:梦者可以去看戏,她的女伴却去不了。梦境既体现了潜藏的梦意,也以不合情理、难以理解的方式实现了愿望的满足。释梦工作必须抛弃那些表示愿望满足的部分,转而发掘那些令人不快的潜藏梦意。
举这个例子,是想提醒各位将注意力集中到潜藏的梦意上来。要记住,它首先不为梦者所知;其次应是容易理解且内容连贯的,可视为对引起梦的刺激做出的反应;最后,它的价值可以媲美任何一项心理活动或智性行为。现在,无论梦者是否承认其存在,我都要将其严格定义为“日间残念”。我要将日间残念和潜藏梦意区分开来,为了与之前的措辞保持一致,我将释梦发现的一切都称为潜藏的梦意,而日间残念只是潜藏梦意的一小部分。同时还有一部分来自潜意识的内容——极为强烈却被压制的愿望,也是生成梦的必要因素。它作用于日间残念,生成了另一部分清醒时难以理解的潜藏梦意。
我曾用一个比喻说明日间残念与潜意识愿望之间的关系,在此再复述一遍。每一项经营活动都需要资本家支付费用,并需要有创意的企业家将自己的想法付诸实施。在梦的生成过程中,潜意识愿望总是扮演资本家的角色,为造梦提供精神动力;日间残念则是决定如何花费开支的企业家。但是,资本家可能兼具创意和能力,企业家同样也可能有资本。这为实际操作提供了方便,却对理论研究造成了困难。即便两者可能是同一个人,国民经济学也总是将两个角色分开讨论,我们的比喻正是如此。梦的形成过程中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这一点留给诸位自行想象。
有一个问题诸位肯定已经憋了好久,不说清楚,我们也无法继续。你们肯定会问:日间残念是潜意识的,造梦不可或缺的潜意识愿望也来自潜意识,两者所指的潜意识是相同的吗?你们的感觉没错,这的确是问题的关键。这两个潜意识的概念是不同的。梦中的愿望来自起源于幼稚时期、有特殊作用机制的潜意识,这是我们之前所了解的。如果能从名称上对两个潜意识加以区分,自然再好不过。但我们最好还是耐心些,等研究过神经官能症现象之后再说。我们提出一个潜意识的概念,人们已经说我们异想天开了;现在突然有两个潜意识,不知世人该作何感想呢?
这一讲先到这里。你们了解的知识尚不完整,但一想到这门知识可能经由我们或他人的努力得到扩展,诸位的心中是否也充满希冀呢?何况,我们不是已经有了许多意外收获吗?
[1]对于婚后无子的妇人,数字“3”还有另一层含义。在此我不提这点,因为没有资料可以说明那个妇人膝下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