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 望

展 望

互联网传播治理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小到个人,大到国家,都是互联网传播治理中不可或缺的力量。政府—企业—网民三位一体的互联网传播治理体系构筑起了网络世界的防火墙,立法—执法—守法形成了互联网传播治理的法律闭环。互联网传播治理既是系统工程,又关注琐碎细节,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就需要微观、中观、宏观层面多环节的相互协调配合,立体化推进互联网传播治理进程。

同时,互联网传播治理也是全球性议题,需要坚持多边参与、多方参与的原则。互联网发展是无国界、无边界的,利用好、发展好、治理好互联网必须深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推进互联网国际治理体系变革,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由当前趋势可见,全球互联网传播治理在经历了政府管控与言论自由的两方博弈及各个国家的“孤军奋战”后,正在迈向基于“多利益攸关方”模式的全球共治。当然,多利益攸关方的博弈局面将更加复杂,政府、企业、个人、世界各国及未来可能出现的多方主体有各自的权责利益,也有共同的目标和诉求。未来的互联网传播治理谋求的是一种“求同存异”的平衡生态,各方主体也将在这种追求平衡生态的共生、共建、共融、共享中形成互联网传播治理的合力。

因此,对互联网传播治理模式的研究会继续成为未来的热点议题。面对未来更加复杂的互联网形势,世界各国都将更加期待一个以变量和常量构成的互联网传播治理模式,从而更从容地应对互联网世界的风云变幻。而建构互联网传播治理模式的前提是明确各方主体与主权,以边界和框架建立起互联网传播治理的骨骼。随着网民个人意识的不断觉醒,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重要性的不断提升,以及随之而来的多种威胁的衍生,对网络社交、网络经济、网络视频、网络人权、网络安全、有害信息治理等议题的研究和探讨将会受到更多关注,同时也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当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在互联网传播治理中的应用必将成为新的研究热点。

互联网传播治理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中国作为世界大国应更好地把握这一机遇,为国际社会贡献更多的中国智慧。面对互联网技术的气象万千和应用的千变万化,互联网传播治理模式应动态发展,因时制宜,多方合力,这样才能与时代共进,与历史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