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本质
2025年09月26日
第一节 认识的本质
认识论作为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是人们对认识的认识,是关于认识的哲学理论。它主要研究的是认识的性质、认识的发展过程以及一般规律、认识的哲理性与价值观以及检验评价标准等一系列围绕认识的领域范畴。对于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哲学史上形形色色的认识论学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总结与吸收人类哲学认识论史上的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对有关认识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做出了科学的解释与正确的回答,创建了真正科学的认识论。
【知识链接】
18世纪英国著名的主观唯心主义论者贝克莱认为,人类认识的对象或者是实实在在由感官印入的观念,或者是由于人心的各种情感作用而感知的观念,或者是借助于记忆和想象而形成的观念。因此,人类所能知道的只是观念,观念的来源是心灵而不是事物。可感事物只能存在于观念之中?它们的存在依赖于人们的感知。所以,物质实体没有自身存在的理由,即使它存在,人们也不可能知道,它不存在,也不影响人们对观念的认识。当时的法国唯物主义者狄德罗把贝克莱的观点比作一架发疯的钢琴,在发疯的时刻,以为自己是世界上唯一的钢琴,宇宙的全部和谐都发生在它身上。但由于旧唯物主义的局限性,他认为这种体系虽然荒谬之至,但最难驳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