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领导体制

四、组织 领导体制

(一)动员决策机构(https://www.daowen.com)

国防动员的最高决策机构是一个拥有高度权威的机构,它在国家遭受侵略时,宣布战争状态,决定局部动员或者全国动员,发布动员令等。我国的动员决策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有权“公布法律”,“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动员决策机构的主要职责是:预测判断战略环境,适时做出国防动员准备决策;制定、颁布动员法律;发布动员令和复员令。

(二)动员协调机构

动员协调机构,是在各级政府中负责动员组织、计划、议事、协调的职能机构。为了使国家的人力、物力、财力在动员活动中得到合理的分配和使用,世界各国通常在中央政府设有国家一级指导、协调战争动员的机构,其成员由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军队系统等方面的代表组成。如美国的“紧急行动委员会”、英国的“国防参谋部作战需求委员会”、法国的“国防总秘书处”、日本的“国防事务局”等。

我国为了加强对国防动员工作的领导,在各级人民政府设有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设综合办公室、政治动员办公室、人民武装动员办公室、经济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科技动员办公室、信息动员办公室等办事机构。国防动员委员会是我国国防动员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国防动员决策中具有极其重要的辅助作用。

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有组织实施本级国防动员工作,协调国防动员工作中经济与军事、军队与政府、人力与物力之间的关系的重要任务。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组织拟订国防动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措施;组织制定国防动员规划、计划;检查督促国防动员法规的实施和国防动员计划的执行;协调军事、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大国防动员工作;组织领导本地区的人民武装动员、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等工作;行使党委和政府赋予的其他职权。

(三)动员执行机构

动员执行机构,既指各级政府和军队组织中负责动员工作的职能部门,又指对上级负责的下级动员机关。下级动员机关相对于上级,它是执行机关,对下级又是本级动员范围内的领导机关。政府和军队中的动员职能部门,既是本级政府或军事指挥机关的动员业务部门,又接受上一级动员职能部门的指导。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动员工作的指示、命令、计划,结合本级动员范围的实际,制定本级的动员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并检查、指导、督促所属范围动员活动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