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重战、慎战思想
重战、慎战是解决战争问题的基本思维定式。
1.重战
《孙子兵法》开宗明义:“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这反映了孙武所处时代战争的真实地位。当时能称之为大事的行为活动有两个:一个是祭祀,另一个是战争。春秋末期,诸侯兼并,战争不仅是各诸侯国维持其政治统治、向外扩张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在面临险象环生的战乱吞并中维系国家存亡的无奈选择。战争是关系民众生死、国家存亡的大事,必须要研究。这一精辟的概括,既是孙武军事思想的基本出发点,也是古代人们对国家与战争关系的实质表述,体现了中国传统的重战思想。
2.慎战
中国古代兵家很早就认识到杀人“盈城盈野”虽然不是战争的目的,但这是活生生的战争过程。孙子云:“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国家灭亡和人死都是不能再复活的。所以,在战争问题上,凡明智的国君都慎重,贤良的将帅都警醒。在战争指导上,当以“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为基本原则。那就是对国家无利可图的,就不要采取军事极端行动;没有十足取胜把握的,就不能随意用兵;不是处于危急紧迫情况的,就不能轻易开战。“兵甲者,国之凶器也”,绝不可“怒而兴师”“愠而致战。”老子认为:兵者凶器也,不得已而用之。反对穷兵黩武,挑起战端。慎战不是消极地避战,一味地反对战争,而是拥护正义战争,反对非正义战争。“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制战,虽战可也。”
(二)知战、谋战思想
1.知战(https://www.daowen.com)
知战是解决战争全局问题的根本前提。
(1)明确战争与政治的关系。战争是阶级社会永恒的主题:战争是什么?兵者,国之大事。既然是国家的大事,那么国家又是什么?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由这个逻辑得出战争是政治的重要内容,显然战争扮演的是工具的角色。《淮南子·兵略训》指出:“兵之胜败,本在于政。”以“政”表述政治,概念更加明确,而且高度概括了中国古代军事思想中关于政治是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因素这一根本观点。中国历史上出将入相的吏制形态定制了文能治国、武能安邦的人才标准。文武相济治国施政理念也早已扎根于人心。孔子讲“有文事者,必有武备;有武事者,必有文备”,强调搞政治斗争必须有军事作为后盾;搞军事斗争,必须以政治为基础。战国时期,“义兵”“义战”等概念在兵家和诸子的兵论中频频出现。《吕氏春秋》:“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义,攻伐不可,救守不可。”由政治衍生出战争的正义性与非正义性的思考,已经触及到了战争的本质,揭示了战争的人心向背与战争结局的必然联系。《孟子》将正义之道引入战争视野:“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淮南子》更以惊人的深刻性指出:“得道之兵……因民之欲,乘民之力,而为之去残除贼也。”意思是正义战争顺应社会发展,体现着民众“去残除贼”的愿望,因此能借助民众的力量达到目的。《荀子》:“凡用兵攻战之本,在乎壹民。”《吴子兵法》:“百姓皆是吾君而非邻国,则战已胜矣。”“是以有道之主,将用其民,先和而造大事。”《尉缭子》认为,只有把人民群众动员起来,“使民扬臂争出农战,而天下无敌矣。”《三略》在说明“英雄”与“庶民”在国家所处的地位时指出:“英雄者,国之干;庶民者,国之本。”《淮南子》:“乘众人之智,则无不任也;用众人之力,则无不胜也。”得出“顺道而动,天下为向;因民而虑,天下为斗”的规律,尽管当时所谓的“民”与我们今天所说的“人民群众”大不相同,但直观地表明了民众在战争中的主体地位和历史作用,闪烁着人民战争思想的星光。
(2)明确战争与经济的关系。经济是政治的基础,是战争运行成本的主要种类和图谋的最直接物质性利益。其一,战争无不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孙子将其表述为“兴师十万,日费千金”;其二,“富国”是“强兵之急”,富国是强军的根本;其三,经济是战争的手段,以战养战,胜敌益强。在中国古代兵家看来,充足的战争物资储备,是军队实现攻守自如的物质基础。“有积蓄则久而不匮”,“内可以固守,外可以战胜”。由此,古代兵家在军队保障方面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要让将士们“必先有含哺鼓腹之乐,而后有折冲御侮之勇”;二是保障要以通为利,确保运输线的安全畅通无阻,实现及时不间断的足够的供应;三是先储先屯,平时军队可以一面屯田一面戍边积累战争物资,同时还要进行预先的军械储备以解决战时供给之忧;四是“取用于国”与“因粮于敌”相结合,“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一方面夺取敌人的粮食物资可以就地解决自己的军需问题,避免长途运输造成的人财物的损耗;另一方面鼓舞自己增强战胜敌人的信心,打击敌人的军心士气,增强自己战胜敌人的物质基础,削弱敌人的战争能力。因此,在战争指导上不仅重视军事的博弈,而且注重经济的较量,以经济实力的消长方式,实现敌我优劣态势的转变,致人而不致于人。
(3)明确知与战的关系。“知彼知己,百战不殆”,是公元前512年孙武在进呈吴王的《孙子兵法》中提出的一条极其重要的军事原则。它揭示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认识战争中敌我双方的矛盾,寻求制胜之法,就必须深刻了解敌我双方一切方面的情况。首先,这种“知”包括了敌我两方面的所有内容。《孙子兵法》从强调决定战争胜负的道、天、地、将、法五个要素入手比较双方: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兵众孰强?士卒孰练?法令孰行?赏法孰明?对其不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或知彼不知己,知己不知彼。其次,这种“知”必须是本质的认识,而不是停留在表面现象的认识。特别要注意防止被敌人制造的种种假象所迷惑。“知彼”虽不能完全达到详尽,但也要以“七计”不漏为要求。“知己”则必须详尽无遗,“料敌者疏,料己者密。料敌者知敌之势,料己者知己之情”就是这个道理。最后,这种“知”不可能一劳永逸。战争中敌我双方的一切情况都处于此消彼长、优劣不断发生变化的情况之中。因此,“知彼知己”是贯彻于战争全过程的活动,一定要“践墨随敌”不停地审时度势做到随机应变。总之,只有做到了“知彼知己”“庙算”定谋,做到“动而不迷,举而不穷”,才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庙算”必先知。“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
2.谋战
谋战的本质就是趋利避害。
用兵之道,先谋为本。这是一个千古不变的军事规律。数千年来,中国历代兵家都将这个原则作为自己的优良思想来传承。如《孙子兵法》以计开篇“庙算”为平台。《尉缭子·勒卒令》指出:“若计不先定,虑不蚤决,则进退不定,疑生必败。”诸葛亮强调“夫用兵之道,先定其谋”,《淮南子·人间训》:“凡人之举事,莫不先以其知,规虑揣度而后敢以定谋。”等等,这些都反映出中国古人用兵重在先定谋略的特点。
中国古代兵书中关于战争谋略与战术的观点,确有建树。如“上兵伐谋”的谋胜论;“以全争于天下”的全胜论;“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威慑论;“众之所助,虽弱必强;众之所去,虽大必亡”的民胜论;“得之国强,去之国亡”的将胜论;“度势”“料势”“为势”的“胜可为”论;“先人有夺人之心”的“兵贵先”胜论;“后人发,先人至”的后发制胜论;“制人者,握权也;见制于人者,制命也”,“致人而不致于人”的争主动权论;“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善用兵者,无不正,无不奇,使敌莫测。故正亦胜奇亦胜”的奇正相生论;“我专而敌分”的“以众击寡”论;“避其锐气,击其惰归”,“勿邀正正之旗,勿击堂堂之阵”,“以治待乱,以静待哗”,“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的“治气”“治变”“治心”“治力”的四治论,等等。谋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庙算”制胜。“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战前,计算周密,各种因素作比较,胜利条件多的,就有把握胜敌;计算有遗漏并且胜利条件少的,都不能胜敌;更何况于不去计算比较啊!以此来考察,谁胜谁负就已经区分出来了。庙算制胜,主要是指战前必须从战争的全局上,对战争诸因素进行仔细分析对比,辨明强弱、敌我优劣后,决定打不打?规模、范围的确定,时机选择、战地选择,先打哪里,后打哪里?在用兵、布阵,进行战争准备和后方保障方面,做到成竹在胸,打则必胜。即“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
(2)诡道制胜。“兵者,诡道也。”用兵打仗是一种博弈行为,要运用诡诈以多变取胜。军事上的诡道是指有异于常规的做法。“兵以诈立”,揭示了战争规律。在战争中如果跟敌人讲“君子”之道,就会受制于敌;若能利用诡道,造成敌人的过失,为自己创造战机,那敌人就会陷于被动挨打的局面。如古时马陵道之战、诸葛亮的“空城计”,现代日本偷袭珍珠港、盟军诺曼底登陆等等,均是以诡诈获得成功的战例。孙武将诡道归纳为示形四法:“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应对八法:“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一语道破“诡道”以密成事,“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3)“不战而屈人之兵。”在战争中杀人盈城盈野,百战百胜,虽然能达成屈敌目标,但人力物力财力损耗巨大,为战后恢复生产造成极大破坏与战争旨在征服人心的初衷发生一定的背离。“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不战而使敌人屈服之法好在代价小成果优。因此,孙武的选择是:“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上策是以谋制胜。其次是以外交手段,分化瓦解敌人,陷敌于孤立,迫敌屈服于我。战国时期,秦国成功兼并六国就是落实“远交近攻”的策略,以外交手段与军事进攻相结合的成果。再次是用武力战胜敌人。最下策是硬碰硬的攻坚战。孙武指出:“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不以交战迫敌屈服,而用全胜的谋略争胜于天下的是善用兵者的作法。用此方法,军队既不会疲惫受挫,又能获得比攻战更好的利益。这就是孙武以谋胜敌的原则和全胜的思想。公元前630年烛之武靠入情入理、利害分明的分析让秦穆公如醍醐灌顶,做出判断:“既然灭郑对自己没什么好处,还是退兵吧。”这次郑国不战而胜。公元前627年郑国商人弦高与偷袭郑国的秦军不期而遇,急中生智,谎称自己是郑国的使者,带着牛皮和肥牛犒劳秦军,与秦军周旋。秦将孟明视发现郑国已经做好作战准备才顿觉醒悟:“郑国已经做好准备,我们又是孤军作战,恐怕难以取胜。”郑国又一次躲过了灭顶之灾。秦国两次灭郑图谋都没有成功,正是两次上善谋略成就了不战而胜的传奇。所以“伐谋”被《孙子兵法》奉为上策。“全胜”与“不战而胜”,不是臆想。没有强大的军事做震慑,是不可能达成不战而胜的目的。著名的平津战役,如果没有天津的武力方式便无北平不战而胜的和平方式可言。
(三)备战、用战思想
1.备战
未雨绸缪,在平时就要讲究蓄势,增强威慑张力。
(1)有备无患。有备,小国也不会轻易灭亡;无备,大国也将面临灭顶之灾。因此,任何时候都要“防乱于未乱,备急于未急”。“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无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用兵的原则,不要祈求敌人不会来,而是时刻要有足够的防备;不要寄希望于敌人不会来进攻,而是要力求立于不败之地,让敌人无法攻破。秦始皇筑路通邮,修长城;隋文帝修仓储粮,固长城,开运河;朱元璋修筑明长城、海岸,设置卫所等,就是将自己的立足点放在事先已做好充分应对战争的准备之上,严阵以待,使敌人不敢贸然向我发动进攻的国防实践。
(2)我国古代兵学典籍中探讨备战的主要内容:一是政治备战。古人认为国家的战守存亡,政治具有决定性意义。因此古人主张“不和于国,不可以出军”。二是经济备战。《三略》:“国虚则民贫,民贫则上下不亲。敌攻其外,民盗其内,是谓必溃。”国不富,不可以养兵,更谈不上强兵。而富国的前提,在农本经济时代就是要搞好农业生产。《管子》:“甲兵之本,必先于田宅。”“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者兵强,兵强者战胜,战胜者地广。”由此古人都把经济看作强兵安国的重要条件在备战中加以重视,强调国家要大力发展生产,做到国家富裕、人民殷实,并以此作为打好战争的物资储备。三是思想备战,居安思危。《吴子兵法·料敌第二》:“夫安国之道,先戒为宝。今君已戒,祸其远矣。”即使处在太平盛世,戒备之心还是不能丢掉的。这是中国古代兵家重视思想备战的写照。四是军事备战。首先,军队建设是军事备战的主要内容。《荀子》:“兵劲城固,敌国畏之。”国以兵强,民以兵安,没有强大军队的国家要想在战争中取胜是不可能的。其次,武器装备的制造也很重要。《论语》:“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管子》:“凡兵有大论,必先论其器。”中国古代兵家很早就认识到,锋利的枪戟、密固的甲胄、能够入坚射远的弓箭,披坚执锐本身就是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器滥恶不利”,虽为正义之师也无法战胜敌人。为此,其一,要从实战的需要出发满足“长以卫短,短以救长”的战术需要;其二,“取材必以时,择材必以良,而司工者又必依傍古法,顺天之时,随物之性,用人之能”;其三,平时就要重视武器储备,保证装备充足,质量上乘,否则“临难铸兵,岂及马腹?”所以,军事备战以军队建设为核心,以武器制造储备为要素。五是外交备战。外交活动在战争爆发前是敌我双方政治较量的主要方式。在战争过程中,外交活动也是一种重要的斗争形式和法宝。尤其围绕敌我之外的第三方力量的争夺是外交战线的最大任务。正因为如此,孙武才有“上兵伐谋,其次伐交”的认识。
(3)备战的基本原则。《明宣宗实录》:“善为国家者,安不忘危,治不忘乱”,“是故圣人致严于武备,为之城郭,为之关防,严甲兵以守其国,规划精密,训练有方,强御以遏,兆民以宁,天下久安长治之道也。”
古代兵家提出备战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有:一是强调立足现实,见微知著,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提前做好战争的准备。二是备战要按照最高标准严格要求,在政治、经济、军事、技术等各有关决定战争胜负的诸因素方面,都要比敌人更占有绝对优势,全面地超过敌人,压倒敌人。三是农事与甲兵并举,统筹兼顾,备战投入、规模与水平必须要同国力相适应。四是将战争胜利希望不能建立在依靠他人的基础上,要自力更生扎实加强战争准备。五是备战应不动声色,“寓兵于政”“寓兵于农”“寓兵于刑”“寓兵于乐”等。六是“耕战并重”,将战争行动同平时的生产活动相结合,军队一边生产一边保卫边界安全,既是战斗队又是生产队,耕战结合。七是备战必须兼顾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整体备战。如此就能国安而防固,“则不战而胜,不攻而得,甲兵不劳而天下服”。八是备多不备少要有冗余,宁可有而不用,不可用而没有。
2.用战
用战是使用武力的艺术。
(1)先胜而后求战
古人非常强调在了解彼此双方情况的基础之上,做好充分准备工作,有胜利的把握才去和敌人交战,从而把胜利的可能变成现实。“先胜而后求战”的用兵思想,包含了知彼知己、揣测必然预知胜负、谋略造势创造先胜态势、先为己之不可战胜、后行诡道而为敌之可胜等内容。
(2)兵之情主速
孙子:“兵贵胜,不贵久”,“久则钝兵挫锐,屈力殚货”,“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这些思想早已耳熟能详。即使在冷兵器时代,战争对物资的消耗也是惊人的。《孙子兵法》:“带甲十万”的大军出征,需要“日费千金”,若是久战不胜,顿兵挫锐就会造成“国用不足”,甚至会造成潜在的敌人趁机袭击我方,以收渔人之利,而陷我于两面乃至多面作战的不利境地,到那时恐怕“虽有智者”也难自救“善其后”。“速则乘机,迟则生变”,凡是进攻无论战略、战役还是战斗都应当实行速战速决,“一决取胜,不可久而用之”。只有神出鬼没,才能达到出敌不意、攻敌不备的目的。《兵垒三十六字·迅》:“时不再来,机不可失,则速攻之,速围之,速逐之,速捣之,靡有不胜。”速战就是趁敌人防备最薄弱、兵力最分散、指挥最混乱、士气最低下时及时抓往战机,予以致命打击,消灭敌人。否则,不仅劳而无功,达不到战胜之目的,自己还可能丧失主动权而陷入被动。古代兵家认为“拙速”优于“巧迟”,主张宁可“拙速”,不为“巧迟”。然而,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一时还不能赢得主动机会,难以达成速胜的目的时,虽然主观上希望速胜,但是也应考虑持久。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战争规模、战场的扩大和战争持续时间的加长,古代兵家认识到持久是转化敌我优劣态势的有效措施,久拖必使敌人疲惫,增大敌人的消耗;同时在与敌人持久的过程中,充分发掘潜力壮大自己的势力,等待战机到来时,再进行反攻。“兵贵神速”并不是一味地追求速胜,而是要在我对敌已形成优势,有速胜机会,有必胜的把握才毫不犹豫,借机发力。否则,“迅雷”容易,而一招制敌难成。因此,速胜是古代兵家的首选,并不是唯一选择。
(3)致人而不致于人
在战争指导上,争取主动权以调动和左右敌人,而不被敌人调动和左右是中国古代兵家的共识。《孙子兵法》的“致人而不致于人”,《太白阴经》:“道贵制人,不贵制于人;制人者握权,制于人者遵命也。”李靖也把战争的主动权视为战争最为关键最为核心的内容并直言“千章万句不出乎致人而不致于人”。
(4)以奇制胜
“三军之众,可使必受敌而无败者,奇正是也。”“奇正”是中国古代军事思想中的一对哲学概念。一般说来,“正”指常规的用兵之法,“奇”指不拘一格的、非常规的用兵之法。古代兵家认为,“战势不过奇正”,“奇正者,用兵之铃键,制胜之枢机也”,“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运用之妙,存乎一心”。高明的将帅要根据瞬息万变的战场形态而灵活变换奇正战法,积极主动地去夺取胜利。
“奇”与“正”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中国古代兵法认为战争不仅是力量的对抗,更是智慧的博弈。“兵者诡道也”,“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战胜不复”,告诉人们一成不变、墨守成规与所谓堂堂之阵、正正之旗等呆板的君子战法以及抱残守缺都是葬送战机,自毁长城。智将必以出奇而制敌。孙子:“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揭示其中道理。以反常思维、反常用兵,出奇制胜,构成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一大亮点。在数千年的中国战争舞台上,许多奇思妙计演义的出奇制胜战果,至今仍为人们津津乐道。
所谓“奇正”相辅相成,是指无“正”即无“奇”,无“奇”即无“正”,“奇正相生”,互相转化。孙子“以正合,以奇胜”正是基于奇与正原理得出的克敌制胜的法则。《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善用兵者,无不正,无不奇,使敌莫测,故正亦胜,奇亦胜。”“所谓‘形人而我无形’,此乃奇正之极致。”
以上是中国古人用兵的主要思想。另外,还有因地而胜,“夫顿兵之道有地利焉。我先据胜地,则敌不能以胜我;敌先居胜地,则我不能以制敌”;“攻是守之机,守是攻之策,同归乎胜而已矣”;激人之心,励士之气等,都放射着军事思想的智慧。
(四)论将、治军思想
1.论将
(1)将帅的地位和作用。“将者,国家安危之主也。”这是将帅在战争中的重要作用极为中肯的评价。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大将,心也。士卒,四肢百骸也。”若把军队比作“人”,将帅就是人的“心”,士兵就是四肢躯体。“心”“体”不能分割,相互区别,相互制约。将帅是“心”,是军队的大脑和指挥中心,所以在战争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同样“将者,成败之所系也”,“存亡之道,命在于将”。又如《孙子兵法》:“知兵之将,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吴子兵法·论将》:“得之国强,去之国亡,是谓良将。”对将帅进行了正确的客观定位。
(2)将帅应具备的条件。《孙子兵法》:“将者,智、勇、仁、信、严也。”《孙膑兵法》提出“义、仁、德、信、智”五条。《司马法》强调将帅应具备“礼、仁、信、义、勇、智”六种德行。这些条件虽然字面略有不同,但是总起来看,将帅必须满足德才兼备,智勇双全,能文能武,具有全面素质的条件是共识。正如《吴子兵法》所言:“夫总文武者,军之将也;兼刚柔者,兵之事也。”
关于将智,中国古代兵法认为:“将不智则三军大疑。”所谓将智,就是要有广博的知识、超人的谋略、深远的洞察力和正确的判断力。“上知天之道,下知地之理,内得其民之心,外知敌之情,阵则知八阵之经,见胜而战,弗见而诤。”同时还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做到“不愠”“不怒”,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敌人制造的各种假象和阴谋诡计所迷惑。关于将勇,“将不勇,则三军不锐”,“勇则不可犯”。勇包括临机果断,“见利不失,遇时不疑”。“多端寡要,好谋而无决”是军中大忌。《六韬》:“用兵之害,犹豫最大;三军之灾,生于狐疑。”将勇应当有“临事而惧,好谋而成”,“静以幽,正而治”,“治众如治寡”,“出门如见敌”,“虽克如始战”,“法令省而不烦”的素养。关于将仁,“进不求名,退不避罪,惟人是保”。要有以身许国的责任担当,同生共死的意志决心,有仁爱宽厚、严于律己的操守,“视卒如婴儿,视卒如爱子”。“将受命之日忘其家,张军宿野忘其亲,援桴而鼓忘其身”的大公无私的精神。古人警示:“将不仁,则三军不亲。”关于将信,《吕氏春秋》:“欲服三军,非信不可也!”中国古代兵家常常强调将帅的信誉。“先之以身,后之以人”,“暑不张盖,寒不重衣,险必下步,军井成而后饮,军食熟而后饭,军垒成而后舍,劳役必以身同之。”吴起以不食其言而立信,自古传为美谈。关于将严,中国古代兵法主张从严治军,信赏明罚,“赏不逾日,罚不还面”。将帅治军以身作则,军法如山,法不容情,千百年来一直是为将者的座右铭。孙子的“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吴起的“城门立木”,曹操“以发代首”,他们言必信,信必果,忠于赏罚。中国战争摇篮培育了大批卓越将帅,他们或因治军有方而入史册,或以“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而铸功,或以勇冠三军而扬名,谱写了许多至今仍令人叹为观止的战争华章。
(3)将帅的选拔任用,主要有以下原则:一是德才兼备。司马光等人主张“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强调在选将时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二是老成历练。历代兵家在任用将帅上,都强调一定要选拔有实践经验、有实际指挥才能的人才可以登坛拜将。三是优中选优。用将要量才而用,讲究优化组合。《鬼谷子·权篇》:“智者不用其所短,而用愚人之所长;不用其所拙,而用愚人之所工。”四是用人不疑。强调对经过考验确信其忠诚和具备统兵作战能力的指挥人才要大胆使用,并赋予果断指挥的权力,不能轻易地从中过多地干预其行使权力。《孙子兵法》强调“将能而君不御者胜”。五是任人唯贤。“不论贵贱,唯才是举”,“不论亲疏,唯能是用”,人才使用不设界限,致力于“不拘一格”“唯才是用”。六是重功轻过。《吕氏春秋》指出:“以人之小恶,亡人之大美,此人主之所以失天下之土也。”《汉书·陈汤传》也强调:“论大功者不录小过,举大美者不庇细瑕。”不因过而拒功,不以旧错埋没有能力的将才。《武经总要·选将》还推出考察将帅的方法:“远使之以观其忠,近使之以观其恭,繁使之以观其能,卒然问焉以观其智,急与之以观其信,委之以货财以观其仁,告之以危以观其节,醉之以酒以观其态,杂之以处以观其色。”这“九验”虽然不尽科学,但是也反映古人对选将的极度重视与用将追求知人善任的认真态度。
2.治军
(1)以治为胜
战争是军队战斗力的较量。《吴子兵法》:“……所谓治者,居则有礼,动则有威,进不可当,退不可追,前却有节,左右应麾,虽绝成阵,虽散成行。”吴起又从反面指出其利害:“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何益于用?”中国古代兵家认为战争的胜利与军队具体的攻守能力有关,而这些能力的提升又与军队日常管理分不开,因而提出了“以治为胜”的重要思想。《孙子兵法》:“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由于军队特殊的职能,决定了军人不能混同于普通民众,“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治军当严,讲究恩威并举,赏罚分明。所谓“恩”,本质上是以仁爱治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正如《孙子兵法》所言:“视卒如婴儿,故可以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以与之俱死。”所谓“威”,本质上是以法治军,以刑慑人。《商君书》:“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赏之所在,人必趋之;罚之所在,人必避之。做到“壹赏”,就可以使“兵无敌而令行于天下”,将战争意志变成战争行为;做到“壹刑”,就可以使将士“止之如斩足,行之如流水”,上有禁而下不违。
在实施赏罚方面,古代兵家主要强调以下原则:一是赏贵信,罚贵必。《黄石公三略》说:“将无还令,赏罚必信,如天如地,乃可御人。”信赏可以使士卒“感心发,而玩心消”;有错必罚可以让士卒“畏心生,而怨心止”。二是“赏不逾时,罚不迁列”。赏是激励、罚是劝诫的有效手段,对于赏罚的运用时机,保证其时效性有重要意义。《司马法》:“赏不逾时,欲民速得为善之利也;罚不迁列,欲民速睹为不善之害也。”《草庐经略·督战》:“有功者,即于阵前赏之;退却者,即于阵前诛之。则人知有进战之利,反顾之害,故人自为战矣。”这些论述均切中赏罚使用要害。三是赏不加于功,罚不加于无罪。“赏不可以虚施,罚不可以妄加。赏虚施则劳臣怨,罚妄加则直士恨。”赏罚的使用讲究公平、公正,否则会引起军队内讧,削弱战斗力。
中国古代十分重视军事法规法令的建设与实施。《尉缭子》有《重刑令》《伍制令》《勒卒令》《经卒令》和《兵令》等,就是为了“明刑罚,正功赏”,“鼓之,前如雷霆,动如风雨,莫敢当其前,莫敢殴其后”。确保军队“方亦胜,圆亦胜,错邪亦胜,临险亦胜”,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2)教戒为先
《司马法》:“士不先教,不可用也。”古代兵家认为,“教戒”是培育军人战斗素质的途径。“教戒”是备战范畴,必须先行,在平时就要强化养成。军队缺少“教戒”,必然令不行、禁难止,平时队伍涣散难治,官兵容易产生互信危机,战时军心不定,布阵杂乱无章,“入不可以守,出不可以战”。若“教戒”得当,训练有素,则“兵劲城固,敌国不敢婴也”。
“教戒”要注重思想教育,令将士忠君爱国,以死赴战,《吴子兵法》:“凡建国制军,必教之以礼,励之以义,使有耻也。”《兵录·教练总说》:“教以忠义,使士卒皆有亲上死长之心,然后令之执干戈、环甲胄以御敌”,“苟不得其心,彼虽精于技艺,而不为吾用”。
中国古代兵家强调练为战,要从实战出发,使平日所习所学的号令、营艺都是照临阵的一样。及至临阵,就以平日所习者用之。灵活确定训练内容和训练方法,“因便而教,准利而行,教无常,行无常,两者备施,动乃有功。”贯彻严格施训,“将必先告吏士,申之以三令,以教操兵起居、旌旗指麾之变。”要“因便而教”,区分对象,因材施教,扬长避短,发挥不同人的体力和智力,针对遂行的任务进行适应训练。军队“教戒”看教练。《吴子兵法》指出:“故用兵之法教戒为先。一人学战,教成十人。十人学战,教成百人。百人学战,教成千人。千人学战,教成万人。万人学战,教成三军。”《兵略丛言提纲》:“不教则不明,不练则不习。”在训练方法上主张“教得其道”“练心”“练胆”“练艺”。这些思想对今天的军队建设仍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战争是力量的竞赛,大家都明白强者战胜弱者。然而力量强弱并不完全取决于军队数量多少,而在于军队的质量。这是军队强弱的关键。古人是通过强调加强专业教育训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明法令纪律等手段来达到治军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