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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任室友,我连名字都记不起了,因为他住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他因为跟女友分手而搬出原来的住所,没多久又因为跟女友复合而搬回去,由于只住了几天,我一分钱没收他的,毕竟,相爱的人再聚首,总归是要祝福的。我说,“这几天的房租,当是你们以后结婚我随的礼好了。”

第四任是个看着三十多岁,实际上二十六岁的大叔哥哥,家里有老婆有孩子,带着“北京工作”的光环其实过着搬砖一般的苦生活,他同样没有住满一个月,他天天跟我探讨到底是当鸡头还是当凤尾的老掉牙的工作话题,我说凤尾的各种好,他说着鸡头的优势清单,最终他搬走了,是的,他选择回小城市去做鸡头。我没再表态,不为什么,我不爱吃鸡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