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2025年08月10日
三
十七岁(一九〇三年)的夏天(废历五月下旬),上海“《苏报》案”发生,清廷做了原告,向上海租界中“帝国主义者”的会审公堂控诉中国的革命党,于是章(太炎)、邹(慰丹)被速,蔡(孑民)、吴(稚晖)出亡。我在故乡湖州(今吴兴县),那地方离上海很近,坐轮船要不了一日一夜,可是上海的新书报极不容易输入(并非官厅禁止,那时内地的官厅还未曾懂得禁止新书报:实在是因为老百姓不要看它),我们看得到的报纸只有《申报》和《新闻报》,它俩对于章、邹、蔡、吴诸先生的主张革命,都持极端反对的态度,并且它俩记载“《苏报》案”,非常地漏略模糊,看了得不到一些真相。我当时那种“尊崇本朝”的心理,仍与前此相同,未有丝毫改变,所以极不以章、邹、蔡、吴的主张为然。当时我有一位朋友,他是赞同“排满论”的;有一次他写信给我,有“满廷”“彼族”等等字样,我很觉得碍眼,复信中有几句话,大意是这样:“本朝虽以异族入主中夏,然已为二百余年之共主。吾侪食毛践土,具有天良,胡可倡此等叛逆之论!况今上圣明,肆口诋,抑岂臣子所忍出!”
有一天,我写一篇书目,其中有一部书(总是《御批通鉴辑览》之类),照屁款式是应该三抬的,因将其他各书均低三格写,以显此书之为三抬。
那时我的尊清思想,实在是因为对于载湉个人有特别之好感。而对于那拉氏,则已经不承认伊是皇太后,而且以为伊是该杀的,伊正是汉之吕后,唐之武后一流人物。盖我彼时之思想,完全受“保皇论”之支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