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与综合

分析与综合

客观世界普遍存在的部分整体、局部与全局的辩证关系就是分析与综合的原型。分析是指在思维中把客观事物的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因素、方面或属性,分别加以认识的方法。矛盾分析是最基本的分析方法。随着科学的发展,分析的方法日益增多,有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因果分析、结构分析、功能分析、系统分析等。综合是与分析方向相反的思维方法。综合是在把整个分析为各个部分、因素、方或面属性的基础上,再在思维中将它们组成一个整体的思维方法。现代系统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观念告诉我们,综合不是各部分简单的机械组合或算术相加,而是各部分的有机统一。

分析和综合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的方向相反,作用不同,又互相联系,不可分割。其一,二者相互依存。一方面,分析是综合的基础,没有深入的分析,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综合。另一方面,分析总是以某种综合的成果为指导进行的,并且以综合为目的。其二,二者相互渗透,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认识的现实发展过程是在分析和综合交替中进行的,纯粹的分析或综合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思维就表现为“分析——综合——再分析——再综合”这样相互转化、无限循环的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