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畜牧兽医
行政法概述
3.2.1 畜牧兽医行政法概念组成
①畜牧兽医行政法是调整畜牧兽医行政主体履行职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是我国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部门行政法范畴。
②畜牧兽医行政法由动物防疫、草原、饲料、兽药、畜牧等方面法律条例等组成。
3.2.2 兽医畜牧行政法特点
我国畜牧兽医行政法,除具有行政法的共同特点之外,还有其独有的特点:
①以规范性文件为基础,逐步发展而成。
②以实施细则、行政规章等为之配套。
③与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赔偿法及国际公约、标准等相衔接。
④以地方性法规、规章为补充。
⑤与技术监督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