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动产抵押担保体系在亚洲金融发展报告中的普惠金融

中国动产抵押担保体系在亚洲金融发展报告中的普惠金融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传统的银行信贷依赖于使用不动产抵押进行风险控制。将动产纳入抵押品担保物范畴,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相对于欧美发达经济体中广泛存在的动产融资,中国起步较晚,于2007 年正式拉开动产融资体系构建的序幕。

中国动产抵押担保体系在亚洲金融发展报告中的普惠金融

传统的银行信贷依赖于使用不动产抵押进行风险控制。而缺乏可抵押的不动产,成为中小微企业面临融资约束的重要原因。为了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初创企业,中国创新抵押担保体系,通过修订法律和引入动产(Movable Assets)融资登记系统,将动产纳入可抵押范畴,极大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1. 动产融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相比于拥有大量厂房、土地、房产等可抵押不动产的大型企业,小微企业、初创企业更多处于轻资产运营阶段,可抵押的不动产有限,因此常常被排斥于正规金融服务之外。而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企业的应收账款,甚至包括知识产权排污权等无形资产,是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的主要资产类别。将动产纳入抵押品担保物范畴,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相对于欧美发达经济体中广泛存在的动产融资,中国起步较晚,于2007 年正式拉开动产融资体系构建的序幕。

2. 构建动产融资的法律基础、制度保障和基础设施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司法部协商有关动产融资的配套法律支持,推动中国动产担保物权制度的改革,进而推进以动产融资为核心的融资担保体系创新。2007 年经全国人大批准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动产担保物范围、担保物权设定、担保物权信息的登记与公示、担保物权实现的优先规则和实现方式,为动产融资市场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框架。之后,中国相继修订《破产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及《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等部门规章,逐步形成了以《物权法》为核心、相关法律法规为支撑的中国动产融资市场的法律体系(王微,2019)[21]。当前,中国正在推进编纂《民法典物权编》,增加设立动产融资担保统一制度设计的相关条款,降低金融机构进行动产融资的风险。

中国政府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和《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 2020 年)》等促进动产融资发展的政策意见和部门规章,明确开展动产质押贷款业务,建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的自助式动产、权利抵质押登记平台,全力支持动产融资市场发展。

动产融资依托于2007 年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基于互联网运营并覆盖全国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该系统为企业用户提供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应收账款转让登记、租赁登记、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所有权保留登记、租购登记、留置权登记、保证金质押登记、存货/仓单质押登记、动产信托登记等服务。截至2018 年4 月30 日,登记系统累计注册常用用户达1.9 万户,普通用户25.9 万户;累计登记量321.9 万笔,累计查询量1,586.7 万笔。

3. 动产融资市场的快速发展

首先,市场规模不断扩张。自2007 年以来,中国动产融资市场交易日益活跃,规模不断上升。2016 年中国动产融资规模达到36.07 亿元人民币,是2012 年的1.74 倍。

其次,参与主体日益多元。2006 年之前中国仅有12 家存款类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至2016 年已经有97 家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外资银行、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存款类金融机构,以及保理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也逐步进入动产融资市场。(www.daowen.com)

再次,融资品种逐渐丰富。从应收账款起步,中国动产融资逐渐向机器设备、存货、仓单、知识产权、收费权、经营权及有价证券等方面拓展。

最后,科技与融资相结合。除了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的互联网服务平台,互联网科技公司也提供互联网动产融资服务,并利用自身的供应链管理技术,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应收账款、仓单、存货等方面的融资服务。例如京东金融动产融资服务——“云仓京融”,是京东金融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以专业仓储服务为核心,为周转中的货物质押提供授信的产品。一方面,申请方便。只要能够验证质押商品从生产、运输、存储到销售的全链条数据,就可以提出贷款申请。另一方面,放款速度快。经过第一次资格审核后,以后贷款只要在网上完成操作,确定后即可放款,整个流程仅需几分钟。

4. 排污权抵押创新

排污权是生产型企业的一种动产形式。中国政府规定,排污单位(生产型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对排污权拥有使用、转让和抵押等权利。排污权抵押贷款是借款人以有偿取得的排污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的服务与融资活动。排污权抵押推动了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发展,为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中国浙江等地先后开展了排污权抵押贷款、租赁等工作,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2008 年,绍兴作为全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率先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实行总量控制型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2009 年,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与市环保局联合出台《绍兴市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允许企业将排污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2014 年8 月,正式出台《绍兴市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完善相应制度和规程,使排污权抵押贷款更具可操作性。目前,绍兴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均开办了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

数据显示,自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以来,截至2018 年上半年,绍兴市累计完成排污权抵押贷款1,394 笔,共放贷400.52 亿元人民币。其中排污权抵押贷款在纺织企业密集的柯桥区尤为活跃。截至2018 年7 月,柯桥区排污权银行评估价已达1.7 万元/吨,累计254家企业向银行抵押排污权,办理贷款1,095笔,抵押融资额占全省贷款额70%以上,这些贷款多用于“三废”治理及设备更新。

5. 动产融资促进实体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互动

全世界范围内正在兴起将动产作为抵押品的信贷创新,极大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在这场方兴未艾的创新浪潮中,中国积极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创新,通过修订法律规章、构建登记平台,将动产纳入可抵押资产类别,扩展了中小企业的抵押品边界,延伸了金融机构的融资服务范围,促进了实体企业与金融机构高效的、普惠性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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